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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的两大思潮及其架桥

  一、引言

  林毅夫努力推行的新结构经济学在过去的一年里引发了激烈的产业政策之争,这个争论实际上体现在两个层次上:第一个层次,是否需要产业政策?政府应否承担积极的经济功能?第二个层次,政府如何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政府的经济职能界限在哪儿?前一层次的争论主要发生在张维迎和林毅夫之间,由此引发了奥地利经济学范式和新古典经济学范式之争,涉及了对市场失灵根源的不同看法。不过,尽管这一层次的争论非常激烈,也引起了广泛的影响;但是,中肯而现实的经济学人大致还是形成了这样的共识:是否需要产业政策是一个伪问题,而真正应该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制定有效的产业政策。[①]这样,争论就上升到第二层次:政府究竟应该推行什么样的产业政策呢?制定产业政策的合理依据是什么呢?这一争论主要体现在激进发展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思维和范式上差异:新结构经济学总体上承袭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而从市场失灵中导出有为政府的积极功能,激进发展经济学则反对新古典经济学范式而倡导更大力度的产业政策和政府作用。[②]

  同时,从学说史看,产业政策的探究首先源自一群历史主义学者或者经济史学家,影响至今的如李斯特生产力学说、格尔申克隆的替代模式以及熊彼特的创新说。这些学者不是抽象地讨论普世性的产业和经济政策,而是将之立基于一国的历史和现实,从动态角度剖析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内在演进性,从而强调后发国家的政府作为市场的替代力量来推进经济增长和现代化发展。显然,这种思维和学说往往容易为民族主义经济学家所接受。同时,为了对抗支配性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民族主义经济学家也积极吸纳激进发展经济学有关发展中国家的信息、技术、市场等结构不同于发达国家的论述,并将之纳入到演化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之中。这样,发达国家中呈现的激进发展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之争,在时下中国学术界尤其是此次产业政策之争中就演变成演化经济学与新结构经济学的思维和政策之争;其中,演化经济学赋予政府更为独立的生产性功能,更加注重技术的自主研发。[③]显然,由于演化经济学与新结构经济学的学说和主张根基于更为不同的思维范式和分析框架,因而似乎更难以调和。那么,这两种学说思潮果真如此对立吗?这里尝试对两者的共性作一学理性挖掘,并致力于契合两者的思维和认知而探索更为周全的产业和科技政策。

  二、产业升级的方式之争:技术拉动与资本推动

  在当前学术界,围绕产业政策的制定依据所展开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一是重视一国要素禀赋结构而遵循比较优势原则,一是强调技术的内生演化而背离比较优势原则。一般地,前者关注要素结构的变动,尤其重视资本的积累,从而就导向资本推动的产业升级路向;后者则关注技术水平的进步,进而重视科研的开发和投入,从而导向技术拉动的产业升级路向。这两种主张典型地体现在林毅夫与张夏准之间,以张夏准的话作为总结:“毅夫相信国家干预虽然重要,但应该主要是促进一个国家比较优势的利用;而我则认为,比较优势虽然重要,却不过是一个基线,一个国家想升级产业,就需要违背比较优势。”[④]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这两种产业政策之争呢?这里围绕林毅夫与张夏准等人的认知差异及其内在逻辑作一比较性分析。

  一般地,林毅夫倡导的新结构经济学强调,产业政策的制定应该遵循比较优势原则,产业结构的选择、转换和升级都应该根基于要素禀赋结构的变动;相应地,政府的作用就在于,确保产业能够按照要素禀赋结构内生变动而升级,进而通过完善软硬基础设施来帮助企业培育和提升自生能力。同时,新结构经济学还认为,要素禀赋结构变动主要体现为资本-劳动比的变化,而资本-劳动比变化又源于从基于比较优势的国际贸易中所获取的产品剩余和资本积累;因此,它强调资本积累在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根本性作用,从而主张资本推动的产业升级。与此不同,张夏准等人则指出,各国的比较优势根本上体现了在技术开发和利用上的不同能力,技术水平将会改变要素禀赋的相对价格,进而导致一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发展与其要素禀赋结构的背离;同时,资本的异质性和技术的自我发展性,使得发展中国家要获得较高的技术能力,就需要进行技术的研发和投入。正因如此,张夏准等人强调,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发展不应该固守其要素禀赋结构,而应该通过技术革新来建立和保护它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以获取最大收益,从而主张技术拉动的产业升级。

  我们如何理解两者的差异呢?其实,新结构经济学的产业政策潜含了这样的假设前提:发展中国家面临着一个资本密集度从低到高的技术和产业谱系的给定存在,以致以引进为主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可以不断进行,根本性的障碍在于资本的稀缺。同时,新结构经济学的产业政策还预示了这样的现实依据:发展中国家自身投资技术研发不仅成功率很低,而且商业化率更低,而学习、模仿和购买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要比自己投资研究和开发更有效。为此,新结构经济学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大多数产业(主要是林毅夫界定的追赶型产业)上都只需要对既有技术进行选择和应用,而不应该在技术上花费太多成本进行自主创新。在林毅夫看来,技术模仿具有后发优势,许多技术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进而,即使是发达国家刚发明的新技术,购买专利的成本往往只有开发成本的1/3左右,况且所购买的技术往往也是被证明成功的和有商业价值的技术。确实,在过去数百年里,由于技术层次较低级,技术进步也较缓慢,因而发展中国家往往有足够的能力和时间来模仿、学习和消化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再凭借自身在要素禀赋上的比较优势而实现产业竞争优势的超出。

