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大特征,就是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将有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也必将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注入强大动力。
从国内看,突出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引领,将有力促进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形成绿色发展新动能,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筑牢根基。从国际看,明确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方向,进一步彰显了我国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心,展现了负责任、有担当的大国风范,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同时,全球碳中和正加快催生以低碳为特征的新一轮能源和产业革命。我国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牢牢掌握国际竞争主动权,将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赢得有利外部条件。
清醒看到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面临的严峻挑战。我国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只有30年时间,远低于发达国家50年到70年的过渡期,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还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化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大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一是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任务艰巨。目前我国能源消费以煤为主,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不足16%。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如何统筹解决风、光等新能源大规模集中并网的电力系统安全问题,还面临较大挑战。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我国仍需高质量发展第二产业,但第二产业高耗能、高排放、低能效问题并存,转型升级任务紧迫而艰巨。二是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近年来,我国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整体仍处于“跟跑”状态,绿色低碳重大战略技术储备不足,一些领域还受制于人,创新链与产业链协同保障能力不够,技术转化率偏低。三是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总体偏低。我国森林质量整体不高,草原退化、土地沙化等问题突出。一些湿地及湖泊严重萎缩,生态功能降低或丧失。耕地固碳潜力未得到充分挖掘,碳汇调查监测基础工作薄弱,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还有待健全。四是绿色低碳转型亟待摆脱路径依赖。目前,一些地方仍存在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盲目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将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带来不利影响。
从整体上说,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新能源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我国具有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能有效统筹各地区各部门力量和国内国际各类资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强领导和组织保障。
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系统观念,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制定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能源、钢铁、石化化工、建筑、交通等行业和领域实施方案,完善价格、财税、金融、土地、政府采购、标准等保障措施,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强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拿下来。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加快提升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三是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深化重点领域节能。严控煤电项目,“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积极稳妥发展水电、核电。大力提升储能和调峰能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四是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低排放技术研发和创新项目,加强能效提升、智能电网、高效安全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发展和规模化应用。五是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管控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继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等行动,持续提升森林质量。深入推进京津风沙源区、黄土高原、西藏生态安全屏障、青海三江源、祁连山等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加强海岸带保护,修复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海洋生态系统,不断提高海洋固碳能力。六是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在全社会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七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原则和公平原则,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发展权益,坚决反对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地缘政治的筹码、攻击他人的靶子、贸易壁垒的借口。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参与和引导国际规则与标准制定,引领和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加快完善绿色贸易体系,共同打造绿色“一带一路”,使绿色低碳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和人民。(作者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