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看到一篇文章《“洗脑术”的原理与正常教育并无二致》(作者黄凯平),该文论点是:“教育与洗脑术本质是一回事”。把教育视为洗脑显示了该文作者对教育的认知,这样的认知相当可怕。
无可否认,有一种“教育”叫洗脑,但它恰恰是反教育的。教育和洗脑的区别,盖在于洗脑如果是一种精神控制,教育(亦即该文所说的“正常的教育”)不但反对任何一种精神控制,而且注重的正是人的精神世界的培养,尤其是怀疑精神的养成———用以消解来自任何权力或势力对人的洗脑。换言之,如果有洗脑存在,教育的任务就是反洗脑。设若任何教育与洗脑相同,则等于认可了洗脑存在的合理性,甚至是以教育的名义为洗脑作合法性辩护。
不妨看看该文观点是在什么语境下导出的:“美国心理学家、教育家华生曾有一句名言:”如果给我一打健康的婴儿,我保证能够按照我的意愿把他们培养成任何一类人,或者医生、律师、艺术家、大商人,甚至训练成乞丐和强盗‘。其实,教育与’洗脑术‘本质是一回事……“把一个人培养成医生或律师,是兴趣的培养和职业的培养,与洗脑无关。但,这个律师和医生秉持什么样的价值观念,才是与洗脑或教育有关的问题。人从来就是观念的动物,人在它的本能之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要看其本人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或观念。观念塑造人,因此,全部问题就在于应当以什么样的观念教育人,特别是世事未谙的年轻人。
这里必须注意观念之间的区别。有的观念的确可以趋向于洗脑,如“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有的观念则天然趋向于人类的普遍接受,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后者无论怎样普及,都与洗脑无缘;正如前者刻意宣传,很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敌意。更不要说像当年纳粹那样,一味渲染雅利安人是上帝的选民,而犹太人则是人类的瘟疫。这样的观念经由国家意识形态机器的反复灌输,直接导致了德意志民族从反犹、排犹到集中营、焚尸炉等一系列行为的发生。可以说,希特勒手上没有一个犹太人的血,但众多的德意志人却参与了惨绝人寰的种族灭绝。如果不是国家洗脑大规模的成功,亦即从种族角度为大屠杀提供合理性,一个人出于正常的恻隐之心,难以做出那些令人发指的行为。
所以,该文从其论点推出来的表述委实让人惊悚:“大规模的洗脑与正常的教育是难区分的,界限也不那么明晰”。我甚至觉得该表述本身就是洗脑之后的一种思维折射,否则何至于将正常的教育与洗脑混同。“文革”中流行一时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是洗脑?将教育与洗脑等同,实乃蓬麻不分,白沙在涅。当然,除了观念之外,这样的表述还混淆了洗脑与教育的另外一种不同,即“术”的不同。洗脑有术,必须靠谎言,“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因此它完全可以阉割真理,亦即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信息控制,包括在报刊、广播、电视和教科书中扭曲、遮蔽、删除各种真相,单方面提供各种虚假信息,从而形成对人的误导。教育不然,正常的教育是多元的、自由的、非权力控制的。面对任何问题,它不但允许人们讨论,而且鼓励其怀疑,激发其思考,从而在彼此之间形成“交叉共识”。这样的共识,并非洗脑所致;这样的交叉,更保留了各自的差异。真不懂,这样的教育,人类社会中正常的文明教育,居然被视为与洗脑相同。
教育不是洗脑,洗脑是教育的污名化。人类正常的教育是自由教育,即通过教育,让每一个人成为他(她)自己。我作为一个吃教育饭的人,尤注意自己对学生要做的事就是“各还命脉各精神”,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反洗脑,因为洗脑最终会导致人的精神世界一元化和同质化。因此,看到有人说教育就是洗脑,不免纠结。我不认识作者,纯粹是针对其观点,这里不妨借用孟子的话来表白:“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