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岁末,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领导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中国共产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经和正在深刻地影响着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年末岁初,回顾盘点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可以清晰看出形成“压倒性态势”的来之不易。
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一年来,我们党坚持标本兼治,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深入研究探索,汲取全党智慧,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制定出台,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的系统总结,是着眼于解决新形势下党内突出问题而进行的重要顶层设计,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全党全社会普遍认为,这两部党内法规是我们党在从严管党治党实践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篇章。2016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突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与此同时,《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一大批非常具体、精细、管用的规章制度陆续出台,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权力运行得到有效规范和有力制约,不能腐的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纪律和作风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一年来,我们党紧紧咬住“常”“长”二字,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党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保持全党在思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涵养作风建设的“本气”和“元气”。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反弹,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从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微信“四风举报”,到通报包括中管干部在内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从普遍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到持之以恒对“四风”问题执纪监督问责,通过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促进了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向古代先贤和革命先辈学习修身治家的智慧,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工作、插手人事安排。着眼于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发挥优秀党员、干部、道德模范的作用,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严明换届纪律,确保好中选优、风清气正。2016年,地方领导班子开始换届。换届风气怎么样,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重要检验。党中央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做好问责工作,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2016年1月,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宣示了从严从实的坚决态度,明确了换届风气监督的总体思路。一年来,通过压实地方党委、党委书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以及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和统战部门等“五类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造假骗官、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等“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用铁规、铁纪维护了换届工作严肃性。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选派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聚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深入开展对各省区市的市县乡换届风气的督查督导,确保换届风气监督,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现象,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年来,反腐败斗争坚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在打“虎”方面,坚决做到了“只要谁敢搞腐败,就必须付出代价”,已开庭审理落马省部级及以上官员40多人,全年落马省部级官员30多人;在拍“蝇”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个个有克扣甚至侵占扶贫资金、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和吃拿卡要、漠视群众疾苦、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腐败行为的“苍蝇”受到了严惩;在猎“狐”方面,深入开展“猎狐行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共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900多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9人,海外猎“狐”与国内打“虎”拍“蝇”遥相呼应,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
用好巡视这个“国之利器、党之利器”,通过全覆盖和“回头看”放大和延续了震慑效应。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视全覆盖本身就是震慑。中央巡视组已经开展的十一轮巡视,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金融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全覆盖。正在开展的第十二轮巡视结束之后,将实现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的目标。巡视组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突出政治巡视,深入揭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四风”典型问题,中央纪委执纪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过一半的线索来自巡视。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移交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促进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深入开展“回头看”,对心里不托底、问题没见底的地方和单位,及时杀“回马枪”,体现党内监督的韧劲和严肃性。2016年先后对12个省区市进行“回头看”。干部群众普遍认为,现在的巡视是真体检、真发现问题、真反馈、真整改,做到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腐败分子没有了藏身之地,有力提振了全党全社会反腐信心,推动了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展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特别要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这一重要论述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行监察体制改革,设立监察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监察委员会实质上是反腐败机构。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加强纪律检查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在系统机关内设立干部监督机构,强化自我监督并使之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着力回答“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共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各级纪委机关强化自身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取得积极进展,为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一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