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赴国外“镀金”的通知,强调要坚决制止这股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损害国家艺术尊严的歪风。
缘起: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对“镀金”提出批评提交议案
今年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中国艺术团组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扎推演出,频繁进行“镀金”活动提出批评或提交议案,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蒲通介绍说,文化部就此进行认真调研获悉,去年全国有100多个国内艺术团组去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还有一些非专业团组利用其他类似著名演展场所的非演出季举办不少活动,这些活动绝大多数采取自付场租、对外赠票和组织观众等运作模式,有的甚至动用政府经费,通过国内一些媒体的不实报道或炒作达到“镀金”目的。
坚决杜绝政府资助项目赴国外“镀金”
通知明确,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与外事和教育等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履行会签程序,相互通报情况,征询我驻外机构意见,对未纳入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演出季、以全自费和租场方式进行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坚决杜绝政府资助项目赴国外“镀金”(经文化部认定,确因国家特殊需要的活动和项目除外)。
蒲通说,要坚决杜绝政府资助项目赴国外“镀金”。“你自己出钱、租场地也不允许,那些拿财政钱出去的更不行。”
未经文化部及我常驻团同意不得批准任何赴国际组织总部举办演展活动
通知明确,未经文化部及我常驻团的同意,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国内艺术团组和个人赴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举办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蒲通表示,金色大厅好像是有点儿过时了,现在一窝蜂地搞那些对国内有吸引力的地方,比如联合国总部、巴黎教科文总部。我们不是绝对禁止到教科文组织等地演出,有一些活动如果配合其工作宗旨和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我们是支持的。但有的活动是建立在一种不正确的对外文化交流观基础上,花两三百万元,一百多人的国际旅费、食宿费自己出,演一场回来以后当作对外文化交流的“成果”,“这个事情对纳税人来讲是说不过去的,几百万元能给老百姓在国内演多少场!”
驻外机构不能被“镀金”活动“绑架”
通知规定,我驻外机构要发挥监督作用,对此类“镀金”活动不予支持,不题词、不站台、不剪彩、不代为邀请观众和赠票,防止相关单位和个人借此捞取宣传资本。
蒲通说,驻外机构不能被“镀金”活动“绑架”。他举了自己驻外时的经验:旅行社打电话说接待了一个中国艺术家代表团,你要见一下。一见才知道,这是旅行社在国内组团的活动项目——安排参团人员见文化参赞、合影、接受采访,这些项目旅行社是要收钱的,实际上根本没有做什么文化交流的事。
引导媒体曝光批评不顾劝阻执意赴国外“镀金”的单位和个人
通知明确,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媒体合作,引导媒体积极报道对外文化交流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例,客观介绍国外著名演展场所的运作模式、准入标准和艺术风格等方面的情况,对于不顾劝阻、执意赴国外“镀金”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曝光和批评。
蒲通表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正确的对外文化交流政绩观,引导各类艺术团组更加健康有序地出国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