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过头”的福利会助长人性中好逸恶劳的一面,实现中国梦离不开每个人的辛勤努力
明明有劳动能力,却还在吃低保,公平吗?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新规,给出答案--内蒙古城镇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如果拒绝就业,将被取消低保待遇。
事无两样,人心各别。赞成者说,低保不是养“懒汉”的,理应取消;反对者说,每一低保户都有具体困难,应予容忍。如何看待这一问题,还需回到制度设计初衷。低保制度无意助长社会惰习,而是旨在维持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计;低保金发放不是提倡“得过且过”,而是将有限的财力用在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随着制度产生的社会条件发生变化,制度效果也会出现有违初衷的新问题。比如一些人宁愿吃低保,也不愿再就业。各有各的原因,却有共同的“小算盘”。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低保户的“含金量”逐年递升。不光能领低保金,还可以享受廉租房或房租减免、学生学费减免或上大学无息贷款、重大节日慰问、医疗救助等多项优惠政策。低保金加上各项优惠政策的附加值,不一定亚于再就业的薪资。换句话说,工作后的收入不一定比吃低保好多少。与其辛苦,不如赋闲,自然成为一些低保人员的“理性选择”。
这种现象不值得鼓励。警示之一就是希腊。福利“好过头”为希腊债务危机埋下了伏笔。据悉,在不工作却能获得大笔失业救济金的诱惑下,不少希腊人不想参加工作或干脆装病赋闲在家。过高的福利带来希腊人短暂的优裕生活,但也侵蚀了他们奋斗和创造财富的精气神,抑制了整个国家的经济活力。这启示我们,没有合理的、可甄别的、动态的退出机制的福利,只会助长人性中好逸恶劳的一面,销蚀人们艰苦创业、奋斗向上的动力。
内蒙古新规的实质是“限期吃低保”,早前在北京、重庆等地也实行过,效果良好,是完善我国低保制度的一种探索。需要注意的是,新规的实施,不能成为地方甩包袱的幌子。在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再就业方面,现有政策的优惠措施不是很明显。这也是“低保懒汉”不愿挣辛苦钱的客观原因。如何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实现再就业依然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课题,如何利用经济手段引导低保人员积极就业、变生活救济为就业扶助,这依然考验着政府智慧。
总之,制度设计既要兜底,又要防止助长不劳而获的依赖心理。实现中国梦,需要每个人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