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作为国际人权事业的助力者,我国全面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积极推进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谱写了中国人权进步的历史篇章,为国际人权保障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2017年12月7日至8日,首届“南南人权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7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300余位代表出席论坛,共商发展中国家和世界人权发展大计,并讨论通过了《北京宣言》。人权作为现代国家的重要价值,已成为对内治理、对外交往中的主流语束。我国也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核心任务之一。回望过去,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人权成就,新时代,中国必将在国际人权事业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和作用。
推动大国人权事业继续不断前进
中国所要解决的是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人权问题,为其享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提供条件。这对于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和政府而言,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而中国在人权事业上的成功是有目共睹的,截至2016年底,为7.7亿人提供就业,实现学龄儿童9年义务教育全覆盖,关爱2.3亿老年人、700多万大学毕业生和8500万残疾人,保障6000多万城乡低保人口基本生活,人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的35岁提高到现在的76岁多,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日益广泛。《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确立了新时代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新的目标和任务,以此为指导继续推动中国这样的大国人权事业进步,是中国对国际人权事业的重要担当。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中国通过提供经济款项、医疗援助、技术援助等方式,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千年发展目标提供帮助,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实现作出了卓越贡献。进入新时代,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在助力发展中国家人权发展方面的作用将逐步凸显,在更为广阔的领域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也将为带动沿线及周边国家发展提供新的引擎。中国的投资和援助将不仅仅给予相关国家经济上的实惠,也将给各国人权发展提供新视野、新理念、新模式和新动力。
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的全球人权治理
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推动了各国的资金、人员和货物往来日益频繁,各国之间的联系前所未有地紧密。但随之而来的风险也不再局限于特定的地域和团体,而是在全球范围内扩张。气候变暖、环境恶化、恐怖主义、贫富差距、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问题已经成为各国实现人权目标的重大阻碍,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而这些问题的缓和与解决,并非仅一个或几个国家就能实现。与国际社会高度分化的劳动分工相一致,当前全球人权问题的产生可能恰恰是各国行为的总体结果。中国适时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设想,并于2017年3月正式载入人权理事会决议,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会促使国际社会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方面作出共同努力,推进全球人权治理。回顾以往,中国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为全球气候正义、减贫、卫生等领域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未来也必将继续为全球人权治理担纲举旗。
贡献人权发展新范式
“人权”这一概念由西方首倡,其在人权话语上占有先天优势。“像欧洲人、美国人一样生活”成为西方国家认定的人权发展的唯一范式。然而,在西方将自己的人权观不适当地向其他国家强制推广的同时,我们看到,在有些场合,人权可能背离了它的初衷。思想话语体系的说服力、影响力,取决于理论构建的科学性和实践发展的引领性。中国在人权领域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就,回应了各国人权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突破了西方单一人权发展范式的桎梏,提升了国际话语权。中国的人权实践向世界证明了,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模式,向各国展示了人权发展的新的可能性。共同发展,包容互鉴,结合本国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本国的人权发展道路,是我们贡献于国际人权事业的中国方案。
引领国家间人权观平等对话与互动的新秩序
人权观集中体现着各国文明的根本区别,因此存在差异并不奇怪。但是西方国家并没有能够正视这种差异的客观性和必然性,更有甚者,有意将人权政治化、工具化和意识形态化,将其作为干涉他国内政、谋取本国利益和争取世界霸权的幌子。中国在改善国际人权旧秩序方面积极作为,通过与近40个国家举行人权对话,真诚地与世界各国展开平等的交流与互动,向国际社会积极主张本国的人权观念,积极探索形成协调机制,找到最多契合点,寻求最大公约数,通过包容理解和加强合作,引领形成国际人权交流中的新风气、新秩序。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国家间人权观平等对话与互动的新秩序下,中国也必将以开放的心态接受任何有助于人权发展的中肯批评和建议,为世界人权事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