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任何小说最先开端(这一部分能立即引起读者注意),是标题。从趣味的观点看,一个好的标题是为了激起读者兴趣而首要考虑的事情,标题应当引人注目,激发联想,并富于刺激性。吉卜林的《没有牧师的好处》就足以满足了以上三点要求。巴里的《每个女人都知道的》,享利·詹姆斯的《旋紧螺丝》,欧·享利的《警察欧·罗恩的徽章》和约翰·马康德的《银行里的一千美元》,无不如此,奥凯塔夫·罗利·科恩就更是老于此道了。电影制片人知道一个吊人胃口的片名的价值;事实上,他们过分强调了标题问题——把它引入可疑的“鉴赏力”的领域中。不过,他们的片名的确蛮有兴趣,而此时此刻,你关心的又正是趣味问题。你可以有把握地说,最先用于抓住读者兴趣的手法,就是选择标题,它使读者注意到你的小说,激起读者的好奇心。
在选择、安排进入小说开端部分的材料的过程中,应当始终让要引起读者好奇心的愿望来引导你;在开端部分,我们提出小说中的问题和牵涉到它的种种事物。不管你打算写什么样的小说,不管你在小说创作方面已经进入到哪个阶段,你的材料总是这样的——刺激因素、角色和作品中人物的反应,它们构成了叙述格局。也许你在小说开端已使用了所有这些材料,却没能引起读者兴趣。这可能是在材料安排上出了岔子,读者“不知道你在卖力地搞些什么”;所以,对材料的安排是不能杂乱无章的。
为了使读者觉得小说的开头有意思,材料必须这样安排;它使读者意识到作品中的人物在生活中正面临着严重的危机,他碰到了需要他有所行动的问题,或是陷入一个他必须从中解脱的困境,或是处在了这么一个位置上——他必须在种种可能的行动方案中作出自己的选择。
有了需要完成的事,或有了需要作出的决定,往往也就有了要叙述的问题。只有在有了目的或决定这些因素中的一种时,才谈得上有叙述问题。这是对任何种类小说和每篇小说开端的最基本的要求。它使小说成其为小说。
有一个叙述问题,这在小说的每个场面中也是必要的。正如它在整篇小说中是必要的一样。在较小的规模上,场面有完整小说中所具有的全部因素。在场面中,它们通常是目的问题。由此我们可以说,在小说里,各个场面的目的和整篇小说的目的,两者都可以用来抓住读者的兴趣。
标题是最先用来引起读者兴趣的手法。然而,如果不在小说开头大约几百字内就使读者意识到一个目的,这种兴趣就会迅速减退。一般来说,这种目的是场面目的,它们的出现会使读者产生诸如此类的问题:“甲能从乙那儿得到消息吗?”等等。
女主人给客人上汤,或是用来开胃的餐前小吃,类似这样的场景,你就可以用来让读者对小说主要故事有所准备。你也许不得不提供更多的预备场景,直到读者已怪胎接受小说主要故事情境为止。不过,在抓住读者兴趣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任务是,要尽早地,不违情理地使他意识到一种主要故事情境(这同场面目的不能混为一谈);这情境将决定以后角色的种种反应。当读者认识到小说主角不得不去完成某件事或作出一个决定时,你就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
这里,也许你会发现这样一个令人困惑的事实——在手头所有的材料中(尽管其中有足够的事件去显示有某件事要去完成或是决定)你竟找不到有趣到足以作为主要故事情境的东西。这时,有关兴趣规律的一个重要而基本的事实就开始为我们知晓了。举例来说明:你坐在平静的小湖旁,一只狗懒洋洋地在岸边水里游来游去。这时,你也许会让狗去抓一根棍子。你对狗下命令时,虽然有某件事要去完成,但你的兴趣并不大。然而,如果代替平静无波的小湖的是一堵被狂风恶浪击打着的险峻的海边峭壁,狗也没有懒洋洋地游水,而是精疲力竭,难以游到你让它去的地方了;这时,你的兴头就来了。如果狗是你的,又是值钱的动物,曾在赛狗中多次为你赢得奖金,你就会兴趣倍增。进一步说,假设你已经同意让这只狗再参加一场时间已确定的比赛(比赛时间快到了)如果不到场,你会被处以大笔罚款,这时,你就会格外关心它了。再有,代替安闲地坐在那里的是你被堵在了一辆翻倒的汽车里,你的关心就会变成焦虑了。不过,那会更令人揪心——你试图让狗游去救一个五岁的孩子,孩子已淹得半死,而他正是你最心爱的儿子!
