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至1990年,习近平在担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了许多重要的实践探索,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理念、观点和方法,成为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重要源头。其中,收录在《摆脱贫困》一书中的《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就是突出代表。
《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是20年前习近平在担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时的一篇党建著作,深刻阐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和实现路径,至今仍然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反腐败,讲廉政,别无选择
在这篇文献中,习近平开宗明义谈到了从严治党、反腐败的重要意义。他说,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共产党人得民心靠的就是廉洁奉公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还精辟地从历史和现实、正与反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从历史上看,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是最好的例证;从现实看,1989年的政治风波,从反面教育了我们。因此,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如果我们不能承担起这种历史使命,我们就会失去民心,就会被敌人找到进攻的缺口。”
随后,他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旗帜鲜明地批驳了改革开放条件下“腐败不可避免论”。当时,党内一小部分人受商品经济的影响,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甚至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既严重败坏了党风,也干扰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可以说,腐败现象背离了我们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从严治党、为政清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改革开放的成败。
习近平掷地有声地说,如果改革开放带来的不是民心的振奋而是民心的颓废,不是增强了党的凝聚力而是涣散了民心,这决不是我们所要进行的改革开放,“反腐败,讲廉政——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在廉政建设方面,也要无愧于共产党人的光荣称号!”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论断。40年来,我们党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廉洁的政府、清明的政风”的正确方向前进,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厚植着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必须过好自我关和人情关
共产党人如何承担起廉政建设的历史使命?习近平认为,必须过好“两关”:自我关和人情关。俗话说,己不正,焉能正人?正人必须先正己。因此,反腐败首先要过好自我关,做到打铁自身硬。其次,反腐败会涉及一些具体的人,如果这些人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共产党人必须坚持原则、铁面无私,如果因私废公、徇私枉法,“我们在一个人身上丧失原则,我们就会在千百万人心上失去信任!”在这里,习近平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谁得罪谁的问题”。从本质上看,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是党和人民得罪违纪违法者,而是违纪违法者“得罪了党和人民,得罪了党纪国法”。因此,共产党人不要怕得罪违纪违法者,要有“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高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如何过好这“两关”?习近平指出,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国情教育,不断增强廉洁奉公的自我约束力。另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洁身自好、当好表率,以上率下。同时,严格约束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用党性作为行为的准则,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思想建党问题,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练就“金刚不坏之身”,作严肃政治生活的表率;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作家风建设的表率。这些论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抓住了思想建设这个根本,有利于筑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
自上而下实行“两公开一监督”
权力滥用是腐败滋生的一个温床,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习近平深刻认识到,“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在他的推动下,宁德地区通过建立一整套全面系统、务实管用的制度,探索把权力关进笼子里。1989年3月29日,宁德地委、行署出台《关于地委、行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从招生招工、干部提拔、经商办企业等12个方面对规范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提出要求。一个多月后,1989年5月15日,又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的若干补充规定》,从规范领导干部乘车、住房、调研、生病慰问等5个方面作出规定。制度是管长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对于健全权力运行体系、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习近平还特别注重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他认为,既然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就应当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敢于公开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正是我们共产党人有力量的表现,也是我们实践自己宗旨的具体表现。”在他的主持下,宁德地区自上而下实行了“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事章程、公开办事结果、加强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了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制度建党与思想建党相统一,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构建了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人。扎牢织密制度篱笆,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
巩固战果,勇追穷寇
治重症需用猛药。当时,宁德一些干部违纪违法占地建私房的问题突出,成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重要诱因。担任宁德地委书记不久的习近平,经过调查研究,决定把查处干部违纪违法占地建私房作为惩治腐败、扭转党风的一个突破口。经过宁德全地区一年的努力,惩治腐败和廉政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特别是干部违纪违法占地建房、以权谋私承包工程等歪风基本刹住,贪污受贿等大要案的查处有较大进展。通过这一系列重拳出击,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也坚定了人民群众反腐必胜的信心和决心。
面对日益好转的形势,习近平冷静清醒地指出,“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巩固战果,勇追穷寇,把惩治腐败的斗争引向深入。”他还要求,“继续查处大要案,并向深度和广度扩展”“抓住重点,常抓不懈”。这些重要论述,彰显了习近平深沉的使命担当、顽强的意志品质和坚定的政治定力。“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实践告诉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是一场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一刻都不能放松。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更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必须拿出“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英雄气概,保持战略定力,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不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