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中国官民不平等的一个主要度量衡是医疗。
由于无法承受公费医疗带来的沉重财政压力,18年前,中国社会开启了一项影响深远的医保变革。
根据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但进程却是不平衡的,尤其是在医改初期,广大普通公众在看病难、看病贵的煎熬中,承受了最初的医疗市场化阵痛,而本该率先垂范的人民公仆却仍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安享公费医疗,并逐步向官本位、特权化演化。
鉴于当前医疗事业重归公益轨道,社会化医疗体系逐步完善,彻底终结特权医疗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于是各地公务员入社保的进程开始提速。
北京市近日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市属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约22万人取消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公务员医疗保障改革再度引发公众关注。截至目前,内地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
这意味着中国终结特权医疗前进了一大步。但不能据此认为中国医疗公平有望短期实现。
首先,即使进入医保,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仍优于企事业职工。
比如天津市在2008年12月起实行的《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中规定,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待遇标准报销后,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基金予以补助,在职人员补助80%,退休人员补助90%,副司局级以上人员补助95%。再比如北京市市属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按月缴纳。单位缴纳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含1%的大额互助资金),个人缴纳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和3元大额互助资金。与普通职工医保不同的是,单位还将为职工缴纳3%的补充医疗保险。
此外,即使是普遍待遇优于社会其他阶层的公务员队伍,本身也存在严重不平衡。中直、市直、全县之间的差距明显。在一些省份,省直机关大病能报销90%以上,而到了区县只能报一半左右。另外,即使在同一单位,相关福利待遇也因为级别不同相去甚远。
被媒体广泛引用的一个数据是:据监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中科院的一项研究显示,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花在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身上。尽管有关部门后提出质疑,但部分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垄断优质医疗资源甚至浪费公众财富的现实却不容回避。
还有一个相当棘手的难题是:为了稳定公务员队伍并保证其超国民福利,取消公费医疗的前提竟是不能降低其医疗待遇。而要实现这一点,需要定向加大财政收入。
媒体测算,如果以改革的人均成本推算,北京市市级公费医疗改革涉及22万人,支出可能增加2亿元,约为2010年公费医疗实际支出 26.2亿的 8%。以此比例乘以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估算的五六百亿的公费医疗开支规模,全国公费医疗改革的增加支出大约50亿元。
支持的专家深情地为此辩护:“一个大学生、研究生通过公开考试成为公务员,他在人力资本的投入上要远远高于其他一些企业职工,收入高一点,医疗待遇好一点也是应该的。”
多数公众不这么认为,网友尖锐地指出:凭啥公仆一定要比主人福利好呢?现在加入医保本是进步,为啥不能与民同甘苦?而且这部分超国民待遇还要老百姓买单?
其实,假如真正按照现行方案执行到位,其实中国医改已经取得了可喜进步,毕竟再不用担心“公费医疗”这个无底洞,政府的责任将仅限于缴纳参保人员工资总数的10%到医保统筹基金,如报销费用不够,原则上不再增加,由医保基金支付。
但麻烦的是,如果官员医疗超支,在现行权力运行体制下,肯定会想办法弥补亏空,结合现在政府预算账本公开的滞后、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混乱以及社会监督的乏力,特权医疗有可能会从过去的公开转为地下。
和所有涉及全民利益的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一样,要想真正惠及全民,而不沦为少数人变相盘剥多数人的游戏,就必须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完善社会监督。
顺便说一句,公务人员占据了中国多数医疗和养老的国家福利,也意味着社会管理成本的高昂,该精兵简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