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下课铃响起,小学生在老师引领下排队回家。最先走出校门的是一年级学生,队伍自然地被他们佩戴的领巾颜色分成了两类:一半孩子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另一部分孩子则戴着绿领巾。“你学习不好,戴绿领巾,我才是真正的红领巾……”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门口,两个放学的孩子嬉闹起来,来接佩戴绿领巾孩子的家长的表情尴尬(《华商报》10月18日)。
早在2004年就有媒体报道了甘肃有小学给那些学习不好、思想品德等“不符合”少先队条件的孩子佩戴绿领巾,当时引起了争议。那么,何以到了现在又有学校把“给差生戴绿领巾”当作了教育的法宝呢?
声称“给差生戴绿领巾为激励其上进”的说法是可疑的。
一般来说,教育暴力表现为躯体暴力、心灵伤害和思想钳制三种形式。“绿领巾”逻辑的实质是对受教育者个体尊严的羞辱和对教育暴力的盲目崇拜。我们知道,在基础教育中,教师对未成年人拥有过多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权利,而儿童和少年对教师的职业行为缺乏相应的监督意识和能力,加上教育部门对教师监督的缺席,常常导致教师认为儿童需要成人的严厉管制,成人对儿童具有随意处置的权力。由此,“绿领巾”逻辑出现了。之所以说,“绿领巾”是对个体尊严的羞辱,在于真正教育意义上的惩罚实际上仅仅是一个要求,一种饱含尊重与信任的要求。惩罚既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又要保护被教育者的自尊心,这才是教育意义上的惩罚。但是,“绿领巾”逻辑显然背离了这点。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如果缺乏科学远见,如果不善于今天就在儿童和少年的心中撒下数十年后会发芽成长的种子,教育就变成一种原始的照料,教育者也就成为没有文化的保姆,而教育学就会成为一种巫医术。”教育者的首要任务是让儿童和少年学会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促进其健康个性的发展,而不是羞辱学生。这是我们看待“绿领巾”的前提。
孩子美好人生的开始,掌握在教师手中,教育者应用耐心、充满智慧的教育方法在儿童心中播撒智慧、宽容、自尊、平等的种子,而不是用有形无形的暴力去伤害学生。美国全国专业教学标准署制定的优秀教师知识和技能标准指出:优秀教师热爱青少年,一心扑在学生身上,承认学生有不同的特征和禀赋并且着手使每个学生都学到知识。他们的成功在于相信人的尊严和价值,相信每个孩子内在的潜能。但是,“绿领巾”之下,我们看到事情正在走向反面。
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 就“绿领巾”逻辑来说,显然是属于心灵伤害形式的教育暴力,其虽没有躯体伤害,但造成儿童情感冷漠、个性扭曲,容易形成奴性人格,在儿童的心灵造成更深的创伤。
教育是研究人的学问。陶行知先生关于教育暴力明确指出,“在时代的意义上说,它已成为死去的东西,它非但不足以使儿童改善行为,相反地,它是将儿童挤下黑暗的深渊。”哪怕是在“教育人”的名义下,行教育暴力之实,也是一种伤害。正因为如此,应认识到“绿领巾”逻辑实质是尊严羞辱和教育暴力的复活。
(作者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