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户籍制度,让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
2.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从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入手,允许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取消剥夺农民的征地环节,废除“18亿亩红线”,打破政府垄断,建立个人、集体、法人和政府多方参与的土地一级市场。
3.以节流和强化民众监督为主,平衡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4.减少和解除管制,取消对资源自由流动的行政性限制。一方面,放松对银行和金融市场的管制,金融机构可根据收益和风险平衡的原则,自行参与城镇化建设,政府以利息补贴等方式适当引导;另一方面,开放服务业和国有垄断行业,允许资源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入,创造更多的城镇就业机会。
5.广泛吸收各种民间资金,在政府的主持下,建设公共设施,提供公共服务,例如,低成本医院、中小学校、城市街道和公交,以及少量的廉租房。
6.取消城市的行政级别,停止按行政级别分配公共资源,避免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出现超大城市。
7.探索新型的城市治理方式和管理体制,新体制的核心是市民广泛而积极的参与,以及行政管理的公开和透明。在新型的城市治理机制下,政府的职能不再是经济建设,而应转向以提供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