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治理法治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发展网络经济,建设网络强国”战略部署的坚实保障。互联网治理过程中,无论是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还是社会自治,都需要在法治化的基本轨道上运行,用法律来衡量、规范、引导网络空间中的人际行为和关系,促进互联网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运行框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落实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当前,网络空间已发展成为现实社会中人们互动联系的特殊场域,并且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与线下经济、企业管理、公共服务等联系的日益紧密,网络空间的现实性特征愈加明显。面对这一新的社会交往空间,人类历史不断积累的法治理论与方式会自然地向其中延伸,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与关系同样应当受到法律规范的调整与约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我们需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信息网络专项立法规划2014—2020》顺利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多部法律、发布多项决定,相关司法解释也陆续出台,我国网络法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立法权的行使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网络空间是人类智慧的创造,它突破了物理空间的限制,扩展了人类交往的时间和空间。尽管网络空间的一些特点对国家主权理论提出了一定挑战,如网络空间的边界不能像地理疆域那样易于划分,给国家管辖权的划分造成了困难;网络跨境交易所导致的国家关税征收困难给国家经济主权的行使造成了障碍;网络多元文化形成的文化冲突给国家文化主权造成了冲击等,但国家的存在及其对网络架构和网络参与者的属地管辖使国家主权理论获得了历史性的发展,以适应网络主权的要求,并通过国家或地区间的合作来解决跨境带来的法律问题。互联网法治直接体现了国家通过行使立法权来主张和行使网络空间的主权,并通过法律制度的竞争与输出来促进网络空间中国家利益的实现。
在国际层面,网络的互联互通与跨国性对互联网全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主权国家参与互联网全球治理体制的构建与治理规则的制定是其行使主权的重要体现。对此,我国立足于发展现实和实践需求,重视和积极参与互联网治理的国际活动,同时积极主办和组织互联网治理的国际活动,在有关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的国际平台上积极提出、丰富我国的基本立场和观点。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系统提出了中国在互联网发展方面的“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其中,“四项原则”包括: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五点主张”包括: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会议还发布了《乌镇倡议》,在推动互联网国际治理方面,支持政府、企业、民间组织、技术社群、学术界、国际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根据各自的角色和职责发挥更大作用,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可见,我国始终坚持和尊重各国在网络空间中的主权,坚持自由与秩序、发展与治理并重。一方面,支持和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加快网络普及与互联互通,促进网络文化交流;另一方面,始终致力于维护网络和平安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如同现实社会交往中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与价值追求一样,网络空间中也存在着利益与价值的冲突,并且可能表现得更加错综复杂。而协调不同利益与价值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法律的安排为各方设定可接受的行为规范和边界,满足其对行为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要求,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规范能够得到执行和遵守。这种方式比较公平和强效,但是可能带来较高的运行成本。另一种是利益相关者协商确定。主要包括网络社区公约、网络自律公约、网络舆论导向等,通过地位平等的利益相关主体的参与、协商与妥协形成契约或达成共识,从而实现网络空间中的自律与自治。在目前的互联网产业相关法律建设实践中,行业自治非常重要。通常情况下,法律并不介入平等主体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对自身利益进行的合理安排。但是,自治与法治并不是两个平行的系统,网络空间中的社会自治亦应当在法治化的基本框架内来实现。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相关立法进程,形成了集群性强、层级较高、保障有力和理念创新的互联网法律规范体系,涵盖互联网基准、互联网管理、网络犯罪打击和网络经济促进等互联网治理领域。这些法律法规除了通过刚性规则来惩治、威慑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以外,更注重的是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按照全民守法的要求引导网民遵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