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前年参加换书的时候得到的,书名不招人喜欢,一直被冷落丢在角落。最近偶然翻出,发现这是一本很有个人风格的书。故事文笔比较风趣,行文非常严谨。作者用调侃的口气写了三个小故事,推荐阅读指数:五星。
作者:苗炜,作家,1968年出生,原《三联生活周刊》副主编,《新知》杂志主编,难怪文笔那么幽默调侃。
故事三是讲《父与子》,讲一个中医世家,小儿子美国留学回来,请朋友帮医治父亲的老年痴呆症的故事。故事主要发生在羊肉胡同。这个故事像是讲了医学的内容,又好像不是讲医学的事情。
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文中有好几处给我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第一处是发生在杜一举结婚当天比较戏剧性。主人公是杜一举,他的女朋友晚萍很崇拜徐志摩,两人正准备结婚的当天,徐志摩失事,导致晚萍悲伤过度,而杜一举并不清楚,在婚礼上为了增加浪漫气氛读了徐志摩的诗,导致晚萍当众人的面晕倒。刚好我这几天参加礼仪培训课程,听到了一个小故事,有一个朋友,她特意从郊区带了野菜回来给老人,她认为,野菜比较稀少又绿色有营养,肯定老人会喜欢。结果,万万没想到,却引起对方的不开心,弄的非常不愉快。所以,做事或者交流时必须得考虑对方的感受。
第二处,故事发生在羊肉胡同。羊肉胡同是东西走向,连接着太平桥大街与西四南大街。这是一条自元大都时就有的胡同,是大都城三大闹市之一。那时西四一带有米市、面市、马市、羊市、骆驼市等,“羊市角头”即羊市。“角头”是指“人烟凑集之处”的市场所在地。到了明朝,它属咸宜坊,名羊肉胡同。羊肉胡同是以珠宝交易闻名。
第三处,书里提到当时梁启超反对中医的往事,讲了中医和西医的一些不同之处,算是给大家普及了一下中医的常识和中医的陋习。中医讲究用药温和,不过中医喜欢关起门来造车,西医也不是万能的,中西医各有所长。
第四处,书中提到杜一举喜欢跑步喝牛奶,很多地方的描述都是在讲当下人的生活习惯,只是作者把故事的背景放到了民国,充满了文学的气息。
这里面还提到了新生活,还有前面提到为了防疫疾病,杜一举特意去采集样本,这部分内容也充满了嬉笑怒骂,所以是整个故事是非常轻松的心情读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