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今天(29日)发布,我国从2017年全面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进展顺利。今年将深入推进,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为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赋予这些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目前,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县(市、区)已经有1000多个,超过全国县级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
今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将进一步扩面,新增10个左右省份,30个左右地市,和200个左右县(市、区)整建制开展试点。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赵鲲:“再加上一些地方自行开展的试点,争取2019年试点县能够达到全国县数的80%左右,这样的话改革覆盖面基本上就铺开了。”
赵鲲介绍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到2021年底,我国将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各地改革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改革程序不规范,这些问题都需要尽快理顺和解决。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赵鲲:“突出的两点就是一个是股权的设置,有的地方行政干预,本来是应该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协商的事情,有的地方以政府发文的形式,去强行地去作出规定。再有一个就是农村妇女出嫁女这些少数人的权益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