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全球协调跨境投资所得税收政策多边法律文件签署——
实现国际税收合作多重目标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当地时间6月7日,《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首次联合签字仪式在法国巴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总部举行,67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共同签署了该《公约》。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代表中国政府签署《公约》并致辞。
王军表示,《公约》实现了税收协定历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多边合作与协调,标志着二十国集团(G20)国际税改取得重大成果,必将成为打开国际税收协调之门的“金钥匙”。中国将努力落实好《公约》,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包容发展。
据介绍,为维护各国税基安全,G20领导人在2013年9月的圣彼得堡峰会上决定实施BEPS行动计划,并委托OECD牵头推进该项工作。随后历次的G20领导人峰会都明确要求深化国际税收合作、落实国际税改计划。2015年11月,OECD牵头成立了《公约》特别工作组,共同研究起草《公约》文本。其中,中国当选为该工作组第一副主席国,积极参与组织《公约》的研究制定工作,并与其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为期一年的集体谈判与磋商,为《公约》的制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军表示,《公约》的签署,实现了国际税收合作的多重目标,既能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保护国家税基安全,又为多边税收合作提供法律框架,为跨境纳税人提供税收确定性,增进跨国投资者的信心。
王军强调,中国是修订协定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税务部门对进一步深化国际税收合作有3点期待:期待更多协定伙伴加入《公约》。中国愿意通过不同的渠道,与各国分享参与BEPS行动计划和《公约》制定工作的体验;期待《公约》在各国批准生效和执行。《公约》的签署只是第一步,今后执行的任务会更重,需要从立法、执法、技术与人才等方面做好准备;期待共同促进经济包容发展。中国将积极落实G20杭州峰会的共识,促进税收政策多边协调和税收征管多边合作,构建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包容发展。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全面参与国际税收改革,积极参与BEPS行动计划,立足我国自身推进税收改革的成效和经验,先后向OECD提出一系列立场声明和建议,不断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和理念有机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体系,逐步筑牢由过去的“参与者”到现在的“引领者”、由简单的双边合作到综合的多边合作的基础,为促进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建设发出了中国声音,为打造“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贡献了中国智慧。
德国、法国、英国、俄罗斯、日本、印度、阿根廷等67个国家和地区首批签署《公约》。《公约》共设七章三十九条,是第一份在全球范围内协调跨境投资所得税收政策的多边法律文件,实现了国际税收合作的多重目标。(记者 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