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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要的意义就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21世纪中国法治进程面临的重大课题,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新飞跃,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的政治方向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向哪里走、走什么路作出深刻论述,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政治准绳。

  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水平。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本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唯一正确道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个方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我们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

  健全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用法治的进步保障亿万百姓的美好生活。同时,法律实施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健全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重点是一手抓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另一手抓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

  健全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不动摇,确保法治中国建设蹄疾步稳。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必须认认真真讲法治、老老实实抓法治。我们的法治工作队伍总体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害群之马,必须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经党中央批准,我们正在全国集中开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健全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新时代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战略任务举措

  在怎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指明了前进方向,还确定了战略重点,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法治举措。我们要紧紧抓住着力点和突破点,攻坚克难,务求实效。

  坚持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作为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坚持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深刻革命。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们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坚持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为工作布局。要着眼法治国家这个目标,坚持把党依法执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作为关键,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突出法治政府这个重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夯实法治社会这个基础,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坚持把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重要环节。推进科学立法,就是要完善立法体制,突出立法重点,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推进严格执法,就是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治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进公正司法,就是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者职责。

  坚持把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作为迫切任务。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必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习近平法治思想阐明的若干重大关系

  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若干重大关系,廓清了相关思想困惑,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正确认识处理党和法的关系。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

  正确认识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决定法治法治服务政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正确认识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

  正确认识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对于实践条件成熟的,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先修订、解释或者废止原有法律之后再推行改革,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在若干地区开展改革试点,既不允许随意突破法律红线,也不允许简单以现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迟滞改革。

  正确认识处理德治和法治的关系。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重要地位和功能。一方面,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另一方面,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正确认识处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国必先依规治党,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依规治党带动依法治国,推动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党内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行事,在社会上带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正确认识处理全面依法治国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实现了这个目标,我们国家的发展水平就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从这个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党、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正确认识处理法治化和现代化的关系。一方面,法治化是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各种重大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另一方面,现代化是法治化的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来看,推进“法治的现代化”和“现代化的法治”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必须齐头并进、常抓不懈。

  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阐明了领导干部和人才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牵住了“牛鼻子”、抓到了关键处。

  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带头人”。各级领导干部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当好“排头兵”。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要重视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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