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6日获悉,财政部、农业部日前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将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绿色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平台,“互联网+”现代农业等六个重点领域。
实施意见提出要合理分担风险,保障合理回报,确保公平竞争,严格债务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严格绩效监管。具体包括“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PPP项目”,“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农业PPP项目合作,消除本地保护主义和各类隐形门槛。”“严禁通过政府回购安排、承诺固定回报等方式进行变相举债”等。
在政策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组织领导责任;优化资金投入方式,探索创新农业公共服务领域资金投入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充分发挥中国PPP基金和各地PPP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金融机构、保险资金加大对农业PPP项目的融资支持;完善定价调价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在当地土地使用中长期规划中全面考虑农业PPP项目建设需求,并给予优先倾斜,为项目用地提供有效保障等。
专家认为,PPP模式适用于具有公共服务属性、政府无法独立承担、期限较长又具有微利的项目,农业产业建设与PPP模式的特点不谋而合,且市场规模巨大。
“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下一步三农工作的重点,因为目前农业投资的主体是财政,未来必须以财政作为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农业,这也是国家正在推行的政策方向。”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可以由国家通过财政注入资金成立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如果社会资本投入后出现风险,这类政策性的担保、保险公司可以赔付一部分,这样可以把银行、金融等各方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吸引更多资本投资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