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5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许留庆表示,今年10月,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616亿元。
许留庆介绍,做好资金保障,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至关重要。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把农田建设作为支持重点,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有力保障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实施。一方面,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整合完善中央财政投入机制,会同农业农村部整合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2019年,中央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8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亿元,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165亿元。今年10月,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616亿元。
二是鼓励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兼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要求,筹集投入更多资金,提高项目建设水平。
三是鼓励引导多渠道资金投入。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受益对象和农村集体筹资投劳,鼓励采取投资补助、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
另一方面,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今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今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全过程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许留庆表示,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建设难度日益增大。同时,由于近年来人工和材料费用的增长,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不断升高,迫切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此,《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有四个方面:一是各地要通过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合理保障财政资金的投入。
二是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地方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是鼓励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是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省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