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防线,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为核心,以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实现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定型化、规范化和体系化。由于我国的绝对贫困现象并未完全消失、相对贫困现象还将长期存在,必须进一步加强面向贫困或低收入人口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逐渐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救助水平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资金投入逐渐增加,救助水平不断提高。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运行的“血液”,没有稳定的“血液”供给,社会救助体系就会“营养不良”。无论是城乡低保还是农村五保,都离不开国家的资金投入。近年来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和国家财力的稳定增长,使我们有能力、有底气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社会救助投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效能。城乡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使城乡困难群众获得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缓解了生活危机,缩小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进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制度运行的轨道,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据民政部 2011年第四季度统计季报,我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76.8万人,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313.5万人。从总体上看,2011年我国各级投入社会救助资金1460亿元,比上年增长20%,有效保障了8100多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比上年增长10%和15%。去年,国家还出台了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政策,60岁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开始纳入国家定期补助范围,惠及300多万人。
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救助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与民生事业和社会财富分配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国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2011年,我国通过加大政府投入、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定向捐助和土地供应优惠政策等多种举措,投入资金200多亿元,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国实施相关项目超过5万个。孤儿保障制度在全国普遍建立,绝大多数地方确定了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惠及65.5万人。福利彩票公益金还安排12.8亿元,分别资助362个老年福利机构、723个农村五保供养机构、159个儿童福利机构、114个县(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个光荣院等建设,完善社会福利服务设施服务功能,改善孤老、孤儿、孤残等供养人员生活条件。
完善灾情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成效。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把减灾救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以及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形势更加严峻复杂。近年来,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大力强化高新技术在灾害灾情监测中的转化应用,特别是应用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基本实现了灾情管理信息系统在省市县的全覆盖;同时,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防治体系等,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科学安排危险区域生产和生活设施的合理避让。据民政部资料显示,2011年中央财政下拨救灾补助资金86.4亿元,救助受灾群众7500万人(次),转移安置和旱灾、冬春生活救助标准平均比上年增长78%,创建了1200多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救助理念从生存保障向生活保障转变。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不仅强化了政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责任,而且转变了社会保障制度理念,实现社会救助从生存保障向生活保障转变,从人性关爱向维护权利转变。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福祉,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推进这些事业,要坚持体现公益性原则,切实强化政府职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特别是不断增强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益性事业发展形式并不单一,政府不应当也不可能包办一切,要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以养老为例,我国现有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8%。左右;要实现2015年每1000名老年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需要在扩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同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合力,加快解决这一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