  问题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持续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技术差距的逐渐缩小,模仿和学习发达国家的技术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因为发达国家逐渐意识到通过保密制度、专利制度等来阻止其核心技术的外流以降低新兴市场国家对其国际垄断地位的威胁。在这种情形下,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就会逐渐陷入“技术陷阱”,看似蓬勃发展的产业因为缺乏核心技术而受制国际资本。那么,又如何避免这一点呢?显然,这就需要从更全面的视角来审视一国的技术进步,需要考虑技术进步的自我演化性,这也就涉及技术获得的另一种内生性。一般地,如果技术与产业(尤其是产品)较好地结合在一起,那么,先进技术将随着产业的转移而传播;相应地,此时的后发国家对既有的先进技术往往可以廉价地吸收和使用,从而也就需要且可以学习和模仿发达国家的产业和技术以节省研发成本,在资本极度稀缺的情况下尤其如此。相反,如果技术与产业(尤其是产品)存在明显的分离,那么,产业的转移并不带来技术水平的提高;相应地,此时的后发国家并不能容易地学习、接受和使用既有的先进技术,从而也就应该着手技术的自主研发以避免“技术陷阱”,一个面临技术封锁的大国更应如此。很大程度上,只有通盘考虑技术的两种内生性,才可以制定出更全面的产业升级政策,才能避免产业发展的中断。

  当然,究竟如何提升其技术水平和产业结构,也与一国的具体条件有关。一般来说,劳动和资源等要素禀赋往往是自然的,充分利用这些自然因素来提升竞争优势往往比较廉价;与此不同,技术提升不仅需要资源和时间的投入,而且还要牺牲暂时的交换价值和经济剩余,因而完全通过技术进步来提高竞争优势往往就比较昂贵。由此,还可以获得进一步的推论:在确定产业发展目标时,要素禀赋遭受扭曲的程度越大,那么,通过技术进步来获取相应竞争优势所支付的代价也越大。很大程度上,这也是林毅夫反对将大跨步式产业升级扩展为政府支持产业升级政策的一般形式的根本原因,相反,林毅夫更倾向于将大跨步式的产业升级局限在少数和国防安全有关以及具有战略型意义的产业上。而且,这一点实际上也得到了张夏准的认同,张夏准写道:“毅夫说要避免过多地偏离比较优势,这是绝对正确的。比较优势的确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指南,告诉我们国家为保护其幼稚产业做出了多大的牺牲。越偏离比较优势,在新产业获取技术能力所要付出的就越多。”[⑤]这也反映出,尽管张夏准强调技术在资源能否被利用以及利用效果如何上的关键作用,但也并不否定在技术进步已经导致资源可以被使用的情况下,要素禀赋差异对一国产业发展和竞争优势具有显著的影响。

  与此同时,新结构经济学也从来不否认技术进步(通过盗用、模仿或创新)是维持长期经济增长的根本性来源,例如,林毅夫就强调:“持续的技术升级是一国长期动态增长的最重要驱动力。”[⑥]差异仅仅在于,如何推动技术进步?新结构经济学的不足在于,仅仅将技术视为内生于产业的,通过希望通过推动要素禀赋结构的变动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而获取已经存在的先进技术。所以,林毅夫说,“愿意和能够不断地利用技术进步的国家,必须将它们的要素禀赋(劳动力、资本)准备好,并通过宏观经济和部门政策来引导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积累。”[⑦]在林毅夫看来,即使一个发展中经济体使其升级的产业达到规模经济并掌握技术,只要这个产业违反其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也无法与资本相对丰富且在此产业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竞争。林毅夫就举例说,如从拥有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上讲,前苏联和现在的俄罗斯在航空、航天等美国拥有的最先进产业上几乎不相上下,却没有因为拥有这些技术而在经济上赶上美国。正是基于这一认知逻辑,新结构经济学倾向于从要素禀赋结构而不是从规模经济、产业集群、技术学习等作为分析的切入点和理论体系建设的基础。

