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读书笔记摘抄与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点评!
“潜规则”一词现如今已经遍布大街小巷,糜烂于传统媒体和新媒的诸端,不可置否它影响着国民的一日生活以及未来发展。早在14年就曾拜读过吴思先生的著作《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当时留下的印象极其浅陋,以至于“潜规则”的概念都不甚理解,至今重新拾起,还是应了那句老话: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全书除却序言以及附录,正文按照正编和杂编两个部分组成。正编的章节还是很充实,详细叙述了“潜规则”这一官场陋习从古至今的发展变换。
“潜规则”从一开始就是官场的发明,作为官员以及这个阶级拥有一种天然的权力——合法伤害权。势之所至,潜规生焉,每个官家都身怀利器,他们合法地祸害别人乃为看家本领,难怪明朝首辅张居正总结:“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中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
“潜规则”第二条——百姓总是冤大头。不论是官场黑暗,迎来送往,还是官民纠纷,真正的枕边肉仍然是老百姓,羊毛出在羊身上,大吃小的关系,亘古不变。
下一条比较难理解——第二等公平。公平还有等级之分?是的,还真有。一等的公平是公序良俗,是明面上的公平、公正、公开,是阳光工程。而第二等公平是为了达成第一等的实现。举例说明,在古代农民有缴纳皇粮的义务或者是一种赋税(史称号草),但是收缴的权力掌握在差役身上,他们用黑心称,用拖延术来阻碍你正常完成任务,此时你若拒绝被勒索,末了就可能因为抗粮的罪名而蹲班房,打板子,站枷号。这就是为了实现第一等公平而先得达成第二等公平之妥协。举个现世的例子,前不久身边的一位朋友因为户口登记差错而被锁定,他按照程序递交了相关材料,可左等右等没有回信,一打听才知道,乡镇一级的户籍部门压根没有呈上请批,无奈之下只能主动被“潜”,一但达成了第二等公平,手续立刻就完结了。
“潜规则”第四条——当贪官的理由。海瑞是历史上有名的清官,有判词曰:“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说与旁人浑不信,山人亲见泪如倾”,他的清廉可见一斑。在当时的官场文化中,这可不能是一股清流,绝对是背道而驰的毒流。对上孝敬对下笑纳,以至于部分皇帝都默许这种灰色收入,毕竟官家的俸禄在发放上就已经掺杂了水分(本色、折色),做官都吃不饱饭,谁还策名就列。
“潜规则”第五条——论资排辈也是好东西。东汉朝廷有一则趣闻,八任顺帝刘保选皇后,举棋不定,后通过抽签的方法选出了梁皇后(梁妠),这件事背后隐藏着的是皇帝的些许无奈。利益藩篱之深,上至天子也无可奈何!现如今人事的调整论资排辈不失为一种折中的好方法。他作为灰色规则位于白色的正式规则和黑色的潜规则之间,存在即合理。
总结一下“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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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2.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双方的造福或者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3.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4.这种在实际上得到的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者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5.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潜规则的生成包含当事人双方以及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是这三方面组建而成。
说简单点,潜规则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实际上支配着社会运行的不成文规矩,产生于现实的利害计算与趋利避害。是不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