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地方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会议决定,在实施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在全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同时,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最近几年,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推进营商环境的改革。各部门、各地区对建设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在接受采访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从全球范围内来看,中国的营商环境改善有目共睹。根据世界银行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中国排名升至第31位,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这也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以来中国的最好名次。从国内来看,多省市也设立了专门部门来牵头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过去几年里,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营商环境都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在推进营商环境便利度、资源要素获取等方面各有千秋。”滕泰分析。
例如,根据《报告》,北京的得分为78.2分,分值超过部分欧盟国家和经合组织成员国(OECD)的水平。在考核的10个指标中,北京在开办企业、获得电力、登记财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等5个指标上进入全球前30名。
没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就难有市场的活力与公平,而营商环境只有更优,没有最优。有专家指出,北京在办理施工许可、办理破产、获得信贷、跨境贸易和纳税等5个指标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正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方向。实际上,在近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中,对于后几项也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措施。
从整体来看,本次会议提出了六点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其中“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等政策与此前改革方向一脉相承。例如,在发放实体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精简银行开户程序,压缩开户时间,推进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等年报“多报合一”,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反复多处提交材料问题,促进更多事项网上办、一次办,都旨在通过简政放权等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大便利。
“ 这些年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再由面到重点的各项改革措施正在把深化放管服和营商环境改革提高的新的水平、新的阶段。”滕泰表示,“此次会议提到的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等,都是针对政府服务能力的‘硬骨头’进行改革。”他指出,随着这些改革的逐步深入、有所突破,能对进一步提升中国的营商环境水平、坚定企业家信心、助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具有战略性意义和长期积极影响。
试点经验推广需因地制宜,“对症下药”
除了延续此前的“放管服”改革思路,本次会议特别提出,要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准营标准。
“当前,网络经济、分享经济、众创空间、线上线下互动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颠覆了许多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和消费模式,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这就要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不能简单的套用过去适用于传统经济、传统产业、传统产品的监管规则和制度,需要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创新监管体制。”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林山表示,在市场准入方面避免以旧思维管新事物,要以公平宽松的市场环境激发创新创业的活力;同时,又要能够及时跟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变化,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改革需摸索前行,而具体如何“改”也并非“一个方子包治百病”。滕泰告诉记者,当前营商环境建设仍处于摸索阶段,而一线城市和部分新一线城市在营商环境,尤其是软环境方面确实已经找到了自身的突破口,积累了一定的“先进”经验,但在推广复制的过程中,由于不同城市的资源禀赋、发展阶段、产业定位等各有不同,推进进度往往不达预期,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对于本城市营商环境全面、客观的评估。
“就一个城市来说,要提升对企业和人才的综合吸引力,首先需要站在创业企业和创新人才的角度,全面、客观地评估当地营商环境的优势和短板,找准改善本地营商环境的突破口,精准施策,提升在同类城市中的竞争力,切实缩小其与企业预期的差距。”滕泰认为,在进行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体系时,需要追溯到近十年多个细分指标的变化,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分析,如此才能协助不同地区从自身情况出发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的水平。(记者 马梅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