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财政体制经过了分灶吃饭、利改税、分税制,又提出了建立公共财政的目标。这是正确的选择。然而,经过多年的发展,我们离公共财政的目标还相当遥远,或者说,我们有了公共财政的名分,而缺少公共财政的实际。
财政体制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是政府生命攸关的大事。因为财政是通过对私人产权的限制和删除而确立的政府产权,反映着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决定着政府的行为。
公共财政并不只是财政支出要用于公共服务,而且主要是指财政预算是一个公共选择的政治过程。即财政预算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检查都要有纳税人的参与、讨论和决定。为此:
1),所有政府收支都要纳入财政预算,有一个全面统一的预算;
2),要有一个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
3),要有严格的会计和审计制度;
4),议会要对预算进行真正的审查和监督。
按此来衡量,我们的差距是一目了然的。具体表现在以下10个方面。
1),现有税收20多个税种、300多个项目,只有两个税种是通过立法程序的,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且不说现有的立法也是部门立法;其他都是政府条例,也就是说各个部门都在征税。如,10月10日通过的资源税改革仍然是资源税《暂行条例》。
2),现有财政预算只有预算内的一部分,预算外、财政外的部分均未纳入。如去年的土地出让金2.7万亿元,相当于预算资金的1/3,均不在预算之列。至于游离于财政外的部分,如各个部门和各单位的小金库,谁也说不清楚。
3),重大支出项目不经过人大讨论批准,连个橡皮图章也不盖。如4万亿投资决策的出台,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数千亿美元的注资。
4),一方面,省长、书记都有增加预算科目和支出项目的权力。另一方面,省市区本是一级独立财政,但却没有独立的发债权,而要中央代地方发债,不能自求财政平衡,然而,实际上各省都在发债。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就是一例。
5),缺乏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各部门直接通过自己设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付款,而不是公开的政府采购。这也是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
6),预算不透明,也无从监督。现有预算收支报告,只有大项,没有细目,谁也看不懂,无从进行审查和监督。再加上没有问责,审查何用?如今年三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三公”经费零增长的目标和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部门在6月底以前公开“三公”经费的预决算。到7月15日止,共有科技部、教育部、审计署等18个中央机构公布了“三公”支出信息,占中央98个部门的20%。科技部的公告只有一句话说明2011年“三公”支出核定总量。最为详尽的是审计署,说明了每项支出具体包括的内容及增减变化的原因。
7),2009年全国预算支出结构:一般公共服务,即行政事业费支出占12.01%,加上国防费用和公共安全支出,合计占24.72%,教育经费、社保就业、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四项民生支出合计占31.41%。
8),2009年转移支付2万多亿元,超过中央本级支出的1/3,相当于地方收入的60%。地方层层扒皮,到真正用途瞄准的目标所剩无几。
9),中国的政府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政府。铁岭市、新乡市与纽约市和东京市的比较。人口分别为后者的17%、23%和31%、43%,GDP分别为0.18%、0.42%和0.38%、0.91%,而市级领导人数分别是后者的6.85、5.9和7.2、6.1倍。2009年全国人均交税4459元,相当于当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的87%。行政经费德国占财政收入的2.7%,印度占6.3%,俄罗斯占7.6%,中国占12.01%。
10),中国政府的腐败在世界上也是有名的。腐败成集团化、部门化、市场化和黑帮化趋势,“不反腐败,就要亡国;真反腐败,就要亡党”。默克尔访华,给总统套房不住,而住70平方米的小套间,而我们的官员如何?
要走向公共财政,恐怕要从约束政府,约束权力,特别是最高权力,扩大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入手。舍此,没有别的途径和办法。
张曙光为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弛为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