在前面的场合里,你发现自己不是很感兴趣,而在后面的情况下,你却是极为关切的。在分析兴趣所以不同的原因时,你会发现,后面这种情况更多地是依赖于发生了什么事。这就是有关趣味的至关紧要的秘诀——重要性。一种包含有目的或选择的情境的有趣程度同它决定着什么成正比。要完成的事重要,没能完成它所会带来的灾难就越大。将要作出的抉择意义越重大,作出错误决定所会带来的祸患也就越大。对有想象力的人来说,任何情境在小说写作中都可能是重要的,因为他可以赋予它以巨大的意义。当你充分理解并能运用这一关于趣味的规律时,你就掌握了构思的关键。
抓住读者兴趣的第二个手法,就是一定要使情境具有重要性;根据其意义的不同,这种重要性或是内在的,或是合成的。在威尔·佩恩的小说《幸福岛》里,情境(要去完成的事)本身就很重要,一个人打算去杀另一个人——构成小说开端其余部分的所有解释性材料或与此有牵连的事,都从这一情境中获得了借来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在弗兰克·雷·亚当的小说《备件》中,情境(要去完成的事)并不重要,一个男人驾驶汽车从洛杉矶去圣路易斯市。与《幸福岛》截然不同,构成这篇小说开端其余部分的解释性材料或与相关的事,反而给了故事情境以重要性。前者是有内在重要性的故事情境,后者是有着合成的重要性的故事情境。
在含有内在重要性的故事情境中,由于主要情境本身就是有趣的,它立刻给了小说情节趣味,这种趣味能在解释性材料之前得到展现。而在只有合成趣味的故事情境中,如果主要情境在解释材料之前被加以描述,就不会获得情节趣味;因此,只有读者阅读解释材料,知道赋予主要情境以重要性的伴随事件后,情节趣味才会显示出来。
在搜寻有趣味的故事情境时,报界人士所谓的“新闻嗅觉”会帮助你。由于目的在于激起好奇心,你就会认真调查人们对什么感到好奇。大家还记得,在世界大战最初的年月里,美国人在贪婪地读着他们所能得到的所有关于战争的消息。随后这种热潮下降了,好奇心感到了餍足,它不再是新闻了。随后,由于战争的新的更“合乎人性”的方面为人们论及到,它又成了“新闻”。几乎人人熟知那个经验丰富的记者的故事。他对初出茅庐的生手说:“狗咬人不是新闻,如果人咬狗,那才是新闻。”前不久,一位新闻编辑独出心裁地总结了新闻价值,他说:
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0
平凡的人+平凡的妻子=0
一个平凡的人+一辆汽车+一支枪+一夸脱(美英容量单位)酒=新闻:
银行出纳员+妻子+七个孩子=0
银行出纳员+十万美元+歌剧女演员=头条新闻。
对此的解释自然是这样的:没有新闻价值的事物是些寻常的事物,有新闻价值的事物则非同寻常。这样,你又知道了激起或创造趣味的另一种手法——非同寻常。这种非同寻常或是在故事情境(要去完成或决定的事)中,或是在小说人物(他面临这种情境)本身。在佩利的小说《窗户里的脸》中,故事情境虽然是不寻常的(一位妇女打算去抓一个危险的在逃杀人犯),这位妇女本身却普普通通。她是新英格兰的普通农村妇女。然而,一般情况下,新英格兰的农村妇女是不会花时间从事这种追捕的。另一方面,在普渥的小说《西部材料》里,故事情境(要去完成的事)平凡得很(一个女人发现另一个女人迷住了自己的丈夫,就打算把丈夫夺回来),可小说人物却有其独到之处;她是赛马骑士中的女王,是人们难得一见的人。在选择奇特的情境作为小说主要叙述问题时,检验方法很简单——他们扪心自问,在一百个你所认识的人中,有多少人曾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你也可以采用相似的方法选择人物类型,看你在街上遇到的一百个人里,有多少人属于这种特殊类型。
