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又到了该总结的时候了。回顾2012年的税收收入变化,笔者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经济增速急剧下滑的大背景下,全国以及北京、上海、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今年的税收收入增速都大幅回落(全国税收收入增长10%左右,北京、上海、浙江等省份增幅也就在8%左右,与GDP增速相当),但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省份税收收入却保持了20%以上增长,甚至个别省份的地方税收收入增幅竟超过30%。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在如此严峻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大背景下,经济转型已先行一步的发达地区尚不能躲避税收收入增速大幅下滑的命运,而主要依靠小规模制造业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反而能独善其身?作为经济学者,笔者对此问题很有兴趣,却一直苦思无果。
巧的是,笔者前几天有幸参加了一个宴请,在座的有几位地方县城的主政官员,而且恰好有一位是主管经济的常务副县长。席间谈到今年的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情况,笔者抛出上面的问题予以讨教。副县长告诉我,其实今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很不好,日子不比北京等发达城市好过。之所以财政收入还能大幅增长,一是有赖于罚款收费等非税收收入的增长,二是有赖于“总部经济区”的设立。一个小小县城里也有“总部经济区”?这倒是新鲜事。他解释说,“总部经济区”就是在县城里有一固定区域,然后从外地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拉来一些企业,在此注册虚拟的分支机构。当然,实际业务还在外地做,只是开发票和纳税在县里,县里会将已缴税的地方税收分成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返还比例为50%-80%。2012年全县税收收入两个多亿,这样引来的税收就有一个多亿,占一半以上。听罢此解释,其他几位地方官员也纷纷表示,现在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做,有些偏僻的县市甚至100%税收返还,“税款一日游”只为地方财政收入统计时在数字上好看。
原来答案是如此的简单,这使我想起了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提出的“县际竞争”一词。张教授认为“县际竞争”有利于经济发展,甚至可以很好地解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经济成就。这确实有一定道理,所以有人干脆把“县际竞争”等同于“中国模式”。回顾过去30多年的中国改革开放历史,我们确实处处能见到“县际竞争”的身影。“全民招商”、“大干快上”、“GDP膜拜”、“造城运动”,无一不是“县际竞争”的真实写照。
其实,对于伴随“县际竞争”而来的负效应大家已有颇多论述。在市场经济框架中,市场参与方有两个:企业和消费者。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消费者的目标是效用最大化。有了“县际竞争”,政府就硬塞到了市场框架中,两方博弈一下变成了三方博弈。那政府的目标是什么呢?理论上讲,政府的目标是社会福利最大化,也就是“慈悲为怀,以天下为己任”。这可能吗?在目前体制下,政府的目标很可能演化为当政官员的政绩最大化。为招商引资,可以零土地费用,可以免税,可以牺牲环境,可以强拆征地,如此等等。由此,“政府主导”自然而然就成了“县际竞争”经济发展模式的主要特点,问题也就随之而来。
更重要的是,“政府主导”模式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局限性。因为“政府主导”模式的优势是促进经济总量的提升,而非经济质量的改进。从增长动力来源看,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增长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80年代为第一阶段,增长的动力来源于制度改革带来的资源重组和优化配置;90年代至2008年为第二阶段,增长受益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出口拉动;2008年以后为第三阶段,改革红利和人口红利逐渐弱化,出口占全球份额也难以继续大幅度提升,经济增长的源动力被倒逼转向内需和产业升级。在前两个阶段,“政府主导”下的改革推进和快速资本形成对经济增长形成了有效推力,但在第三个阶段,过重的“政府主导”色彩导致的“国进民退”和产能过剩在加重财政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同时,还会进一步抑制民间经济的内生创新活力。
现在,“县际竞争”显然已经从招商引资深入到了财税领域,这不得不让我开始思考以下问题:第一,中国的宏观实际税负到底是多少?初步估算,2012年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大概在23%左右,如果刨去地方政府的私下税收返还,实际税负会是多少呢?第二,“县际竞争”是不是收入差距拉大的罪魁祸首?地方政府青睐的一向是大企业,尤其是大央企。对大企业的无底线优惠、巨额财政补贴或违规税收返还,岂不是让“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吗?第三,“县际竞争”能维持正当竞争吗?与欧洲那些小国家之间的竞争不同,我国市县一级政府根本就没有法律、金融、税收、土地、资源等经济发展要素的自主政策制定权,除了私下违规,他们能竞争的又能是什么呢?
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旦政府也转变成了竞争的主体,又怎么能保证“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呢?问题已明,解决之道在哪里?对此,尚需另文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