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做大做强”的理念一直贯穿在我国商业文化中,而且与“做强”相比,“做大”更是排在前面。在此理念的浸染下,各类金融机构也以资产与业务规模的扩张,以寻求全国乃至全球布局为终极目标。在“求大”文化的竞争演进中,“求小”似乎变成了自甘落后,并且往往被看作与失败的命运距离不远。
这一点在商业银行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就一些大型银行来看,在“大而不倒”思维的影响下,一度以资产规模、市值名列世界前茅为荣,却没有看到前车之鉴:1988年曾排名世界前6位的日本第一劝业银行、住友银行、富士银行、三菱银行、三和银行及日本兴业银行,在国内危机与全球银行业变迁中黯然退场,到2010年排名世界前20位的银行中,日本只剩2005年组建的三菱日联银行勉强居于世界第11位。
对于银行占绝对主导的中国金融业来看,片面追求“做大做强”或“抓大放小”,其带来的危害是深远的。从机构自身来看,往往会陷入以规模拼市场、忽视服务质量和主动创新的困局。从宏观层面来看,在国民储蓄率居高不下、金融体系流动性经常过剩的情况下,诸多部门和领域会出现金融供给短缺,尤其表现在那些落后部门或小企业身上,这就说明金融体系不能有效实现资金的供求配置均衡。现在,我们强调金融改革转向“抓小放大”,实际上有几方面的内涵。
首先,改革思路要充分重视“自下而上”的路径。迄今为止,推动金融改革的基本路径仍呈现“自上而下”特点。然而,基于“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大思路能否成功,前提是监管部门具有超常的智慧和魄力,这显然并不现实,由此,推动金融改革更需要源于下层的“小智慧”。当然,我们所说的“自下而上”改革,并非是地方政府行政主导式的发展,而是真正来自民间的草根金融创新,为整个金融改革奠定丰厚的基层土壤。
其次,在整个金融机构体系中,我们最缺少的是小型机构和零售机构。多数银行机构致力于成为卓有成效的批发银行,即使近几年打造零售银行的呼声不绝于耳,实际也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对于健全的银行体系来说,小银行起码在数量上应是绝对主流,如美国社区银行虽然屡遭危机冲击,但仍占据85%左右的比重。除了银行机构,能够增强金融市场效率的其他各类小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国也发展缓慢,如消费金融、融资租赁等主体。
再次,就金融业服务对象来看,远未形成面向小客户的金融支持机制。与工业化和城市化中期相呼应,通常是快速扩张的大企业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引起“求大”的金融支持模式。而在我国逐步向后工业化和后城市化社会迈进之时,相匹配的金融机制未有实质进展,因为在这种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有限的大企业已难以支撑就业,加之投资增速放缓,只有众多小企业和居民才是后工业社会的主角。由此,重视服务小微企业和居民,不仅是强调多几家小机构和开展一些产品创新,而在于为其创造一整套金融解决方案,以适应经济社会转型需要。
第四,在金融机构内部,还存在诸多非市场化的“小”问题,被排除在机构发展的“大战略”之外,但足以使改革遭遇挫折。例如,银行人事制度官僚化,一些金融机构成为解决官员再发展的载体,形式上的严格风控掩饰了决策机制缺陷等。这些或是老生常谈,或是被大战略视而不见的小现象,却极易使得银行改革成为利益固化的工具,而非服务大众。
最后,“求大”与“求小”之间的边界不清晰。我们强调重视“小”的要素,并不简单排斥“大”的方面。“求大”与“求小”建立在金融体系不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例如,大银行的最优客户天然就是大企业,主板市场的最佳融资主体也是如此,以行政压力推动它们增加对小企业的支持,反而会产生交易效率损失,这也是“放大”的含义之一。也就是说,大机构和核心资本市场的发展目标,在于增强中国金融体系的内在竞争力及国际话语权;小机构及区域性资本市场的发展重点,则是弥补金融体系缺陷,更好地服务转型中的实体经济目标。
可以说,我国金融改革既需要从全局和长远视角来把握,也需要从出现的具体问题上予以应对。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这才是重树金融改革思路的形象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