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6月3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落实规划纲要工作,对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作了安排。目前,苏浙沪皖四地都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准备召开工作推进会。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长三角区域地位特殊,其一体化发展事关全局,具有很强的带动性和示范性。一体化进展的快慢、质量好坏,不仅影响着区域本身,也影响着国家整体,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国土空间配置效率,推动国家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试验体现着国家区域战略发展的新高度
过去的二十多年,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密集出台且不断完善提升的一个重要时期。特别是从1999年起,分别提出了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这些战略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推行的鼓励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一起,构成了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四大板块战略”。党的十八大以后,在继续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同时,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中央进一步提出要拓展发展新空间,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培育壮大若干重点经济区,推动形成区域发展新格局。基于这一重大决策思路,中央陆续提出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重大战略,而这些战略的共同特点和核心要求是一体联动、协同发展。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的提出,既是十八大以来战略思路在逻辑演进的必然结果,又是过去二十多年来区域战略决策的一个新的高点。而这一新高点的抉择,既考虑了国家发展的需要,又体现了区域发展的实际:其一,分类指导是基于单个区域的具体实际所进行的,原则上不需要考虑相邻地区的平衡性和协调性。换言之,地区间的条件悬殊不仅不会阻碍分类指导,而且恰恰成为实施分类指导的基本依据。其二,为了弥补资源要素的不足,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的空间,地区之间需要开展交流合作,但发展状况悬殊的地区往往只能进行一般性的交流合作。其三,区域一体化是地区间交流合作的较高层次,往往只能在发展水平大体相当或不存在悬差的地区之间推行。具体地说,在通常情况下,一体化需要具备两个基础条件,一是相关区域都具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强的经济实力;二是区域合作深入开展,一些关键性的领域已实现对接融合。也就是说,除非行政手段强力推动,一体化应是经济一体化发展到较高程度和区域合作达到较高层次的产物。
综合而言,从区域发展战略的演进角度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的提出是十八大以来所推行的以“一体联动、协同发展”为实质内容的区域战略的一种必然的逻辑延伸;从内容上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是迄今为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与政策部署安排的一个制高点,为在更高层次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乃至国家持续发展提供了方向。而这一决策的实际支撑或现实依据在于:其一,长三角区域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其二,长三角区域合作已经历时数十年,如今不仅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统分结合、三级运作”的合作机制,而且相关地区在一些关键领域的合作已实质性的展开,一体化有了坚实的基础。高度获授使命、使命倒逼高度。对长三角区域来说,实施一体化战略可谓实至名归。而推进一体化发展既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面对着艰巨的历史责任。长三角各地区只有勠力同心,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一体化,把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级”,才会不负重托、不违众望,也才能悦己利人。
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要紧扣问题突出解决短板
长三角区域推进一体化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如现实基础良好、经济实力雄厚、运行机制完善、领导组织坚强等等,但正如经济学木桶理论所揭示的那样,决定未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实质性进展的关键,只会是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短板。审视当前,挑战来自短板、短板即是关键、路在解决短板。
那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面对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短板在哪?择其主要而论,主要在四个方面:
其一,从思想看,由行政区划限制所形成的“一亩三分地”决策思维仍然在一些政府部门普遍存在,一体化所需要的全局意识、统筹决策还没有全面的、真正的树立起来。
其二,从地理看,长三角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安徽省与其他两省一市存在明显差别。2018年人均GDP上海为13.5万元、江苏为11.5万元、浙江为9.9万元,而安徽只有4.8万元;人均收入上海为64183元、江苏为38096元、浙江为45840元,而安徽城市人均收入是34393元、农村人均收入只有13996元。
其三,从人群看,长三角区域城乡间人口基础性财产、现实个人劳动所得与社会公共服务所获等关键方面相差较大,在有的地区,甚至存在为数不少的贫困人口。
其四,从领域看,在合作交流全面展开的同时,几乎在各个方面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阻隔和分割。受体制、利益等约束,无论在硬件方面还是软件方面都存在“断带”或对接不足的问题。例如,在硬件方面,不仅存在着断头路、瓶颈路、隔离带问题,更存在着基于全域统筹不够的问题;在软件方面,资源要素流动在不少地区不够顺畅,统一开放公正高效的市场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样一些问题的存在,对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形成了严重制约,必须下力气加以解决。而鉴于其中既存在主观原因又存在客观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除了要统一思想、坚定决心、明确方向、优选目标外,还必须做好方法路径的选择和时机环境的把握,在具体部署上要统筹考虑、缜密研究和科学决策,特别是注重把一体联动和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有机结合起来。
