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时间,我如饥似渴地飞速读完了这本书。
这种写求学阶段的,自传类的体裁,总是让我停不下来。去年此时,我就一口气重温了《花季雨季》。并深有感触和启发。一是因为,我们都有类似的经历,理解起来毫不费力。二来,看同时代人的成长经历,对自己有借鉴意义。
这本书出版于2007年,我不记得第一次读是什么时候了。只记得她上的是我比较熟的一所中学,她的大学叫达特茅斯,以及她后来去了投资银行。
比起初读,这次对她写华尔街工作那段理解得更好一些了。倒不是因为我的金融知识丰富了,就是耐下性子仔细读了这段而已。初读时,总和自己比,读到这一段感到有压力,就没好好读。
这次读,我还画了一些有感触的地方。最多的,还是求学阶段。可能,人就是这样,越远的回忆,留下来的才更精华。
感触深的是,她小时候作文都是优,就一次得了良,她北大中文系毕业的老爸研究了小学生作文章法,按小学生口吻帮她写了一篇,结果得了个中。从此,他们家就不那么信奉分数了。我很赞同这个观点。高分不见得是掌握了真知,低分也不一定是差。要看题目和判卷标准。
申请美国大学时,要填写做过的社区服务,她一脸懵,因为那时中国社区的概念很淡,而且学生都是关起门来读书,和社会接触少。她感慨,我们口号是学雷锋,为人民服务,但实际做的还不如美国人。后来她写道:我做过。但比起...这些都不算什么...我相信,中国人是有爱心的,总有一天,这番坦诚的回答,为她赢得了好感。
美国大学的文学课,一周读一本书,写一篇相关文章,上课用来讨论。每人要有高质量的发言,期末成绩由平时作文和发言决定。我在大学也学了文学,但四年几乎没读过英文书,只读了课本。这导致我脑海中的文史知识不成系统。不但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文科生,连给自己家小孩讲个故事都费劲。
书里写的达特茅斯语言课的上法也很有趣。日语课,每天除了听老师讲座,还进行一小时听力练习,并在日本学生带领下分组练习口语。日语老师只说日语,以至于就像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一样,学了两年,同学们最后那天才知道日语老师原来会说标准的英语。想想我们大学学德语,每周好像只有一两次课,而且一直是拼读。听力,讲座,口语完全没有。[汗]
刚开始工作,她写说不想因为自己来自中国,就去做中国业务,而是想和其他同学平等竞争,做美国业务。以及后面提到的Sam,他家世显赫,但仍选择底层工作来锻炼和证明自己。这些优秀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面对自己的特权,先天有理条件,或者运气,不是沾沾自喜,想着可以少奋斗了,而是故意选择和大家同场竞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