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数量充足的养老护理员队伍,人社部、民政部近日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标准》)。
据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同志介绍,《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于2002年颁布实施,2011年进行了首次修订。当前,随着我国养老服务不断涌现新的需求,养老护理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2.49亿老年人和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照护需求日渐庞大,而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支撑,亟须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2011年版《标准》)进行再次修订。
“一升一降一转型”意味着什么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表示,与2011年版《标准》相比,2019年版《标准》主要做了以下修改。一方面,通过“一升一降一转型”,扩大养老护理员队伍。“一升”指的是2019年版《标准》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由四个增至五个,新增“一级/高级技师”等级,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通道。“一降”指的是降低了对五级/初级工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要求;同时将“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一转型”指的是根据其他职业与养老护理员的关联性,规定护士、家政服务员在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其从业年限可视为养老护理工作的从业年限,为相关职业从业人员转型发展为养老护理员提供路径。
“另一方面,通过新增和丰富工作内容,提升养老护理员素质。在养老护理员各职业等级中,新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技能要求,提升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能力,适应居家和社区照护的巨大需求;在‘基础知识’中新增‘消防安全’内容,提高养老护理员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养老服务安全管理水平;为回应和满足社会对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新增失智老年人照护要点与沟通技巧。同时,在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级,新增‘能力评估’和‘质量管理’工作内容,提高高等级养老护理员的管理能力。”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说。
2019年版《标准》颁布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
对此,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同志表示,人社部将通过加强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等方式,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一是鼓励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更多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二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扩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四是会同民政部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五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促进养老护理员的技能等级和收入水平同步提升。”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同志说。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表示,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人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保障。民政部将通过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构建鼓励养老护理员从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养老护理员信息信用管理、建立养老护理员褒扬机制等措施,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
“一是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二是逐步构建鼓励养老护理员从业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和岗位津贴制度,逐步建立依据职业技能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服务价格的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三是加强养老护理员信息信用管理。建设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让守信的护理员一路畅通,让失信的护理员寸步难行;四是建立养老护理员褒扬机制。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质量评价工作中,逐步加大养老护理员与老年人的照护比例、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等指标的权重。”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