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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散人:无个税即无权利?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60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这个条例将在今年的9月1日实施,也就是说,扰攘多时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现在算是尘埃落定,大家从9月1日开始,如果您收入不足3500元的话,就可以不缴纳个税了。

    有很多人对目前这个数字很不满意,觉得3500元的起征点还是太低了,有人提出应该用上CPI的增长幅度为一个变量,实行浮动的起征点;也有人貌似开玩笑地说,应该用各地房地产的平均价格为起征点,也就是说当地房子平均卖多少钱每平方米,从这个数字以上缴纳个税。后一种说法看上去挺滑稽,实际上也不算太离谱,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么个道理:一个人辛苦劳作一个月要是都不能买下1平方米的立锥之地,还要交纳个税确实残忍了点儿。

    但个税从这个数字上征收还有另外一个副作用,就是有很多人从此不再列入光荣的“纳税人”之行列。根据之前的媒体报道,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这样的调整,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这个数字很直观地说明,我们虽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但还是有很多人过着并不富足的日子,个税的起点调整一下的话,居然就只有这么一点儿人缴纳个税了。

    2400万人缴纳个税是个什么概念?就是说如果按照我们的人口总数14亿来计算的话,交个税的人只占其中的1.7%多一点,如果您缴纳个税的话就要恭喜您了,您至少在这个国家里是属于顶尖的那部分人,是这个庞大金字塔顶部的人。

    但是不是金字塔下面这些人就能通过减免的个税得到好处呢?这个也很难说。实际上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将会遭遇到不少尴尬的处境。比如说办理北京的居住证就必须出示连续的纳税证明,有这个居住证您才能享受当地市民的待遇,买房、买车这些事就不说了,毕竟收入在个税起缴线之下,也很难在北京这种地方买这些东西。各地规定不同,但肯定某些人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个税关乎某些权利,这个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相关性有两种,一种是我们可以理解的,比如说你需要个税的证明来进行贷款、购买某些政策限购的东西,个税缴纳是你资信状态的证明。另外一种则是不能理解的,比如这种市民待遇,应该只要居住、工作在这里,就应该享受同等待遇,这属于基本的权利,不是去银行贷款。

    我们的思想里总有一种误区,认为只有缴纳个税才是纳税人,才能拥有在户口所在地之外享受居住地市民待遇的资格。从道理上来说这是不对的,因为只要你在当地生活与消费,其实就是纳税人,各种商品无一不含税,即使不算你在居住地工作所创造的价值,这些消费也能证明你是纳税人。个税这件事之所以获得关注比较多,只是因为这个算直接税,从钱包里直接拿走,购物消费都是间接税,咱们最多抱怨物价高,而不能直接感受税收的痛苦,也就没有意识到自己每一次消费其实都让自己成为了纳税人。

    所以说虽然个税缴纳的人数只有全国总人口的1.7%,但我们基本上都是纳税人,而纳税人的某些权利是不可剥夺的,尤其是那种在公共产品使用上同等对待的权利,这点应该全国统一执行,使得除了金字塔顶尖上的那部分人之外,其他人也能平等地享受公共产品与服务。至于说基本的政治权利,那就无论你是不是纳税人,都更应该一体享受了,这事儿与纳税无关,关乎到人本身的尊严。

    (作者系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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