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日前,《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公布。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此进行了政策解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介绍,此次标准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出台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社会各方都要依法强制执行,是养老服务质量的底线要求。“标准的出台既关系到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需要,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田世宏说。
据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和管理要求。其中,基本要求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应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安全风险评估部分明确了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应当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及评估的相关要求。服务防范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预防和处置噎食、压疮、坠床等9种服务风险的相关要求。管理要求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要做好应急预案、评价与改进、安全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持续性改进能力。
对此,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2017年,民政部等部门启动为期4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3年来共解决隐患问题40多万项。在此次标准编制过程中,民政部全面梳理了专项行动遇到的问题、服务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治情况,总结分析了当前养老机构中老年人容易受到人身伤害、迫切需要统一规范的主要情形,组织大批一线管理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专家、标准化专家论证研究,广泛听取行业内外特别是老年人及其家属意见建议。“我们希望标准发布后,老百姓能够看得懂,养老机构经过努力能够达得到,养老院的服务人员能够操作,监管部门的监管也有依据。”高晓兵说。
“首先,完善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高晓兵表示,“此次发布的标准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红线,此前发布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明确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等级线。不久前,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它们既相互支撑,又各有定位。这样一来,就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的框架。”
“其次,有助于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随着我国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服务业也得到快速发展,但服务机构良莠不齐、服务不规范、安全不到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养老机构管理者和服务人员提高标准意识,做到服务安全有标准可守、有规矩可循,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高晓兵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负责人陈洪俊表示,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事。“从养老服务组织来说,依托标准能够实现自身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最大限度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益;从消费者来说,依托标准能够实现服务信息的有效传递,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从养老产业发展来说,依托标准能够实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等相关行业的信息互通、融合发展。”陈洪俊说。
确保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养老机构发生虐老欺老或老年人身体受到伤害的案件,引起关注,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高晓兵表示,首先要采取宣传、培训等手段,把标准进一步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形象语言,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读和解读。要让养老机构知道,标准的规范内容是开业的最基本条件,不知道、做不到、做不好就可能被依法处罚直至停业整顿。“要让所有的养老服务行政管理部门知道,标准是履行职责的依据。如果不知道、不能依法监管就可能失职、渎职。更要让老年人和老年人的家属知道,从而配合和信任养老机构来履行好监督权利。”高晓兵说。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表示,针对养老机构发生虐老欺老或者老年人身体受到伤害的案件,如果媒体曝光或者举报到民政部,民政部将第一时间指导地方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俞建良说:“民政部正起草有关文件,加快建立和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此次出台的标准将作为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配套措施,构建权责分明、分工协作、透明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做好养老服务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工作。”(记者 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