  然而,正如上面分析指出的,由于先进技术尤其是核心技术在国际间的流动和传播并不那么容易,自主研发的技术进步也呈现出明显的路径依赖;那么,一个国家如果局限于要素禀赋结构及其决定的比较优势来制定产业政策,那么也很可能导致技术偏离演化路径而无法取得实质进步,或者发展历程长期受制于发达国家,这些都将严重制约一国产业在国际市场的长期竞争能力和一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力。相反,更为合理的产业政策不仅要考虑要素禀赋决定的比较优势,同时也需要通过技术研发的注入使得产业比较优势能够适当偏离要素禀赋结构。为此,张夏准提出在一个国家的经济或产业偏离其比较优势的程度与该国的经济增长率之间的倒U形曲线关系:在某个点之前,偏离其比较优势的程度越大,经济增长率也将越高;该点之后,产业保护的负效应开始显现,甚至导致整体经济的负增长。实际上,林毅夫和张夏准都同意的:在产业升级时到底是小步快跑好还是大跨步好,这是一个度的问题,也是经验的问题。[⑧]从这个意义上说,因此,两派的认知差异实质上并不如外界所想象的那样大:新结构经济学并不只是将产业升级局限在要素禀赋的变动上,张夏准等也不是简单地要以技术替代要素禀赋作为促进产业升级的基本动力。

  三、技术进步的路径之争:内部依赖与外部依赖

  时下的产业政策之争是基于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这一大背景,体现为经济一体化下一国的应对措施。一般地,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往往会带来报酬递增、技术创新和网络协同等好处,进而不仅有助于生产出更为廉价的产品和服务,也有助于分工的深化而创造更大的就业机会。不过,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经济全球化在促进全球物质财富增长的同时,也加速了国家间的贫富分化。那么,不同国家为何会出现这种发展上的巨大差异呢?关键就在于它们的产业结构选择,因为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往往具有不同程度的规模经济或规模不经济。一般地,劳动、土地、资本等自然资源的使用往往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而最终会出现报酬递减的趋势,以自然资源为主要生产要素的产业也就会具有规模不经济现象;相反,技术这类人为资源的使用则往往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呈现出越来越强的报酬递增趋势,以人为资源为主要生产要素的产业也就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赖纳特就写道:“在这种不对称的全球化——之下,那些专门从事报酬递增活动的国家将很容易陷入‘专业化’贫穷……富国专门从事具有人为比较优势的活动,而穷国则专门从事具有天然比较优势的活动。那些具有天然比较优势的出口品生产迟早将进入报酬递减阶段,因为大自然母亲提供的是一种具有品质产业的生产要素,而人们通常会首先使用那些品质最好的要素。”[⑨]从这个角度上说,现代社会的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根本上就依赖于人为资源的积累和应用,进而依赖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

  本质上,产业升级就体现为产业向较高生产率和较高附加值的经济活动转移,而技术进步是实现这种转移的基本动力。问题是,如何有效实现技术进步?实际上,林毅夫与张夏准之间的产业政策争论反映出了两种不同的技术内生观:一是既定技术应用上嵌入在特定产业中的内生性;二是技术进步中自我演化的内生性。林毅夫的观点是:(1)同一产业在全球都使用大致相似的生产技术,因而一国的技术水平就内生于由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产业中;(2)一国技术主要随着产业升级而不断进步,而产业升级则根基于要素禀赋结构的变动,而要素禀赋结构的变动又体现为资本的积累;(3)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本积累,就需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并在国际贸易中获取交换价值。显然,基于这一视角和分析逻辑,发展中国家需要发展的产业及其技术在发达国家都已经存在,产业的转移和升级就会自然带来技术的进步;相应地,新结构经济学也就主要关注产业的转移和升级而不关注技术的传播和变迁,进而重视资本的积累和要素禀赋的提升。张夏准等人则提出不同观点:(1)同一产业或产品生产在不同国家往往使用不同技术,而这构成了竞争优势;(2)不同产业所使用的资本根本上是异质的,任何呈现具体形式的资本都不能随意地配置,资本积累也不意味着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3)获取新产业所需技术往往要经历一个冗长的学习和实践过程,尤其依赖具体生产过程中的经验积累。因此,张夏准等人所关注的重点就不在于如何充分利用由要素禀赋决定的比较优势在国际贸易中获取最大的交换价值和资本积累,而是关注如何缩小技术差距乃至实现技术赶超;进而,要成功实现产业升级,往往就需要投入高额的研发经费。

  一般地,张夏准所持的技术内生观反映出技术的自我演化特性,从而体现了演化经济学的基本思维;相反,林毅夫所持的技术内生观将技术与已经存在的海外产业结合在一起,从而从另一个角度又可以视为是外生的。因此,这两种技术内生观又引起演化经济学与新结构经济学之间的思维和方法之争,这种方法论差异为路风、贾根良等人所深入剖析。总体上说,贾根良和路风等人所主张的政府作用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强度上都远比新结构经济学强烈,同时,他们积极采用演化经济学思维来理解技术和创新的内生性及其进步,从而主张与新古典经济学的思维和原理进一步脱离。不过,撇开各自强调的分歧,我们依然可以看到两者之间的显著共性。我们先来剖析下两类技术内生性之间的相通性。事实上,即使基于演化视角,技术进步也呈现出两大基本特点。(1)技术发展和进步过程中产生一个路径依赖效应,现有技术的发展方向和革新能力与历史上的相应投入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说,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根本上依赖于本国在这方面的投入,而且这是一个费时耗力的过程。(2)技术发展和进步也不是孤立的,而必须与一国的要素禀赋相适应才可以取得最大化的竞争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国对技术的投入以及相应产业的规划就不是任意的而是有选择的,而要素禀赋结构往往构成了一个重要的选择依据。基于方法论的契合主义思维,笔者认为,技术革新应该兼顾新结构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各自侧重的两种内生性。

