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安全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一个子系统,其在国家经济安全系统中的影响力同以往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甚至国家金融安全超越国家经济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部分。由于任何实体经济的生产经营都离不开资金支持,日益发达的现代金融产业逐渐居于国家经济体系的核心位置,并通过辐射出的资金链“绑架”了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其自身的安全问题便会通过资金链迅速传导至整个国民经济体系,进而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重大威胁。为了保障我国的金融安全,我们应该在经济安全视角之下,界定金融安全内涵,选取能有效监控金融安全状况的指标,为全面构建金融安全评价体系作准备。
一、经济安全的概念及内涵
伴随着经济安全形势的日益复杂,我国学者对经济安全做了多方面的研究。
赵英(1994)在《中国经济面临的危险—国家经济安全论》中从国家经济竞争和维稳的能力角度解释了“经济安全”,国家经济安全是指一个国家的竞争力,一个国家抵御国内外各种干扰、威胁、侵袭的能力,一个国家经济得以存在并不断得以发展的国内国际环境。
张幼文(1999)[1]在经济安全概念中考虑了金融开放的因素,并重点突出了外部冲击的作用。他们认为从狭义上来说国家经济安全是指开放条件下一国金融乃至整个经济在经受外部冲击的条件下如何防止引发动荡及财富流失。广义上来讲是国家防止外部冲击给国民经济利益带来巨大损害,是一国维护本国经济免受各种非军事政治因素干扰的战略部署。
雷家骕(2000)[2]以对外开放为背景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界定了经济安全,并将经济安全分为多个子系统。他认为,国家经济安全是指一国最为根本的经济利益不受侵害。
郭秀琴(2006)[3]在界定经济安全含义时重点强调了国家抵制内外部威胁、保护经济利益和维持经济发展的能力。她认为国家经济安全是指在开放条件下主权国家的经济发展、经济利益不受内部或外部威胁和侵害而保持稳定、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和能力,为了实现这种状态和能力,国家既要保护、调节和控制国内市场,又要维护本国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利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
还有一些学者则单从经济发展或者经济稳定的角度来解释经济安全,比如高云龙[4]。
纵观上述对经济安全概念的界定,发现对外开放的大背景和国家维护经济安全的能力为大多数学者所重视,但还存在这样一个问题,部分学者把国家经济安全泛化,将经济发展、经济稳定及经济改革等与经济安全混同起来,或者是在经济安全概念中糅合进太多的因素,并且无法形成一个系统,使得研究难以找准靶标,难以深层挖掘。根据目前的经济安全形势,我们应将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源限定在外部冲击上,这里的外部冲击有两层含义,一是直接外部冲击,属于主动攻击型,通过内部机制的传导引发一定的经济问题;二是间接外部冲击,即首先内部出现问题,进而引发外部问题,最后外部问题再反馈回内部。综上所述,中国经济安全内涵的理解和定位应该是:通过加强自身机制建设,使我国经济具备抵御直接和间接外部冲击的能力,以保证我国经济在面临外在因素冲击时能继续稳定运行、健康发展;面对间接外部冲击,必须优先解决内部问题。这个内涵的核心有两个,首先威胁经济安全的来源主要是外部冲击,其次研究要着眼于“过程的经济安全”,即外部冲击是通过内部的传导机制来威胁经济安全的,因此加强内部自身机制的建设是问题的解决之道,可以概括为“外部着眼,内部着手”,体现了一个“定位靶标”到“精确打靶”的逻辑思路。
国内学者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角度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侧重于金融活动的本质,比较宽泛一些。王元龙(1998)[5]从金融的本质属性对金融安全的定义进行了解释,金融活动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活动,那么金融安全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该观点由于是根据金融的实质进行定义,所以这个定义体现了相当的广泛性。刘锡良(2004)[6]从金融功能正常运转的角度对金融安全进行了定义,将金融安全分为了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微观层面是指金融企业个体角度,中观层面是指整个金融行业,而宏观层面则从整个经济体出发。
另外一类是从国际关系学的角度对金融安全进行定义,给出这类定义的学者认为安全是来自国际关系学的概念,再结合以经济学的元素对金融安全进行定义。梁勇(1999)[7]认为:国家金融安全是指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不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维护这种状态的能力和对这种状态与维护能力的信心与主观感觉,以及这种状态和能力所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安全。雷家骕也从国际关系学的角度对金融安全进行了定义:金融安全是指金融领域能够借助各种手段抵御和消除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威胁和侵害,确保一国正常的金融功能和金融秩序。
