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的重点任务首先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意见提出了改革时间节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目前,全国各地分布着约6800家城市公立医院。2010年,我国在17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今年改革试点城市将增加到100个。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已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天坛医院和积水潭五家医院试点医药分开。北京正在酝酿着将“医药分开”推广至全市。
意见要点
1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2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3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
4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6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7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焦点
意见中提出,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试点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认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最大“手术”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与此同时,通过适当提高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这两道闸门,通过医保支付衔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收入减少的问题。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吴明认为,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使医院通过控制成本来获取利润,所以试点地区需要找到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成本和调动医生积极性的平衡点,兼顾医院和医生、患者和医保三方利益。
“医保和政府投入切实到位是改革关键”
根据意见,城市公立医院试点将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此前,一些政府未能切实履行其办公立医院的责任,如备受热议的“政府补偿不到位”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专家认为,医改最大的问题是“改政府”。
对此,昨日意见提出,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刘远立介绍,此前,药品加成收入约占公立医院收入的40%,取消之后,医院的收入会下滑幅度较大。
他表示,这次公立医院改革能否成功主要在两个因素。首先,提高服务费用后,医保能否为提高的服务费用买单。
其次是政府的投入能否到位。此次改革要求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要大大提高,但是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地方政府面对着财政收入减少的现状。因此,政府补贴是否能到位以及医保能否为提高的费用买单,这是改革成败与否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