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部分企业“注销难”有客观原因,比如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要素太多,但根本原因在于体制机制没有理顺,导致程序多、材料多、跑腿多。国务院常务会议“组合拳”落地后,可大大提升企业注销效率、减少注销成本。这有利于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充分保持市场活力。应尽快理顺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企业注销创造便利条件
近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注销难”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在市场经济中,每天有大量企业新注册,也有不少企业要注销,市场就是在这种“新陈代谢”中不断成长和发展。现实中,随着“放管服”工作的推进,企业注册越来越方便,但企业注销却遭遇不少难题,既要履行数道程序,找相关部门办理,又需要一堆材料、公告较长时间。
虽然说部分企业“注销难”有客观原因,比如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要素太多,但根本原因在于体制机制没有理顺,导致程序多、材料多、跑腿多,既增加了行政办理成本,又增加了企业注销成本,还影响到了企业法人权益。
对此,国税部门曾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重点从三个方面来解决: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化税务注销办理流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曾表示,将继续完善简易注销制度改革,试点将企业公告期由45天调整为20天,提高企业退出效率。尽管这些改革符合企业所需,但企业“注销难”不仅涉及税务、工商问题,还涉及社保、商务、海关等多方面。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为解决企业“注销难”开出综合药方,打出了漂亮的“组合拳”。
其一,有效简化了企业注销流程,并大幅减少注销登记材料。比如,注销企业只需提供清算报告等必需要件。又如,公告天数由45天压至20天不是试点而是全面实行。
其二,简化税务、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也就是说,不仅是税务,凡是涉及企业注销的手续都要简化,并给人社、商务、海关等部门布置相关“作业”,从各自职责角度简化企业注销手续。
其三,依托政务平台推行注销“一网”服务。有企业主曾反映,除了材料多、跑腿多,办理注销的困难还在于,不少环节的办理都需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办理过程经常“卡壳”。一旦推行注销“一网”服务,或许就不用再跑多个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可以说,上述“组合拳”落地后,可大大提升企业注销效率、减少注销成本。这有利于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充分保持市场活力。同时,这也有利于降低有关部门行政成本和企业相关成本。
此外,还应尽快理顺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企业注销创造便利条件。国务院督查组此前发现,《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只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份清算报告,然后就可以公告公司终止。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增加了注销登记申请书、决议决定或裁定裁判文书、营业执照、其他文件。所以,既要理顺现行法律法规,又要完善法律法规,最好把一些简便易行的解决方案以法律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并约束地方部门随意增加注销手续的权力。这就对有关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应及时提请修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将企业注销简化为“一个文件、一次办理”,以此探求企业注销的治本之策。(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