理论界还有其他一些关于金融安全定义的观点,但是基本上是属于上述两类观点的范畴,或者就是将金融实质观和国际关系观综合在一起对金融安全定义进行考察。从上述三类研究来看,国内众多学者从多个角度对金融安全进行了探究,其中也不乏优秀深刻的见解,但却也暴露出了两个问题。
一是对金融安全内涵理解的泛化。认为凡是威胁到国家金融稳定的因素(这种因素既包括国内的因素,也包括国外的因素,有金融危机,也有金融风险)或者与金融活动相关的因素(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功能等)都属于国家金融安全问题的研究范畴。这类定义将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稳定等定义混同了起来,在金融安全框架下糅合进太多的要素,使得国家金融安全研究难以树立明确的靶标,自然就难以深入下去。而实际上威胁金融稳定的因素可能有很多,这些因素既有国内的因素,也有国外的因素,但是对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因素的研究应更侧重于对国外因素的分析。
二是上述三类定义并未紧扣中国目前的时代背景,没有强调金融安全内涵的国别性,不同的国家其金融安全内涵应该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国内学者目前对金融安全内涵的界定更多地考虑各个国家金融活动的共性,比如金融风险,金融危机等,并没有将金融安全置身于我国现在所处的特定时代背景下。近30年来,中国的经济金融体制一直处于转轨阶段,“改革开放”一词就是对转轨内涵的提炼。“改革”主要指对内市场化,“开放”主要指对外开放,我国金融领域目前就呈现这样的格局。一方面金融开放直接将金融体系暴露在外部冲击面前,影响了我国的金融乃至经济安全条件,另外一方面我国金融体系内部市场化逐渐改变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游戏规则”,影响了我国维护金融安全的能力。
除了要修正上述提到的两个问题,本研究另外将在经济安全的视角下去界定金融安全内涵,其作为经济安全的一个子系统,将继续遵循“从外部着眼,从内部着手”的原则,将安全界定于外部冲击下通过内部传导引发问题,着眼于直接外部冲击或间接外部冲击对国内金融运行风险的传导及影响,这与金融稳定和金融发展有着显著的区别。
综上所述,本研究对中国金融安全内涵的理解和定位是:通过加强自身金融机制的建设,使我国金融体系具备抵御外来风险冲击的能力,以保证我国的金融体系在面临外在因素冲击时能继续稳定运行、健康发展,进而有效服务于整个国民经济体系。鉴于此,本研究的金融安全就是研究对金融体系造成的外部冲击如何通过内部的传导机制一步步地威胁到国家金融的稳定与发展,并最终影响国家经济在正常轨道上运行的。这样,我们将以金融安全条件和金融安全能力为框架对金融安全展开研究。金融安全条件主要是指我国金融体系在开放过程中面临的外部冲击,如外资银行的进入,国际热钱的投机冲击等,而金融安全能力主要是指我国金融系统所具有的应对外源危险的能力(衡量内部金融传导机制的健康程度),这其中又涉及到我国的金融市场化建设,比如利率市场化建设,银行产权多元化等,因为这些转轨措施将直接影响我国内部金融传导机制的健康程度(金融安全能力的大小)。
在界定金融安全的内涵之后,应紧扣该内涵,同时借鉴国内外相关指标研究,以金融安全条件和金融安全能力为框架去构建金融安全指标体系,作为获得我国金融安全指数的有效工具。
国外学者关于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监测指标以及国内学者构建的金融安全指标体系,对本研究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为了有效借鉴国内外专家的研究成果,我们运用专家统计法对11套国内外专家的指标体系进行统计分析(其中有3套是国外指标体系),一方面总结其指标分类思想,另外一方面从11套指标体系中统计出被引用次数最多的几个指标。
这11套指标体系从解构方法来看有三种:第一种是从金融功能来解构金融风险进而构建指标系统,具体的将金融风险分为宏观、中观、微观风险,11套指标体系中采用这种分法的有IMF(1999),何建雄(2001)[8],及陈松林(2002)[9],刘锡良(2004)[10],另外,美国银行监管部门采用的CAMEL评级体系是专门从微观风险角度评估金融机构的安全状况;第二种是将金融安全指标体系划分为宏观经济子系统,金融机构子系统,外来冲击子系统,这种分法比较典型常用,11套指标体系中采用这种分法的专家有张元萍和孙刚(2003)[11],沈悦和张珍[12](2007),蒋海,苏立维[13](2009),汤凌霄(2009)[14];第三种分法是包含更大范围的指标,11套指标体系中采用这种分法的有富兰德指数和叶莉(2009),富兰德指数中包含政治、商业、社会环境评级体系,而叶莉(2009)[15]的研究中包含信息安全和信心信用软环境指标。
总体来说,上述三种分类方法具有一定的共性基础,即按照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层次来构建金融安全指标系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缺陷就是这些指标系统并未能很好的扣住“安全”的本质,很容易简单的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上将一些只是属于金融风险或者金融稳定的指标塞进系统,造成指标选取的泛化。本研究将紧抓金融安全概念和内涵,围绕“安全”核心,以金融安全条件和金融安全能力为框架来选取金融安全指标。安全条件子系统的指标是用来衡量我国金融体系在开放过程中面临外部冲击的大小,安全能力子系统指标是衡量我国金融系统所具有的应对外源危险的能力。同时我们将会吸收利用一些虽然不直接属于金融领域,但是通过间接方式对金融安全产生重要影响的指标。另外我们统计出了11套指标中引用次数最多的指标(见表1)。