科学把握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着力点
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应当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一体化”和“一体化发展”的内涵与要求,最重要的是把握这样一些认识:
其一,区域一体化的本质是实现资源要素的无障碍的自由流动和地区间的全方位开放合作。一体化背后的根本支撑和坚实基础必须是也必然是体制和制度创新。
其二,一体化是手段不是目的,一切工作的目的应当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即提供高质量的供给,以满足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不能为了一体化而一体化,一体化必须紧扣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人民的需要来推进展开。
其三,一体化不是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唯一手段或全部工作,推进一体化发展要与其它有益有效的工作紧密结合并有机融合。推进一体化发展不能替代应该着力推进的其它工作。基于这些认识,贯彻落实好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应该立足于推进这一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来综合考量和统筹把握,在工作着力点上应明确和体现这样一些方面:
第一,把统筹作为前提。正确处理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努力突破行政区划和局部利益的掣肘,树立全局思维和长远意识,坚定地摆脱自身“一亩三分地”利益的约束。各类规划的研究制定、重大工程项目的谋划建设、关键体制机制的创新调整、相关试验平台的酝酿建设等,都应基于区域整体来考量与安排;各重大关系的调整和重要问题的处置都应把握基本的目标导向、体现长远发展的要求和全局利益的需要。
第二,把绿色作为底色。长三角区域的发展可以绚丽多彩、形形色色,但都应该以绿色为基础,即以绿色发展为主线和衡量尺度,把绿色生态作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城市更新和环境优化等一切发展内容的基本标准与硬性约束。长三角过去数十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特别是在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协调方面付出了较大的代价,按照传统方式发展下去必将难以为继。长三角一体化推进和其它方面的发展应该记取过去的教训。下一步的发展不仅仅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而应当是结合一体化等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全面转型,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与生活方式。
第三,把创新作为常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的长三角的关键支撑。长三角过去的发展依靠创新,未来长三角要成为比肩国际最好地区的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必须继续把创新放到首要位置。要使创新成为长三角人的思维习惯、长三角各级政府的日常行为、长三角各个地区一致努力的方向。长三角地区要利用独特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在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等方面做出示范,率先建立保障公平而又富有效率的经济体制、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和高端产业结构、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世界信誉度的商标与品牌、成为关键核心技术的原创高地;长三角地区应当拥有全球一流的营商环境,是最美农村和最炫的城市的载体;长三角地区还应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融合发展的典范,社会成员具有优良的道德水准、深厚的文明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意识。
第四,把改革作为推手。坚持深化改革,及时破除一切不利于一体化发展、不利于创新发展的认识、体制、政策、规则和做法。通过改革,打造法制化、国际化和便利化的投资基础和营商环境;通过改革,从根本上激发全区域人民特别是关键生产经营主体与创新能量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改革,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挖掘资源要素配置潜力;通过改革,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资源与国际市场,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不断提升发展能力和增进经济效益。下一步深化改革,要注重吸收国际国内一切有益的经验与做法,并注重与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打造更加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与建设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有机结合起来。
第五,把幸福作为目标。发展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人民,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应是一切努力的根本目标。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经济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长三角区域要通过一体化等手段,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率先使这一地区的人们实现富裕;同时通过丰富公共服务产品、构筑智能化载体、建立公平公正规则、实施优质服务、加强文明导引、美化生活环境等手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自豪感和责任感。通过努力,使长三角区域成为绿色华夏、美丽中国的缩影,成为宜业宜居宜养宜游的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