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记者罗争光)今年1月初,住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一家养老院里的“老北京”戴百祺,去除了一块困扰了三年的“心病”——养老院旁的医院,与北京医保系统顺利联通,再也不用为医药费报销的事情折腾了。
三年前,戴百祺在北京考察过一些养老机构后,决定搬到了紧邻北京的这家河北的养老院。然而,在这里持北京医保卡不能直接结算。如今,戴百祺和住在这里的很多北京市参保人员,都能享受与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完全相同的待遇了。
一个简单的系统对接,破解的正是制约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的“老大难”问题。
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22亿,约占总人口的16.1%。根据民政部门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政策措施纷纷出台,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在全国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不断推出精准举措,养老院服务提质升级呈现体系化推进的大好局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底印发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的切身感受”将成为评价养老服务质量的标准。
2017年全国两会前夕,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提升我国新时期老龄事业发展水平、完善养老体系进行了顶层制度设计。
全国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规划在部署老龄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突出了养老体系建设的内容,把保障和改善老年人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加以谋划和部署。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今年3月22日,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出9项重点任务,并明确提出了到2017年底和到2020年底的分阶段目标。
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黄树贤表示,6部门联合开展此次行动,就是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行为,尽快在养老院服务质量上有明显改善。
有了顶层设计和部署,更多针对养老院服务提质升级的“精准举措”,也陆续推出。
——今年2月,民政部与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3部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从简化设立养老机构的申请材料、养老机构食品经营实行“先照后证”等5个方面简化优化养老机构相关审批手续,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3月28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孟志强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时期,民政部门将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准入门槛、释放政策效益、实行全方位激励等方面加大对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激励扶持力度;
——4月6日,民政部发布消息,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将录入全国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8大类信息。此举将对摸清全国养老机构底数和服务质量情况,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具有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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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50%,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3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这意味着,今后将有更丰富的举措、更多元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事业中来,呵护2亿多老年人的晚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