  关于技术变迁的特性,演化经济学大家安东内利曾做了深入的探索,这里作一重点阐述。安东内利系统地剖析了既定相对要素价格对潜在和实际全要素生产率水平的影响,剖析了相对投入价格的变化对生产成本影响。在安东内利看来,当相对价格改变时,每种生产要素的产出弹性并不相同,这导致生产成本和产出水平也将发生变化;其中,最丰富要素相对价格的降低对于所有其他投入的影响越明显,产出弹性间的差异就越是显著。相应地,在全球经济中,一个国家的一般效率的变动就取决于由新技术所导致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增加以及由相对价格结构变化所导致的生产成本的变化。进而,在全球经济中,每个地区的要素市场也是异质的,每一个企业的一般效率往往会受到技术变革和相对价格的双重影响;而且,相对价格的变化越明显,技术变革所呈现出的偏差或异质性也就越明显。正是针对拥有异质要素的国家在准同质产品的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安东内利得出两大基本结论:(1)须界分潜在和实际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只有在最富有生产率的投入是最便宜的时候,在非中性生产函数中才可以得到潜在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2)须界分一般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在给定技术条件下,生产成本受到相对投入成本的影响,因而生产的一般效率提升就需要新技术的引入,尤其是需要最富有生产率的投入的相对价格的下降。[⑩]

  显然,安东内利的分析实际上考虑了技术自我演化以及技术选择的要素禀赋依赖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技术变革或技术引进的条件上,安东内利将是否会促进全球生产率的增长当做重要评价指标。安东内利写道:“当一种新技术是有偏的时候,它促进了某种生产要素更加密集地使用。新技术采用对生产率具有更为显著的影响。要素更为丰富,其价格也更低。在全球竞争的环境下,这种动态性对企业家出现的非对称性具有关键影响”;“在国际市场中,由于局部要素市场的差异,投入的相对价格也不同”,进而“根据它们的相对要素价格,一些国家能够比其他国家从同一技术的引入中受益更多”。显然,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必然需要考虑生产要素的投入比例之间的协调,进而也就涉及生产要素密度与生产要素比例之间的关系问题。另一方面,针对生产要素比例与生产要素密度相适应的强度上,安东内利又不认为生产要素密度与生产要素比例之间需要保持完全一致。安东内利写道:“最富生产率的要素成本的降低对生产成本的降低和单位投入产出的增加具有直接的影响。这种生产成本上的变化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测量产生影响,但是能够对在由异质要素市场构成的全球市场上面临竞争的企业的竞争优势产生强大的影响”;相应地,“当拥有适当的资本密集型技术时,资本相对成本的下降即使被工资增加所抵消,也仍然会提高产出水平。”[11]事实上,按照俄林的“生产要素比例-生产要素密度”原理,又哪里需要什么技术的作用呢?

  由此,安东内利界分了技术发展中的两种路径依赖:一是内部路径依赖,技术革新和进步受到转换成本的作用而呈现出不可逆性,这与现有技术和学习机会等内部特征有关;二是外部路径依赖,技术选择和变革受到相对价格的作用,这与要素禀赋和经济系统等外部条件有关。安东内利写道:“当企业沿着由局部学习过程和其他生产要素不可逆性所决定的路径运行并最终进行创新时,内部路径依赖就会发生。相反,外部路径依赖是由外部条件所决定的,这种外部环境在系统层面上支配和决定作新技术的成功引入。”[12]事实上,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的一个基本目的就是,将自己掌握的技术与国外的要素禀赋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技术与局部相对价格的最佳匹配而寻求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相应地,如果发展中国家可以自主地引进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以及相应的产业结构,也就可以最快速地提升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本积累,进而最有效地推动产业升级。这是林毅夫所看到的,他根基于外部路径依赖的逻辑来倡导新结构经济学。不过,我们同时也应该考虑到:(1)大多数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直接目的都是控制被收购的现有公司而非创造新的生产力,那些创造新生产力的跨国公司也会致力于强化对本国市场的控制并排挤掉其他本土企业;(2)依赖引进方式往往无法获得跨国公司的核心技术,更不要说对核心技术的掌握和运用往往依赖其他配套的专用性资源以及基础性的科技知识,而大多数专用技术主要建立在“干中学”的增量创新之上,通用技术则源于教育的普及和研发的投入。这是张夏准等人看到的,他们根基于内部路径依赖的逻辑来强调自主技术创新的重要性。进一步地,路风和贾根良等人也强调产业升级的内生性,主张通过技术突破、企业创新和产品开发来推进产业的不断升级。