表1多次引用指标集合(略)
我们将金融安全指标系统分为两个大的子系统:金融安全条件系统和金融安全能力系统,然后在此框架下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去选取指标。首先,我们将金融安全能力系统分为有机组成的三个部分:金融系统的制度建设,金融系统的物质基础和金融系统的受力。
金融系统的物质基础即从微观层面考察我国的金融安全能力,主要是指我国金融系统所具有的资产质量,其优劣直接影响我国抵御外在恶性冲击能力的高低,这是金融安全能力系统的基础,是我国用来抵御外源金融风险的物质保证,在这里我们借鉴并选取表1中“金融机构”一栏里的两个指标“不良贷款率”和“银行流动性资产比率”。
金融系统的受力是从宏观经济层面考察我国的金融安全能力,指本国宏观经济对金融系统的影响,包括动力与压力,经济形势良好必然会给金融发展提供动力,可以有效提升一国的金融安全能力,经济不景气或者经济过热则可能与金融系统的漏洞隐患相结合,大大削弱一国的金融安全能力,在这里我们借鉴表1,选取宏观经济一栏中引用次数最多的指标“GDP增长率”和“CPI增长率”。
金融系统的制度建设主要是指目前我国金融系统所进行的市场化建设,我们选取“利率市场化程度”,“银行产权多元化程度”和“外资银行带来的竞争压力”三个制度性变量指标来表征这一方面的情况,国内学者在构建我国金融安全指标体系时并没有引入相关指标,这种缺失将导致金融安全指标系统无法全面反映中国的金融安全状况,不能体现中国目前处于转轨阶段的特殊国情,同时金融系统的制度建设也是金融安全能力的重要元素,因为金融安全能力主要是指我国金融系统所具有的应对外源危险的能力(衡量内部金融传导机制的健康程度),这其中肯定涉及到我国的金融市场化建设,金融市场化的效果将直接影响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直接关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并影响着我国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的走向。
金融安全条件子系统的指标是用来衡量我国金融体系在开放过程中面临外部冲击的大小。我们在表1中发现,关于外部金融的安全,外债或者外汇方面的指标几乎被所有专家引用过,比如“外债偿债率”,“短期外债/外债总额”,“短期外债/外汇储备”等,但是这些指标更多的是反映各个国家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并没有有效反映我国金融体系处于开放转轨时期的国情。我国目前金融开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金融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第二是资本账户开放程度加大,减少对资本跨境运动的管制。相比于国内金融机构而言,外资金融机构实力雄厚,将会直接威胁我国的“金融主权”,另外数次国际金融危机证明国际游资是一国金融安全的重大威胁源,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在我国这种处于转轨时期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表现的特为明显,如果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或者丧失“金融主权”,如拉丁美洲国家墨西哥,智利、阿根廷、秘鲁外资银行的资产份额均超过了50%。鉴于此,金融安全条件指标系统必须对外资金融机构、资本账户开放和国际游资进行有效的监测,在这里我们选取指标“外资银行在华资产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资本开放程度”,“国际热钱占我国金融机构信贷比重”以有效表征上述问题,另外对于其余专家所反映的共性问题外债和外汇方面,我们选取该方面被专家引用次数最多的指标“外债偿债率”。最后,我们将一些虽然不直接属于金融领域但是通过间接方式对金融安全有着重要影响的指标也选取进来,典型的两个指标有“实际利用外资占GDP比重”和“外资评级机构对中国五大评级机构的控制率”。实际利用外资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更多的是属于实体经济方面的指标,但是国际金融危机与国际经济危机造成的经济问题可以直接通过它来影响中国经济进而最终影响中国金融;民族信用评级机构的自主独立性直接关系到我国在国际上的资本定价权,另外如果信用评级机构被外资控制,那么我国众多的政治、科技、商业秘密都将暴露给外资评级机构,最终直接威胁中国的金融与经济安全。
至此,按照金融安全条件和金融安全能力框架,我国金融安全指标体系则构建完毕(见表2)。如果将金融安全能力系统比作房屋,则金融系统的物质基础是房屋的地基,金融系统的制度建设是房屋的梁柱,金融系统的受力是房顶,金融安全条件则为屋外的自然气候。即使屋外的气候再恶劣,只要房屋稳固,则里面的人安然无恙,若房屋的地基,梁柱或者房顶出现问题则都无法抵御自然灾害的袭击。
显然,在此基础上细化安全区间研究,带入数据测试,则可以判定中国金融安全状况。不言而喻,这需要另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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