社会转型过程中,政府风险管理面临巨大挑战,亟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固化风险评估,全面推行科学决策和前置式管理;引入责任管理,落实风险责任,切实开展全方位的风险控制;完善风险应对,系统处置“最短板”问题,切实从薄弱领域稳步提升整体水平;优化风险运营,争取社会“最大公约数”,提升民众的满意度;培育风险文化,强化共同治理,全民防治社会风险。
社会转型过程中,政府风险管理面临巨大挑战,如何提高政府风险管理能力,亟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固化风险评估、全面推行科学决策和前置式管理。转型期的危机导致的社会综合损失,不仅包括人员死伤和财物损毁,还有社会恐慌导致的政治、经济、生活甚至秩序层面的综合负面影响,甚至在更深层次上危害到政府公信力。因此,公共服务管理不能寄希望于危机爆发后的“举国应灾体制”,而要充分做好科学决策,在危机爆发前就规避和消弭政府不能承受、民众不能容忍的危机。
社会风险评估的固化是前置式管理的关键。第一,社会风险的评估,不能仅局限于高危风险和公共安全,更要拓展到中度以上的风险和社会保障等综合方面的评估,从而得出更有信度和效度的评估结论;第二,落实第三方的客观评估,杜绝自建自评,而要切实引入中立的社会风险评估方,得出真实的评估结论;第三,实施动态持续的风险评估,不仅针对小范围的最直接利益相关群体和开展短期的告示和调查,还要遵循社会风险的连锁反应规律持续地进行风险评估,得出把握社会风险新动态和新生社会风险的动态评估结论。
落实风险责任、切实开展全方位的风险控制。传统观念认为“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灾难酿成大祸就该追究应急处置部门的责任。但是在风险社会,风险责任往往是连带状态,“前段祸起萧墙、中段添油加醋、后段不知所措”,经常轻饶甚至放过了“放火者”,却严惩了“救火不力者”。以今年1月3日大理巍山古城火灾为例,这次事故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城楼被违规出租当作商业用途导致的。当前,虽然举国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却较难开展全国范围的问题排查和有效的清退整治,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灾难,应急处置往往异常艰难且成效极差。
因此,政府在风险管理创新过程中,亟待引入责任管理,开展立体联动。一方面是建立健全风险责任的上游、中游、下游的责任分工和连带式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落实责任和排查风险,在风险显现苗头时就防微杜渐,才能切实防灾减灾。另一方面是强化巩固条条和块块的立体联动,清除“各扫门前雪”式的风险壁垒,逐步转变为风险连带和共同担责制度,变“拼命推责”为“主动揽责”,形成强有力的风险内部控制局面。
完善风险应对、系统处置“最短板”问题。传统的观念认为防灾减灾靠的就是高精尖,所以倾向于配备最先进的硬件设备,宣传报导也总是侧重于国际领先、国内最好等等。但是问题却往往出在管理制度或人员疏忽等“意外”和“漏洞”上。因此,改革“出彩”往往要靠“长板效应”,宣传最先进或者最成功的改革点。在整个防卫系统中,最差、最短的一项,直接决定了安全水准。因此,政府风险管理不能追求宣传效果,而是应该优先抓“最短板”问题,切切实实地从薄弱领域稳步提升整体水平。
优化风险运营、争取社会“最大公约数”。转型期的社会纠纷中,极少数民众的不满情绪可能会转变为抗议,甚至更极端的行为。传统上,社会服务管理通常应用法律维度,进行单维度的法律定性,例如是否违反游行法、是否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等。但是从风险管理的视角,社会治理需要引入“社会总账”的综合评估,不仅仅要评估是否违法、合法不合理等复杂问题,还要回应民众的质疑或批评、政府公信力是否出现瑕疵等综合社会风险指标。
因此,政府风险管理不仅局限在危机处置方面,更体现在公共服务时的社会风险运营和争取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形成民众积极参与风险治理、了解并配合支持社会公共事务的良好局面,在充分的风险沟通中切实提升民众的满意度。
培育风险文化、全民防治社会风险。谣言是公共安全的大敌,经常扰乱救灾秩序甚至人为引发灾难。从风险管理的视角,新媒体环境下的谣言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故意破坏社会秩序,第二类是为了非法牟利,第三类是为了规避风险的善意提示。谣言映射出的是转型期的社会问题:一方面是社会秩序管理的欠缺,另一方面则是民众安全感的不足。
因此,政府风险管理亟需在注重“内生型风险”的内控基础上,强化“外生型风险”的全民共同治理。党政部门既要主动防治风险,还要积极培育风险文化,倡导民众遵守秩序、邻里守望。在敦促民众承担配合社会治理责任的同时,鼓励民众履行其信息员、第一反应人、自救互助等社会义务。只有全民防治社会风险,才能可持续地全面优化社会风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