  四、两类范式的架桥:技术革新与要素禀赋的互动

  通过全面考察技术进步的两类依赖性以及技术进步的生产性要求,我们就可以说,一国的技术选择和创新与其要素禀赋结构之间存在某种相关性,但不存在一一对应性;进而,发展中国家在引进新技术以及从事技术创新时,一方面需要考虑自身的要素禀赋结构,另一方面又要避免锁定在这一路径之中。这对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企业决策是如此,对提升整体国家竞争力的政府决策也是如此。两者的差异在于:企业层面的技术创新往往需要在可见的未来获得绩效,从而研发投入的方向就会明显受制于它所嵌入经济系统的特定要素禀赋,需要特别关注相对要素价格和经济空间对竞争的影响;相反,国家层面的技术创新则可以突破单一企业或行业的预算约束,可以从更长远的发展视角着手研发投入,从而也就可以与要素禀赋结构发生更大程度的偏离。一般来说,国家经济规模越大,在特定行业的偏离程度也就可以越大,这也就是为什么斯蒂格利茨、罗德里克、张夏准以及贾根良人都认为发展中国家可以实现大跨步式产业升级的依据;与此同时,受到要素价格和经济空间的影响,一些在一个地区不具效率的技术被引入到另一区域后就可以实现高绩效,这正是林毅夫注重根据自身要素禀赋引进现有国际先进技术而实现小步跑式产业升级的重要原因。[13]显然,这些都反映出,偏重要素禀赋决定的新结构经济学与重视技术内生演化的发展经济学之间存在相通性,而不能简单地以一个维度的思维来否定另一维度的认知。

  同时,一个国家在确定技术的选择和创新路径时,不仅要考虑本国的要素禀赋结构,而且还要考虑他国尤其是竞争对手的要素禀赋结构。这就涉及技术的传播和扩散问题:任何技术终将被模仿和复制,只是时间长短问题。这是鲍莫尔指出的,他将技术传播也视为是积极的生产性的企业家活动,并将之提到与技术创新同等的地位。[14]正是由于技术存在扩散,一国就要避免自己开发的技术恰恰适用于竞争对手所在的要素市场;否则,一旦这种新技术为竞争对手所采用,反而会降低本国的竞争优势,高成本的技术研发投入却只是“为他人做嫁衣”。当然,在经济和技术日益紧密的全球化时代,本国自主创新的技术成果可能为他国所享有,但同样,本国也可以合理、高效地选用他国的恰当技术;尤其是,作为技术全面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就可以有意识地利用和移植发达国家开发的但与本国要素禀赋结构相适应的技术,这也就是林毅夫特别强调的。那么,一个国家究竟该如何推动技术进步呢?采用对外引进方式还是自主创新方式?这涉及不同产业的技术特性,也涉及国内外的技术状况,更涉及要素结构的对比。一般地,如果技术的流动性越高,技术演化的外部依赖性越强,那么,通过对外引进方式来实现技术变革往往可以有效降低成本;相反,如果技术的扩散壁垒越高,技术演化的内部依赖性越强,那么,通过自主创新方式来实现技术变革往往可以产生长期收益。从这个角度上,同样需要将偏重由要素禀赋决定的技术和产业引进与重视技术内生演化的技术和产业创新结合起来。

  进一步地,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才能将技术革新与要素禀赋结合起来?激进主义经济学者主张通过依据政府的强大投入在一些特定领域实现技术突破,以此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进而实现“腾笼换鸟”式的产业升级。比较流行的做法:制定“中国制造2.0”或“中国制造3.0”目标,进而实施“互联网+”“云计算”“智能制造”产业规划,并由此设立各种国家和省市项目进行有组织地资助。但是,路风却强调,产业升级不可能自上而下地“操作”出来,引发产业结构性变化的根本力量来自企业的创新活动;相反,这种自上而下的“操作”将会导致以行政手段排挤市场机制,进而产生一窝蜂的短视现象,这在当前中国社会已经非常明显。同时,通过对工业史的考察,路风还发现,众多的重要技术特别是那些导致新工业诞生的技术,都是由在位企业发明或创造的(如半导体晶体管、合成纤维、光纤、液晶显示器等),新兴工业的进入者也往往是其他工业领域的在位者,或者往往也是从在位企业分离出去的。路风还引用发明“摩尔定律”的戈登。摩尔的话:“成功的新创企业几乎总是开始于在大公司的研发组织中成熟的想法。如果失去大企业或大企业的研发组织,新创企业也就消失了。”[15]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芬兰,作为通讯业巨头的诺基亚的衰落之后,大量的诺基亚员工开始了自主创业,从而诞生出包括“愤怒的小鸟”“部落冲突”以及Jolla等在内的移动互联网公司。林毅夫也多次用这个例子来说明,比较优势在产业发展和升级中的意义。正因如此,我们强调技术的自主创新,强调政府对企业的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扶持;显然,企业的自主创新必然会更关注技术的生产性和生产率,进而也必然会充分考虑它所面对的要素市场。

