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不但制约了贫困户外出务工增收,还增加了农户生产经营困难。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保障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相关部门出台了包括产业就业、资金、金融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正在得到化解,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按时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
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又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受疫情影响,很多困难群众不能正常外出打工,他们的基本生活怎么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能否如期完成?4月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
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据统计,疫情对贫困地区的影响主要包括了制约贫困户外出务工增收、增加农户生产经营困难、推迟扶贫项目开工时间等。对此,相关部门出台了包括产业就业、资金、金融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
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副司长王春燕介绍,这些政策正在逐步发挥作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除湖北省以外,各地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已全部到位,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也已全额拨付到位,而且还在持续增加。同时,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以及扶贫项目开工复工等工作持续提速。其中,3月6日至27日,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增加了665.9万人。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正在得到化解,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按时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王春燕说。
为了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落下的工作赶上去,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扶贫部门开展了多项工作。包括推动561万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尽快外出务工,落实消费扶贫行动,开展挂牌督战,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短板,督促各地尽快建立防止返贫的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及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
照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确保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各地采取了多种措施、多种办法资助困难群众。
例如,湖北省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城市人员不低于500元、农村人员不低于300元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同时,设置临时安置点,为住宿困难的滞留人员提供集中安置,并按照每人每天300元标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生活无着、确实困难的滞留外地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截至3月31日,累计设置安置点69个,安置近6000人,救助13000多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500多万元。
此外,天津、江西等地向困难家庭发放了米、面、油、蔬菜、口罩、消毒液等实物,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据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勇介绍,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是指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一些重残重病患者。疫情期间,当特困群体的监护人或照料人被隔离治疗时,各地民政部门会接手特困群体的照顾服务。例如,湖南、山东等地为一线防控人员直系亲属提供了临时全免托养服务。同时,很多地区还开展了探视和帮助居家隔离特殊困难人员的工作。
为了帮助生活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民政部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受理低保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明确在疫情严重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地区,可以增发生活补助金,具体标准和范围可以由地方根据受疫情影响的程度自行确定。
不断创新扶贫方式
统计显示,有三分之二的贫困家庭有外出务工,在有外出务工的贫困家庭中,三分之二左右的收入来自务工收入。因此,对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的贫困户,国务院扶贫办会同人社部给予特殊政策,引导各地对贫困劳动力优先安排就业,优先稳岗。
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副司长吴华介绍,经过努力,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总体向好,全国已有2000多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且持续保持明显增长势头。
在消费扶贫方面,各地扶贫办在疫情期间及时上报区域性扶贫产品滞销情况,积极推动中西部地区进行扶贫产品认定,广泛动员东部地区、中央单位、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搭建平台,购买扶贫产品。
截至3月27日,中西部22个省份一共认定了22566个扶贫产品,涉及1000个县和10269个供应商。东部9省市购买扶贫协作地区农副产品21.21亿元。同时,中央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共谋良策。
王春燕表示,从目前各地报告的情况来看,贫困地区扶贫产品区域性滞销问题已经得到缓解,“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典型案例和经验的推荐,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争取把消费扶贫打造成社会扶贫的一种新常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敖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