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事业企业是否合适上市?企业成本该如何测算?合理的公营事业定价该如何制定?这些问题无疑是求解国有事业企业发展困境的核心问题。
《上海国资》围绕这些问题专访了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在采访过程中,盛洪提及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公正”。在他看来。无论是上市融资还是服务定价,脱离了公正原则,终究无法持续发展。
《上海国资》:您如何评价部分城市提出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盛洪:首先必须承认,政府购买服务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形式。但并非每一种公用事业都适用这种政府购买服务,比如自来水供水费、污水处理费等运用这种模式就不是很恰当。为什么很多东西要政府收费呢?因为提供这种服务不能排他地去向个人收费,也就是你没法用停止服务来威胁他来缴费,这种产品也就是公共品。
但是如果反过来,我可以威胁你停止该项服务,来迫使你来缴费,那么这实际上就属于私人物品,污水处理就属于这种情况。用一吨水必然排一吨水。不少城市把污水处理放在自来水一起由自来水公司收费。所以政府没有必要去另收费用,然后再去购买服务,这完全不需要政府。
《上海国资》:也有人认为,用您上述这种模式去融资能够短时间内改善城市的公用事业状况,也不失为一种财政紧张状况下有效利用资源的方法,您如何评价?
盛洪:这是一种假象,长远来看,任何投资都有一个均衡的成本和价格,短期内一下子投入那么多钱,进行设备投资,那么这些设备的折旧都是成本,将来你都要体现到服务价格中去。
核心的问题是,你短期内进行了投资,是否能提高企业的效率,又是否能有一个合理的价格来保证企业长期的运营和发展。如果盲目地去投资建设,那么很难保证这些行为是有效率的,也很容易导致投资和收益无法平衡,最后政府还是要往里贴钱补血。
你获得这些钱是用股权换的,股民希望你的企业能够赚钱,如果你不能长期维持被补贴或者提高服务价格,也就不能维持一个持续盈利的状态。在这个时候,股东可能就会赔本。
盛洪:如果是对国有控股企业来讲,我觉得目前并不合适上市,以我对国有公用事业企业的认识,现阶段一般效率较低,往往导致成本过高。
就以水价来说,很多地方说现行的价格不能满足成本,但这其中低效运行增加了很多成本,如果换一种管理模式完全是有可能降下来的。关键不在于国有的公共事业企业能不能上市,而在于这些自然垄断的公用事业能不能引进竞争机制。
目前这些企业的前身都是事业单位,就它一家,只能让它干,别无可选。那么现在可以做到的,就是我们不见得让你干。政府可以公开招标,多家企业来竞标。这实际上已经有了很多成功的例子,比如曾经在成都引入了竞争机制,最后中标的企业价格比原来的还要低,因为它的成本控制下来了。
总而言之,如果只是在账面上做一些功夫,而在效率等本质上的东西不去改变,它就不适合去上市,换句话说,上市也不能解决它的问题。
《上海国资》:但甘肃兰州曾经采用过这种模式,最后引发了涨价,导致民意强烈反弹。
盛洪:这其中没有必然联系。就如我之前讲的,引入竞争可能反而会降低水价。但需要说明的是,水价并不是越低越好。我们还需要认识到,水资源不是免费的。水资源成本和价格提高,是有好处的。它让我们意识到水资源的稀缺性越来越高。这是水价提高的合理部分。
水价不是不能提,关键在于需要有一个透明的定价机制,成本中哪一部分变了,哪一部分没变,要把这些搞清楚。
《上海国资》:那么您认为公用事业合理的定价方式应该是什么样的?
盛洪:理论上公用事业是有一个理想价格的,也就是说这价格不是任意去定的。这个理想价格包括了所有的成本,同时也要有一个合理利润的概念。这个价格过低,企业就亏损;定得过高,居民受损。所以,理论上的理想价格一般应该由中立的专家提出方案,然后经过一个听证会来确定。
过去的事业单位大多是依靠财政补贴的,这个行业应有的成本究竟是多少,没人知道。所以核心问题在于去对这些公用事业企业的成本,应当由中立的第三方去做一个测算,而不是任由这些企业自己来说。
但这种模式现在实行的地方还很少。我们天则研究所曾经做过一个管道煤气定价的研究,但是最后并没有投入应用。
我认为,政府和企业在定价的时候对引入第三方态度不够积极,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短期内还难以适应解决问题的需要。
(盛洪 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