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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负责人就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9﹞1475号),确定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请您介绍一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主要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工作。党的十九大明确将物流基础设施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电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并列;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物流降本增效和创新发展工作,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直接体现。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就是要推动构建国家层面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有效发挥物流在衔接供需、活跃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物流规模化、组织化、体系化运作水平,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和统一国内市场建设,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深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针对物流降本增效出台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上半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降至14.6%,为改善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国民经济运行效率作出了积极贡献。从政策实施情况看,随着物流降本增效工作不断深入,有必要通过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优化和改善物流运作体系,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系统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三是优化社会物流运行体系的客观需要。我国各类物流基础设施看似已形成多点分布、覆盖全国的经营网络,但大部分设施运作相对独立,信息不互联、业务不衔接、功能不匹配,干线网络不健全,干支衔接不顺畅;一定区域内的物流基础设施存在重复建设、低效率运行等问题。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将系统整合分散的存量物流基础设施资源,加强物流设施间的协同衔接、互联互通,提高干线物流效率、促进干支高效衔接,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作体系,为物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问: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是如何产生的?入选2019年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有什么特点?

  答:本次共有51个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56个物流枢纽参与申报,涉及31个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充分反映出各地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为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们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反复磋商,研究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明确评审的总体原则、工作程序、评审内容、评分规则等。二是邀请业内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经过分组讨论、专家合议等环节,对相关承载城市报送的建设方案进行评分排序。三是赴部分省区市对相关物流枢纽设施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基于专家评审结果和实地察看了解到的情况,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研究形成了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的建设名单。部分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大家印象中的热门城市未能入选,有的是承载城市出于区域发展和自身现有条件的考虑未参与申报,有的是建设方案还不够成熟。总体看,入选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区域、类型分布总体均衡,其中东部地区10个、中部地区5个、西部地区7个、东北地区1个,涵盖陆港型、空港型、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6种类型,能够为“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实施和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此前计划2019年布局15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为什么最终公布的是23个?

  答:《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和《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布局建设3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从此次实际申报和评审情况看,不少城市存量物流枢纽设施已具备一定规模,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枢纽建设方案较为成熟。为加快构建国家物流枢纽网络的总体框架,我们适当增加了2019年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数量。同时,为避免国家物流枢纽的布局过于集中,2019年参与申报的每个省区市最多只布局1个国家物流枢纽(计划单列市单独计算)。基于上述考虑,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最终研究形成包括23个国家物流枢纽的建设名单。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确定的127个承载城市和212个国家物流枢纽是统筹相关国家战略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情况,从全国层面做出的统一布局,并结合实际分阶段、分年度推进实施,是否入选2019年建设名单不影响相关承载城市推进此项工作。

  问:2019年建设名单发布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如何推动相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答: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可以说,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发布只是规划落地的第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加快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落地实施。一是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省(区、市)召开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承载城市间的交流互鉴,共同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二是按照《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要求,依托行业协会等推动枢纽建设运营企业组建国家物流枢纽联盟,建立要素流动、业务对接、标准协调、信息互联等长效合作机制,加快国家物流枢纽之间互联成网。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由市场自发建设形成、对完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具有重要意义的枢纽和所在城市,及时调整纳入规划范围;对长期达不到建设要求或无法有效推进枢纽建设方案实施的承载城市,将及时予以调出,确保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质量。四是通过相应政策渠道支持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投资额大、回收期长,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特别是还涉及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转运等一些公共性、基础性设施建设。对此,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通过各种途径支持国家物流枢纽相关补短板项目建设。

  问:2019年可以说是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元年,接下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如何进一步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实施?

  答:按照《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将分阶段实施,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各有不同。其中,2019—2020年是起步建设阶段,重点依托已投入运营、发展潜力较大、区域带动作用较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流业发展集聚区,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枢纽建设运行模式,推动形成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基本框架和重要支撑。2021—2025年是加速建设阶段,将系统总结前两年的建设经验,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建立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现代化物流运行体系。2026—2035年是综合提升阶段,将重点补齐枢纽网络节点空白,基本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并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枢纽经济增长极,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下一步,为加强2019年和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统筹衔接,我们将及时启动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的布局建设工作,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未入选2019年建设名单的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倾斜。同时,我们将提前着手研究制定2021—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下一阶段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重点、方向和内容,有序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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