在这种非同寻常的趣味中,你找到了有“地方色彩”的小说在美国风行的原因。人们对某些地方感兴趣,他们或是在那里呆过,或是愿意去那里。某些地区或地点有象征意义。大多数美国人对纽约市感兴趣,于是,几年前,大部分小说的背景取了纽约——对许多曾去过那里或是想去那里的人来说,这正是他们向往的地方。人们愿意读这样的小说——那里描写了他们希望了地方。在城市里烦热得发昏的男人们,愿意读这类小说——它们描写了梅恩森林,描写了落基山脉,描写了“广阔无垠的原野,那里,男人是男子汉,女人就是老婆。”最近,我从流行杂志里随便挑了二十篇小说,其中十五篇背景是在国外,只有两篇在纽约,还有一篇是新英格兰的一个小学院城,另一篇是好莱坞,最后一篇是西部的一个大牧场。纽约不再处于领先地位了。事情就是如此,一个接一个,某些地方被发现了,人们在小说中加以描写,风行一时,随后,热闹劲儿过去了,它们又让位给更有趣的地方。过段时间它们就没意思了,因为它们已不再是非同寻常了;它们变得平淡无奇,失去魅力;似曾相识使人们望而却步。有关地点的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人物。一位作家发现某类人物有意思,就不费吹灰之力把他们写活了。吉卜林笔下侨居印度的英国人,欧·亨利笔下的纽约女店员,威廉斯笔下的新英格兰的乡巴佬,科恩笔下的亚拉巴马州的黑人和威特沃笔下的职业拳击家,无不如此。由于公众对这些人物着迷,其他那些在独创性和才能上要稍逊一筹,成就不能与有一种作家相比的作家,也去描写这类人物,却没能成功。很快,这类人物变得如此之多,读者开始厌倦了。他们不再是活生生的人物,而成了类型。二流小说杂志的字里行间到处见得他们的影子,电影银幕简直让他们霸占了。开始还是有个性的人,现在看看却没有什么个性,已是千人一面了。
许多作者也写了非凡的人和在非凡的背景中的故事,但他们惊愕地看到,这些小说竟遭到了拒绝。如果他们了解关于味的规律,其中的奥秘就简单多了。背景和人物本身并没有情节趣味,它们不过是刺激因素,情节就是种种反应,它们被安排成了危局。然而,生手还是继续写着有标准背景的小说,描写类型化的人物。在美国,这种标准化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有一群作者专门去写作特殊种类的情节——西部小说,海洋小说,战争小说和校园小说。
抓住读者兴趣的手法在于非同寻常,这可以成为一条格言。你还会记得,在我选出的二十篇小说中的五篇,虽然它们涉及的只是普通的美国背景,却仍是饶有趣味的。这是因为在角色或在事件上,它们有新颖之处。
不过,你还是可以见到埃德娜·弗而尔这样有才能的作家,她写了趣味盎然的小说,表面看来却是普通人在普通背景中做着平凡不过的事。这是因为作家给了陈旧的主题以崭新的意义。[兴趣是这样获得的——或是对平凡的现象作了不平凡的解释,或是以独特的手法改造了一件平淡无奇的事。这样,你又了解了抓住兴趣的第五种手法——把表面平凡的事描述成非同一般。这并非措辞表达问题,而是要思想的独创性。
在埃德娜·弗布尔写的一篇小说里,就有这样的范例。一个姿色倾城的纽约女店员,却来自一个寒酸的家庭。这就是埃德娜·弗布尔处理的题材。可是,她却构想出这样的对比——一位秀丽的姑娘与周围寒酸肮脏的环境,有如蝴蝶出自虫蛹。
在欧文·科布的小说《我们老南方》中,处理的题材是一个姑娘,她从这里借用名字,又从那里借用口音,如此等等。科布的想象力使题材脱出了俗套。他用汽车修配工的行话把她比做“杂牌货”,从而使旧题材别开生面。
比拟和譬喻属于想象力的领域。正是想象力使作家认识到奇特的事物,特别是在这奇特乍一看不那么显眼的情况下。这种能力有助于给小说中最乏味的部分——主要情境的解释材料——增加许多趣味;是否具备它,还决定着为创造性的艺术家,你究竟水平如何。作为作家,你必须同时是心理学家和广告专家,心须了解不同感染力各自的价值。吉卜林创造了一个知晓的印度;但是,与其说他引起兴趣靠的是印度这个奇异的国度,倒不如说靠的是奇异的在印度的英国人和爱尔兰人——靠把已知的和未知的并列在一起——靠对比。众所周知,一串珍珠项链在黑天鹅绒大衣上会显得更加璀璨夺目,而在白色背景上就未必如此了。这样,对比,或者说是不同事物的并列,就是用以获得趣味的第六种手法。对比可以在主角和背景之间进行。
