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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远山:户籍制度改革时不我待

  导语:现行户籍制度,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但早已丧失任何道义理由,也是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户籍制度改革在当下的紧迫性,还体现在另一个或许还没有得到公共舆论足够重视的层面,即它已经成为撕裂中国社会、加剧城乡居民心理裂痕乃至仇恨的导火索。

  作为中国计划经济最典型的遗存的户籍制度,有望在明年得到进一步改革。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透露,明年我国将总结全国城镇化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制定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20日,李克强副总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调研工作座谈会指出,面对世界经济低迷的趋势,中国作为大国要立足内需,城镇化就是最大的内需,要把这个潜力发挥出来,还要靠改革。推动城镇化,把农民工逐步转为城市市民,需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这是近期决策层透露的最明确的户籍制度改革信号,值得期待,更需观察。

  现行户籍制度,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但早已丧失任何道义理由,也是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户籍制度改革即已起步,中间经历“暂住证”、“蓝印户口”阶段,到2003年,全国13个省宣布取消本区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异,全部作为市民进行登记。但这个变化其意义更体现在形式上。近几年来,户籍制度改革呼声更趋高涨,其中一个重要的背景,是中国人口红利的逐步失去,中国人口结构呈现“未富先老”的特征,经济学家与政府决策者站在维持中国廉价劳动力优势的角度,认为加快让农民变为市民的步伐,可以延缓人口红利消失的速度。当然,无论基于何种因素的考虑,只要有助于户籍制度改革,都是值得肯定的。

  笔者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在当下的紧迫性,还体现在另一个或许还没有得到公共舆论足够重视的层面,即它已经成为撕裂中国社会、加剧城乡居民心理裂痕乃至仇恨的导火索。最近江西籍女孩占特海在微博上争取异地高考权利,与沪籍人士就异地高考“约辩”事件,其搅动起来的激烈的社会心理对峙,不能不引起足够的警惕。而近年以来,在沿海发达地区,打工者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的群体性事件逐渐增多、烈度逐渐加大的趋势,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这一系列事件,是城乡二元结构的沉疴在城市化进程中滋生的新病灶,如果不加快对堪称“准种性制度”的户籍制的改革,无疑将埋下更为激烈的未来社会冲突的种子。

  据统计,由于户籍壁垒等制度因素,目前1.3亿农民工,其后代面临巨大的裂变:其中5800万成为隔代抚养的留守儿童,2700万随着父母进城成为流动儿童,但很难享受到城市孩子同等的社会福利。可以想见,无论是留守儿童,还是流动儿童,在没有健全、健康的教育环境下,何以成长为具有健全人格与心理的人?而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生活在充满制度性歧视的城市里,又如何保证不成为社会的火药桶?许多年前,就有人预言由于户籍制度的顽强存在,中国会迎来城市“内战”,这一预言,绝非危言耸听,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沿海地区打工者与当地居民频发的冲突所证实。今天,谈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已不是未雨绸缪,而是亡羊补牢,时不我待。

  关于户籍改革具体方案的讨论,已经很充分,在理性层面,共识不难形成。大体上,梯度改革的设计最为人们所接受,即国务院办公厅今年2月26日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的,县级市有稳定工作及住所就可以入户,地级市符合工作三年等条件可以落户,直辖市继续合理地控制人口规模。这是一个现实主义的改革方案,在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吸纳就业能力未有显著改进的情况下,大规模开放大城市的户口,并不是一个理性的选择。但是,也应该防止陷入鸡生蛋蛋生鸡的怪圈。城市的决策者应该为接纳农民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教育、住房与医疗的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水平。对于各级决策者而言,应该认识到,户籍制度改革的受益人,表面看是千千万万的弱势群体,而究其实功在千秋利在子孙,它不像GDP那样拥有即时的光环,但却是值得铭记的德政。

  户籍制度改革,尤其要注意面向城市市民的公共传播。政府应该聘请专业的公共关系机构,改革传统生硬的宣传手法,用现代公共关系的柔性方式使市民认识到,城市市民利益的保持,不应该建立在对同一国家里另一部分公民基本权利的人为压制前提上,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生活方式是耻辱的,城市市民要争取做一个合格的既得利益者,要具备人道主义的普世情怀,理性接纳被不良制度所侮辱与损害的同胞。让自己的生活,建立在基本公义的基础上。否则,在一个撕裂的社会里,人人都将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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