  当然,路风这里强调产业升级的内生性,主要是从技术进步的内部路径依赖上而言的,强调新的技术和能力产生于已有的基础并通过累积的方式前行。相应地,这个思路就被归入演化经济学和动态能力理论范畴,并被用于反对新古典自由主义的“休克疗法”。同时,路风认为,当前中国社会的劳动力市场存在明显的二元结构:一方面,传统高比例的农业人口造成了较低的人均收入和劳动成本;另一方面,相对整齐的工业体系造就素质和技能较高的劳动者、企业家和技术人员。因此,中国社会的生产技能高于人均收入水平通常所预期的水平。相应地,这不仅造就了国际市场中的强大竞争优势,而且造成了低端(劳动密集型)工业部门和高端(资本密集型)工业部门的同时并存的二元产业结构。但是,长期依赖技术引进、依赖外资、依赖廉价劳动力而忽视自主研发的经济发展模式却导致我们的出口产品往往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并面临着外部需求下降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的严重冲击。路风还指出,在被广为赞誉的“深圳模式”中,华为等高技术企业只是金字塔的顶端,而更为重要的是金字塔底座那些灵活多变的中小制造企业;因此,产业升级根本上就应该引导、鼓励和支持这些产业沿着更高生产率和更高附加值的升级方向进行突破,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只能来自自有的工业基础而不能寄托在外在的移入。当然,企业的技术引入和创新往往是基于对价格-产出组合的反应,其中也就可能潜含了短视行为。为此,路风强调两点:(1)中国的产业升级需要上升到政治层面,需要借助政府的作用;(2)政府的产业政策主要引领的大方向,并帮助和促成企业的技术变革。

  显然,路风对技术变革和产业政策的强调以及对政府作用的积极引入与查默斯。约翰逊的发展型国家理论存在显著的相通性,它强调首先确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然而通过国家的经济介入、产业政策的实施以及对私人部门的引导和协调,促使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承袭这种思维,赖纳特还将创造需求视为发展型国家的重要职能,将需求增长——收入再分配——更高工资视为一种正循环,尤其强调国家作为高级产品的需求者角色,这对技术边界的外衣起到重要作用。[16]受此影响,贾根良也长期强调通过政府采购来促进高端产品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其实,现代主流经济学往往将需求视为源自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但加尔布雷斯很早就指出,现代市场早就不再属于消费者主权而是生产者主权,拥有更大权力的生产者往往通过各种措施来引导、诱骗和“强调”消费者购买那些并非反映真实需要的东西;同时,生产者的生产和供给原则是收益原则而非效用原则,为此,它一方面倾向于提供那些满足具有更高购买力的富人需要的东西,另一方面则诱发消费者而基于攀比效应产生的非真实需要的欲求。相应地,正是由于由私人企业诱导的需求往往集中在脱离人们真实需要的奢侈品上,每当遇到经济危机时就会导致整个需求链的严重崩溃,进而导致大量的产能限制。[17]为了解决这种矛盾,“供给侧管理”就不能简单地诉诸于市场,而应该充分利用政府的作用。基于这一逻辑,林毅夫指出,针对当前一些行业产能过剩的现状,政府一方面可以向那些附加价值高的产业投资,另一方面也通过国内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建设消化严重过剩钢铁、煤炭、有色金属平板玻璃、水泥。显然,“供给侧”改革的政策路向上,新结构经济学与发展型国家理论都强调政府在创造和引导需求方面的积极角色,而不是简单地推给市场。

  同时,发展型国家理论的发展也进一步推向了马祖卡托的企业家型国家或企业家型政府,它将政府视为技术创新的真正组织者和开拓者。[18]贾根良根据马祖卡托的研究结果总结了政府在创新中三大作用。第一,企业家型政府在引领创新中发挥关键性作用,而私人企业往往不愿意或难以承担创新的风险。例如,互联网的前身阿帕网是由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自主的一项项目,地球定位系统源于一项被称为导航星的美国军事计划,iphone的触屏技术是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和中央情报局资助的Fingerworks公司发明,iphone的语音识别个人助理是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一项智能项目的副产品。第二,企业家型政府在重大技术创新中扮演“造浪者”者角色,民间风险资本往往只是“冲浪者”。例如,美国IT革命、生物技术以及纳米技术的研发,在早期阶段主要都是由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提供融资,而只是到了中间阶段才开始有私人风险资本的介入并逐渐占主导;这是因为,早期阶段的创新应需要巨大资本并且成功概率较小而具有私人资本难以承受的风险。第三,企业家型政府往往能够成功地挑选出“优胜者”,从而实现了较高的资源配置效率。例如,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先后成功地挑选出数百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优胜者”,这包括互联网、半导体、全球定位系统、激光器、高速超音速飞机、无人驾驶汽车、隐形飞机、智能义肢、远程医疗和合金材料等。[19]同时,马祖卡托的研究也被林毅夫用来支持他的有为政府和产业政策:集中有限资源,协助企业家从事那些回报最高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从而避免陷入“低收入陷阱”或“中等收入陷阱”。[20]

