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日前在某论坛上表示,在养老问题上,既要强调政府所要承担的责任,又要警惕政府责任泛化,警惕社会和老年人对政府期待过高,防止出现福利冲动、福利依赖和福利过度的问题。他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可能比增加养老投资、建养老机构更有积极的意义。
笔者对此十分赞同。不仅现阶段,即使是将来,家庭养老仍然会是中国社会的主要养老方式。
面对我国这种特殊的老龄化问题,要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建立制度、完善体系、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等方面,指望政府包揽养老责任是不现实的。事实上,即使如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政府也无法做到完全背负起对国民的养老责任。《大国空巢》一书的作者易贤富就认为,美国所建立的包括政府养老金(第一支柱)、雇主养老金 (第二支柱)和个人储蓄养老金(第三支柱)在内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不过是“养儿防老”的美国版。
既然政府无力承担起全部的养老责任,那么,这个责任中的一部分就得由家庭来承担。作为一种在传统小农经济下的家庭保障模式,“养儿防老”在传统家庭逐渐解体,社会流动加快,在人们的经济基础越来越不依赖土地和农业收入的情况下,其对家庭的保障和维系社会稳定的作用确实越来越弱。但无论社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以家庭为社会核心单位的结构,至少在可见的将来,还支配着我们。
而家庭有两个基本的功能:一是经济互助,二是精神互助。在市场没有提供各类保险、借贷、股票、投资基金、养老基金等金融品种的前提下,家庭养老就可作为老年人规避未来物质风险和精神风险的一种手段。其实,从现实来看,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绝大部分农民仍然游离于正式养老保障制度之外。
不过,尽管家庭养老非常重要,但它也有自身的弱点。除了传统家庭的功能逐渐弱化外,作为一种典型的私力救济,家庭养老主要靠道德伦理维系,又受制于子女的健康和能力。恰恰在这点上,难以保持家庭养老的持续性。换言之,宏观意义上的家庭养老要想不出现断层,一个社会的人口结构就必须年轻化,也即年轻人的比例要远高于老年人,只有这样,社会整体的养老压力才不会很大。本质上说,无论是社会养老还是家庭养老,都来源于劳动力所创造的财富。因此,在人口素质一定的条件下,年轻人越多,其所创造的社会财富总量也就越多,从而对养老也越有利。而如今像一对年轻人养四个老人的人口结构,是无法承受养老重负的。实际上,美国的养老体系也依赖于人口结构的年轻化。
因此,要更大发挥家庭养老的功能,解决沉重的养老压力,调整现行的人口政策就必不可少。在保持人口总体减少的情况下,恢复人口的持续发展能力,这可能是中国应对养老负担的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