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14日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宣布,中国将加大对“一带一路”建设资金支持,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解读了丝路基金的相关成果。
答: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面临着资金短缺等问题,融资需求较大,迫切需要国际社会支持来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丝路基金展现了其优越性和活力,通过灵活高效的运作模式,为重要项目融资提供了新鲜血液,既确保了中长期财务可持续,也实现了合理的投资回报。
在现阶段扩大丝路基金规模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在前期投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带一路”沿线的资金需求是非常庞大的,丝路基金在前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项目储备,未来对资金支持也存在大量需求,对丝路基金增资有助于发挥其运作模式较为灵活高效的优势,更好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另一方面,更充足的资金也有助于丝路基金进一步发挥其杠杆撬动作用,更好地调动沿线国家资源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促进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合作,分享“一带一路”建设成果。
当然,增资后的丝路基金仍将按照市场化的运作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来源同时,也将实现较好的资金回报,更好地实现“一带一路”倡议共商共建共享的目标。
一是对外大力践行和推广“一带一路”倡议精神。丝路基金本身就是“一带一路”倡议的组成部分,通过丝路基金的投资实践,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各国发展战略对接,能够使参与国在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形成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丝路基金投资实践的过程,也是践行和推广“一带一路”倡议中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理念的过程,通过投资合作,可以更好地凝聚各个方面的共识。
二是积极倡导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当前,多边开发机构和各国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投融资的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丝路基金一直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投资,将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纳入可行性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推进共建“绿色丝绸之路”的理念,有助于维护我国在“走出去”进程中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
三是与国际、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精诚合作,彰显和放大国际合作效应。目前,丝路基金已与30多个国家(地区)政府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络;与包括IFC(国际金融公司)、EBRD(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IB(欧洲投资银行)、亚投行、金砖银行等多个国际多边机构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若干重点行业中的中外领先企业建立起了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开展
项目筛选和投融资、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共同设立基金等方面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合作效应日益显著。
答:2014年中国出资成立丝路基金,这是利用中国资金实力直接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对国际投融资模式进行的重要探索。自成立以来,丝路基金依照“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理念,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原则,不断推进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项目上的合作。
截至2017年一季度,丝路基金已签约15个项目,承诺投资金额累计约60亿美元,投资覆盖了“一带一路”沿线的俄、蒙、中亚、南亚、东南亚、西亚、北非及欧洲等地区。此外,丝路基金还单独出资20亿美元设立了中哈产能合作基金。
需要注意的是,丝路基金是一个投资基金。我们对“一带一路”项目进行投资,不是进行单向的资金支持或单方面让利。我们的投资是有商业回报的,也是可持续的。
答:丝路基金成立以来,在服务国家战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运作方面正显现出一些优势。
一是具有高效的决策机制。丝路基金是服务于“一带一路”的中长期投资基金,在遇到重大投资项目时,可以主动快速做出决策,把握市场机遇,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现经营的可持续性和盈利性。
二是能与已开展的贷款等投融资形成互补。以前我国开展的融资多以贷款为主,丝路基金通过以股权为主的多种投融资方式,可根据地区、行业或项目类型分设子基金,坚持互利共赢,商业化运作,可与已开展的债权融资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互补。
三是灵活开展联合融资,发挥杠杆撬动作用。丝路基金通过与国际开发机构、境内外金融机构等发起设立共同投资基金等方式开展合作,既扩展了融资来源,有助于更好地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也可以更好地降低融资风险。据粗略估算,目前丝路基金所参与项目涉及的总投资额已达到800亿美元。
四是发挥中长期投资对项目的支持作用,为一些建设和运营期限较长、私人资本进入较少的项目提供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比如,卡洛特水电站和哈翔清洁燃煤电站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都长达约30年,丝路基金的加入为项目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