  此外,路风主张也与贾根良倡导的新李斯特主义一脉相承,都强调中国经济的发展潜力主要取决于高生产率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取得明显进展,而这需要企业的技术突破和能力成长,需要引入政府积极的组织和规划。根据新时代不同产业中价值链的分化以及中国“高端失守、低端过剩和混乱”的现状,贾根良而提出新李斯特主义的国家致富新原则:进口价值链低端产品,出口价值链高端产品,并制定和保护本国价值链高端产品的产业政策。[21]后来贾根良对这一致富新原则的表述做了修改:进口价值链低中端产品,出口价值链中高端产品;进而,通过循序渐进而非“休克疗法”实现产业或产品从价值链低中端向中高端的升级。不过,这里又会引出新的问题:如果过于强调借助政府的投资和研发来发展高端产品,是否会走向另一个层面的“休克疗法”?产业和技术发展是否又从内部依赖路径转向了外部依赖路径?是否会阻断产业和技术自我演化的内生性?当然,贾根良也仅仅只是将国家致富新原则视为对长期目标的追求,但强调中国应该从价值链高端入手实现技术赶超。[22]而且,贾根良还强调,产业或产品升级过程并非主要由政府投资,政府只是通过产业政策发挥引领者的作用,政府主要投资那些私人企业还无力或缺乏意愿的领域,集中在不确定性的、帮助企业度过“死亡之谷”的部分,而只有在那些颠覆式创新上才会成为主要的开拓者和组织者。显然,这一论述与林毅夫也没有实质性差异,不同之处在于,林毅夫认为可以甄别出有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而有针对性扶持。事实上,无论是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是沿着外部依赖路径还是沿着内部依赖路径,真正的关键在于,投资所形成的新生产能力能否带来技术和生产率的变化?显然,这种变化往往需要与现有的要素禀赋联系起来,这是安东内利的分析。

  由此,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两大产业政策思潮之间的明显共通性。首先,都强调政府与市场之间互补而非对立的关系,批判了流行经济学教科书对人们思维的禁锢和误导。例如,路风就指出,政府和市场同属于知识生产机制和经济协调机制的组成部分:一方面,由于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技能的产生机制源于市场竞争的分工和专业化,因而有用知识存量的增长及其应用的扩展主要由企业承担;另一方面,由于单个企业往往缺乏经济体系变化趋势以及如何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化解社会矛盾的知识,因而也就需要掌握这些知识的政府来引领。路风尤其强调,政府对技术创新的介入不会阻碍市场机制的作用,因为具体技术进步主要来自基层的创造性并通过竞争检验结果。[23]显然,这些分析和看法都是与新结构经济学并没有多少区别:新结构经济学强调,市场有效要以政府有为为前提,政府有为须以市场有效为依归依;相应地,其基本政策目标就在于,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契合,实现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的共进互补。其次,都重视政府对高端产业技术的引领和投入。实际上,马祖卡托和贾根良用于论证政府在创新中积极作用的三方面材料也都被新结构经济学用来支持有为政府和产业政策的经验依据,只不过对这些政府作用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以及对产业选择所依据的理论解释上存在不同的理解。一方面,新结构经济学并不是主张,政府只能被动地根据要素禀赋结构的变动而在相关基础设施供给方面提供适当的帮助,而主要将这种功能角色适用于追赶型产业的情形;相反,在“弯道超车”型和战略型产业上,新结构经济学赋予了政府更为积极的自主功能,这方面与张夏准等持守的激进发展经济学、路风采用的动态能力理论以及贾根良倡导的演化发展经济学之间呈现出更大的相通性。另一方面,只要将市场失灵的内涵放宽,那么,政府的积极经济功能也就不再是局限于狭义市场失灵所界定的“有限政府”而是引导创新资源配置以及促进创新活动协调的有为政府,贾根良所侧重的这些政府生产性活动也就完全可以纳入有为政府的范畴。[24]最后,需要指出,企业家型国家或企业家型政府理论认为,国家越穷,企业家才能就越缺乏,从而也就需要国家承担最后企业家和资本家的角色。[25]这里,实际上混淆了企业家才能的潜在存在和实现。按照张夏准的看法,发展中国家并不缺乏企业家才能和创新精神,而是缺乏将个体创业潜能成功地转化为社会创业动力的能力,这涉及到有效的社会组织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在这个意义上,张夏准与林毅夫之间也是共通的,都将政府的主要职能放在软硬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

  五、结语

  本文的分析表明,目前围绕产业政策之争的两大思潮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要素禀赋与技术创新之间也不是独立的。一般来说,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是打破发达国家现有产业壁垒的关键要素,从这个意义上,发展中国家就必要采取有效措施来推进技术的进步;但同时,无论技术选择还是自主创新又都不是脱离特定的社会环境,更不可能全方位地推进,而是要嵌入在本国的要素禀赋结构之中。这从两方面加以说明:一方面,技术的选择和创新往往需要考虑要素禀赋结构以及决定的要素相对价格,从而得以降低技术创新的成本以及最大限度地提高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引入本身也会引起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进而会改变一国的要素禀赋结构。也即,技术选择和创新既要考虑现在的投入成本,也要考虑对后续技术发展的影响。正因如此,一个国家在制定促进经济增长的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时,就需要关注要素禀赋、相对要素价格与技术创新的方向和速度之间的动态相互作用;进一步地,不仅要深入了解本国的要素禀赋和现有技术状况等,而且要系统剖析竞争对手的要素禀赋及其相应的专用技术。只有全面而综合地考虑这些因素,才能最有效地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安东内利说,“对于每一个区域和每一个相对价格系统,总存在一个比较好的技术技术的优劣排序依赖于局部最充足要素的产出弹性。”[26]

