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的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进步”“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科技部牵头,会同农业部等15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完成《“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一、编制背景与需求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国农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业基础竞争力不强,比较优势逐步丧失,成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农业面临的最大挑战,迫切需要通过创新驱动,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注入新动力,增加新动能,实现转型升级,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农产品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面对我国农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重大挑战,坚持发展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部署未来5年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定位与特点
《专项规划》注重体现与《“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一致性和衔接关系,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农业农村科技工作中的具体落实,体现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规划编制突出三个特点:
一是体现时代特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大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常态下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的新部署,认清农业科技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必须迎头赶上的新挑战,把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需求,找准农业农村发展“结构升级、方式转变、动力转换”的新方向。
二是落实国家战略。全面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发展目标和任务部署进行了顶层设计。
三是统筹谋划布局。突出事关农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需求,统筹部署农业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系统安排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任务。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一条主线、一个方向、六个着力、一条道路”,即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主线,以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攻方向,着力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供给质量、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农业科技开放合作、强化科技扶贫精准脱贫,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专项规划》的基本原则: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导向,聚焦国家农业科技目标,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扩大农业科技全球视野,提升农业全产业链价值。
《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农业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实现四个“显著提升”和一个“更加优化”,即:显著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农业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创新基础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更加优化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生态。
四、重点任务
《专项规划》紧紧围绕事关农业核心竞争力的公益性、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战略需求,统筹部署农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系统布局基地和人才团队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科技扶贫精准脱贫等重大任务,引领支撑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培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创新主体,布局跨区域全链条协同的创新基地,构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服务体系,完善适应农业科技创新规律的保障制度,营造农业科技良好的创新生态。
二是构筑农业科技创新先发优势。深入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和加快部署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加快突破新一代系统设计育种、合成生物学等农业重大科学与前沿技术问题。加快构建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绿色发展、生物制造、智慧农业、现代林业、现代海洋农业与宜居村镇科技支撑体系,形成信息化主导、生物技术引领、智能化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技术体系。
三是夯实农业科技创新物质基础。优化布局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培育壮大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强农业科技基础性工作,开展重点农业科技资源调查,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国家农业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国家农业科技报告制度。
四是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围绕农业生物技术、农业信息、农业新材料、智能农机装备、现代食品制造、农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按照先行先试、分类指导的原则,系统布局并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孵化培育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五是提升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水平。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农业“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我国在农业重要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双边和多边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创新共同体。
六是增强县域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创新型县(市)。加强基层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县域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开展全国县(市)科技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
七是强化科技扶贫精准脱贫。促进科技成果向贫困地区转移转化。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加强贫困地区“星创天地”、科技园区等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推动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农村科技服务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是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包括加强农业科技统筹、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完善部省联动机制、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和智库建设等。
二是创新科技任务组织管理,包括建立全链条科技组织模式、建立对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和人才稳定支持机制、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调整机制。为了确保规划科学有效实施,专门提出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