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本身就是创新,大体属于金融体制的创新,并带动管理、业务、产品等的创新。
人类金融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从一张羊皮换两把斧头到今天这样的规模,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火车头。
金融创新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大体包括广义与狭义两部分。广义的金融创新大体包括金融理论创新、金融体制创新、金融管理创新、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业务创新、金融产品创新等等;狭义的金融创新主要是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
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是金融业务创新的重点。简单地说中间业务就是介于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之间的业务,也可叫收费业务。资产业务、负债业务都有一个不断创新问题,但重点应是中间业务。国际先进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已达50%左右,我国平均数为15%-20%。当前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重点应当是财务顾问、电子银行、债券承销、基金代销、银保银信、理财等等。
金融创新与风险永远是一对双胞胎。只要有金融创新,必有金融风险。我们不能因存在金融风险而因噎废食,我们也不能只顾创新而忽视风险。许多时候就单个金融企业讲创新是对的,但有时往往无数正确导致整体错误,这就是经济学中所讲的“合成谬误”,我们必须从全局认识这个问题。
金融创新的两个关键词是“方向”和“度”。就世界讲,华尔街创新过度,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创新不足;就中国讲,城市金融存在创新过度(比如理财产品),农村金融创新不足。
金融创新走多远,金融监管就应走多远。创新第一性,监管第二性。创新提出了监管的要求,不断地创新不断地提出监管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只能被动跟从创新。一方面创新走到哪儿,监管就要走到哪儿;创新达到什么程度,监管就要达到什么程度。另一方面在取得经验并形成普遍性原则后,监管应当超前,对创新起到指导、引领作用,也就是我曾经引用过的穆勒的话“你挥舞拳头的自由到我的鼻子为界”。创新的自由到监管的容忍度为界。
金融创新是一个“正反和”式的波浪式运动,要走一步看一步,跑一段歇一会儿。当前世界在金融创新上要由过度创新向适度创新回归,特别要由超常规发展的金融衍生品创新向适度创新和适度向原生产品回归。
最后,应当说人类对金融创新的认识总体上还处于“必然王国阶段”。有一个故事,讲在火鸡王国里,一位“火鸡科学家”发现每天上午11时都有人给它们喂食。经过一年的实验观察,这位“火鸡科学家”终于在感恩节的早晨向它的同伙宣布了“食物定时降临规律”。但这天上午11时,这群火鸡不但没有食物降临,而且统统被杀掉。我将其称为“火鸡悲剧定律”。希望我们在金融创新上不要犯“火鸡悲剧定律”的错误,方向错了止步就是进步。
(作者为光大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