  正是考虑到上述种种情形,笔者主张,要全面认知并完善政府的经济职能,要有效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就需要在林毅夫、张夏准、罗德里克、斯蒂格利茨以及贾根良等人的理论逻辑和政策主张之间进行架桥,需要通过契合主义思维实现取长补短而制定出尽可能周全的技术和产业政策。在笔者看来,产业的发展和升级过程也遵循不可跳跃的循序渐进原理,在工业化初级阶段的生产很难整体上跳过初级产品而全面地进入高级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出口也很难跳过低端产品阶段而大规模出口高端产品;究其原因,落后国家在这些产品和产业上还不具有国际竞争优势,这种做的结果必然依赖大量政府补贴。既然如此,政府在产业发展和升级过程中又有何作用呢?一般地,有为政府的积极作用大致可以体现在这两方面:(1)缩短产业从低级到高级的时间,政府在此过程可以通过适当的产业政策以促进先进技术的持续引进或者自主创新,从而有效地促进综合比较优势的提升;(2)具有一定财力基础的大经济体,则可以花费相当比重的资源用于“挑选出”的某些高科技的自主研发,从而可以在一些产业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其中,前者比较适合占主体地位的追赶型产业,后者则主要适合少数“弯道超车”型产业和战略型产业,但具体政策和措施往往依赖国际分工结构、国内外技术差距、国内外市场规模对比、国内生产要素分布、传统技术基础等现实社会环境和条件。同时,这两方面实际上都为林毅夫、张夏准以及贾根良、路风等人所涉及,而当前学术界要做的则是致力于将这些思维和认知纳入到统一的分析框架和理论体系下。

  [①] 朱富强:“为何需要产业政策:张维迎和林毅夫之争的逻辑考辩”,《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4期。

  [②] 宋磊:“被忽视的政治逻辑和管理实践——对林毅夫、张维迎之争再反思”,《文化纵横》2016年第12期。

  [③] 贾根良:“中国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技术追赶道路”,《求是》2014年第6期。

  [④] 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反思经济发展与政策的理论框架》,苏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张夏准的书评,第161页。

  [⑤] 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反思经济发展与政策的理论框架》,苏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张夏准的书评,第163页。

  [⑥] 林毅夫:《经济发展与转型:思潮、战略与自生能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5页。

  [⑦] 林毅夫和塞勒斯汀。孟加:《战胜命运:跨越贫困陷阱 创造经济奇迹》,张彤晓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83页。

  [⑧] 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反思经济发展与政策的理论框架》,苏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张夏准的书评,第170页。

  [⑨] 赖纳特:《富国为什么富 穷国为什么穷》,杨虎涛、陈国涛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85页。

  [⑩] 安东内利:《创新经济学——新技术与结构变迁》,刘刚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65-66页。

  [11] 安东内利:《创新经济学——新技术与结构变迁》,刘刚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53-54页。

  [12] 安东内利:《创新经济学——新技术与结构变迁》,刘刚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31页。

  [13] 朱富强:“如何通过比较优势的转换来实现产业升级:评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学术月刊》2017年第3期,64-79页。

  [14] 鲍莫尔:《企业家精神》,孙智君等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章。

  [15] 路风:“产业升级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政策选择”,《文化纵横》2016年第8期。

  [16] 赖纳特:“国家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载霍奇逊主编:《制度与演化经济学的现代文选:关键性概念》,贾根良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37-238页。

  [17] 朱富强:“纯粹市场经济体系能否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反思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两大市场信念”,《财经研究》2013年第5期。

  [18] Mazzucato, M., 2011, The Entrepreneurial State: Debunking Public vs. Private Sector Myths, London: Demos.

  [19] 贾根良:“开创大变革时代国家经济作用大讨论的新纲领——评名字卡托的《企业家型国家:破除公共与私人部门的神话》”,《政治经济学报》(第8卷),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年5月版。

  [20] 林毅夫:“产业政策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新结构经济学的视角”,《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21] 贾根良等:《新李斯特经济学在中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45页。

  [22]贾根良:“从价值链高端入手实现技术赶超”,《科技日报》2013年5月27日。

  [23] 路风:“产业升级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政策选择”,《文化纵横》2016年第8期。

  [24] 朱富强:“政府的功能及其限度:评林毅夫与田国强、张维迎的论争”,《政治经济学报》(第7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12月。

  [25] 赖纳特:“国家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载霍奇逊主编:《制度与演化经济学的现代文选:关键性概念》,贾根良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39页。

  [26] 安东内利:《创新经济学——新技术与结构变迁》,刘刚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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