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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发债要早发行、抓落实、严监管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3日在年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就用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回应外界关切。对全国人大授权提前下达的1.39万亿元新增地方债限额,各地既要尽快启动发行,也要及早拨付落地,更要严格防控风险。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底决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新年伊始,一些省份陆续启动地方债发行工作,这有利于地方政府及时落实项目安排,及早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是必要的、可行的。

  既然早拿钱,就得早办事。鉴于这些新增债务限额均已下达,各地应经过法定程序后尽快启动发行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准备,杜绝因新增债券迟迟不能发行而影响重大项目进展的情况。

  尽早落实,绝不意味着赶鸭子上架。拟发债融资项目要把项目储备做到位,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与此同时,部门之间要切实形成合力,发挥债券的最大效益。比如,货币信贷政策要配合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后续融资。

  搞好2019年经济工作,必须做好“六稳”,稳投资是重要一环。债券募集到的资金,一分一厘弥足珍贵,要用到刀刃上,优先支持在建项目,特别要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着力支持规划内重大项目以及解决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要抓紧开工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得抓紧开展备料等前期工作;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扶持力度。

  搞好2019年经济工作,更要注重防风险。举债要跟偿债能力相匹配,有多少本钱做多大买卖,这是必须遵循的经济铁律,决不能超越安全底线。各地应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规范债务管理,落实偿还责任,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监管职责,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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