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决定,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重大创新举措,是加强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政治设计和制度安排。
武警部队从组建伊始,就明确定性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受中央军委统率,其后因形势任务和力量构成的变化,多次调整领导管理体制,但武警部队主体的武装力量属性始终没变,中央军委对其实施统一领导指挥是内在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为更好进行伟大斗争、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为确保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对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进行调整是必然要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武警部队高度重视,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筹谋划、部署推进武警部队建设改革,提出一系列重大方针原则,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指示,党的十九大明确作出“深化武警部队改革,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重大战略部署,为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关键和核心,是加强党中央、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统一领导指挥,是落实《宪法》关于中央军委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的规定,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强化党管武装的根本要求,是有效解决武警部队体制性障碍和突出矛盾问题、全面加强武警部队建设的关键之举。
这次领导指挥体制调整,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武警部队建设按照中央军委规定的建制关系组织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与武警部队各级相应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有利于加强国家武装力量整体建设和运用,有利于武警部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有利于实现领导管理和高效指挥的有机统一。武警部队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重要武装力量,肩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主要承担执勤、处突、反恐怖、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领导指挥体制调整后,武警部队根本职能属性没有发生变化,不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
改革航船云帆高扬,强军步伐铿锵坚定。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不仅是全军的大事,也是全党全国的要事。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做细做实相关工作,确保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有序转换、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