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命题。当前,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无疑成为当今我国学界的一个重大研究课题。笔者在《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总论》一书中,着重探讨了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点这个问题。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点,在于国家制度的成熟完善和执行、监督的坚决有力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形成和展开,是社会主义事业和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前途命运赋予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重要使命,是对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什么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怎样治理社会主义国家”重大问题的回答和破解。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已经成功解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现在,历史又掀开了新的一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同志指出,“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这就是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由此可见,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点就在于国家制度的成熟完善以及对国家制度的执行、监督要坚决有力。一个国家制度的成熟完善和执行、监督的坚决有力,这是现代化对国家治理体系提出的基本要求。站在现代化的角度看问题,国家的强大就在于制度的强大。毋庸置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重在加强国家制度建设。
提出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敢于面对现实、奋发有为的集中体现
我们党提出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敢于面对现实、承认不足、奋发有为、充满自信的集中体现。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坦承中国在制度问题上存在严重缺陷。他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关于制度的“四性”之说,可以说是对制度的功能和作用所做的最为全面、科学的表述,也是对制度的意义所做的最高评价。所谓制度的根本性,可谓奠定基础;制度的全局性,可谓决定大势;制度的稳定性,可谓保持均衡;制度的长期性,可谓克服随意。在制度“四性”的保障之下,一切都要在制度的规范内运行,人人都要按制度的规定办事。
现在,邓小平关于制度建设的思想和愿景,已经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继承和付诸实施。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我国30多年来的改革实践证明,不改革就没有出路,就是死路一条。现在的改革和以前相比,有四大突出特征:改革由单一转向全面,由容易转向复杂,由表层转向深化,由“摸着石头”转向“顶层设计”。改革最重要的就是针对原有的体制和具体制度继续深化改革,实现制度的自我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对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必须从全面深化改革着手。这项工程极为浩大,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推进,是各领域改革推进的联动和集成,由此形成了当代中国制度改革的更加波澜壮阔的宏大局面。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高度重视制度建设问题,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和性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就是说,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必须着眼于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所建立的制度必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当然,走自己的道路、独立自主地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等于闭关锁国,闭门造车,而必须学习借鉴世界各国的一切先进的经验。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
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的现代化。它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领域在内的一整套的制度和制度体系安排。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现代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的能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