在一九二六年二月六日版的《烧炭人》杂志里,梅·艾汀顿在她的小说《紫色布和细麻布》中,就利用了这种对比手法。她描述一个女人在伦敦某一地区行乞,而这个地区在那些历史悠久,名闻遐迩的俱乐部里的富人们看来,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比也可以在主角和其他重要角色之间进行。欧文·科布在《我们老南方》中就运用了这种对比。他把一位典型的,单纯、坦率而又慈祥的南方老上校同歌剧女演员摆在了一起。几乎水到渠成,在这种角色和生疏的背景的并列中;在非凡的人与普通人的并列中;在非凡的人与平凡人的问题的并列中;或是在普通人与独特的问题的并列中,你认识到抓住读者兴趣的第七种手法——[制造关于冲突,关于要克服的困难和要造成灾难的悬念。
不要混淆两种不同类型的趣味——描述趣味和情节趣味,这一点十分重要。标题引起的兴趣,相对立的事物排列在一起引起的兴趣,对形象的描述引起的兴趣,超常的条件和人物引起的兴趣,以至关于困难、冲突和灾难的悬念引起的兴趣,都附属于依赖于情节趣味。情节趣味用来让读者意识到危局的重要性;另一种类型的趣味则用来使读者在读其它材料时不至于厌倦。这些其它材料有助于造成非同寻常和意义重大的危局。而在危局中,最为重要的又是主要危局或主要故事情境。没有一种主要情境,就不会有小说。同样,没有小说,也就不会有情节趣味。所以其它趣味都是描述趣味。
你会记得,编辑对那种“差不多可以接受”的小说的评价往往是“还差那么一点儿小说味道”。真正的“小说味儿”是伴随小说主体部分的出现的。这时,读者已意识到故事情境,冲突也展开了。冲突以突发的形式表现出来后,才会有持续的“小说味儿”。不过,你在开端部分激起读者对主要情境的结局的好奇心的同时,也在诱使他保持兴趣。你为此采用的方法是提出关于冲突、困难或祸患的悬念。这就是情节趣味。它不同于读者对场面本身的兴趣。这样一来,算上标题,你就有了七种用来在小说开端部分抓住读者兴趣的手法;其中之一(第七种——提出关于困难、冲突或祸患的悬念),除了有好奇心的成分外,还有期待的性质,这使小说有了戏剧性。七种手法是:
1.引人注目、引起联想(在好的意义上说)和富有刺激性的标题;
2.故事情境(要去完成或决定的事);
3.这种情境或与相关的事物的重要性,并将这种重要性通过一个或几个场面表现出来;
4.在故事情境或主要人物身上安排某种独特的东西;
5.用独创的思想或阐释使表面平淡无奇的事情变得非同一般;
6.对立事物之间的对比或并列;
7.提出关于困难、冲突或灾难的悬念,使读者的兴趣从小说开端进到主体部分。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在致力于指出激起或抓住读者兴趣的可能性。从现在起,我要求你不再考虑有关好奇心的趣味,而去考虑有关持续注意力的趣味。你要从小说在技术上被归为开端的部分转为小说的主体的部分。你要记住,开端并不总是意味着小说开头几段,它包括了小说这一部分——其中,主角面临的主要情境,诸如此类的解释性背景材料,人物性格刻画或在前发生的事(它们才能使主要情境合情理和有趣味),都得到了表现。主要情境可以在解释性材料之前,也可以在它之后。它需要人物刻不容缓的行动,它的有趣和度同其重要性和新颖程度成正比;其基本功能是表现需要由主角完成或决定的事情。其中包括困难或祸患,特别是对敌对力量冲突的可能性。
一旦预期的矛盾冲突激起了读者的兴趣,再拖延敌对力量的出现就不明智了。在不违情境的前提下,要尽早安排小说主角同敌手相遇。只要记住情节趣味的必要性,你就会让主角面临一种新的情境,以使聚合的结局造成新的危局。由于需要再去努力使叙述问题得以解决,读者就会意识到,在这一新情境得到处置之前,小说主要情境的结局就始终是个未知数,小说主体中的这一新的危局,将为读者保持一种从小说开端最早的叙述问题中借来的重要性。
当编辑说“小说味儿不够”的时候,他的意思不外乎下述两者之一:或是小说缺乏足够数量的危局来保持读者对小说结局的挂虑,或是那些介于危局之间的聚合本身还不够有趣,不足以保持读者持续的注意力,直到新的危局产生。在第一种情形下,缺陷是在于构思。在于对那些能使读者意识到危局的事件的选择和安排。在第二种情形中,缺陷是在描述上,这常常意味着在你选择的聚合中,没有足够的冲突。这就是当普通的男人或是妇女说“我不喜欢那篇小说,那里面”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时,所想表明的意思。大多数遭到拒绝的小说都犯了这一重大错误。它们没有足够的冲突,读者也主看不到敌对力量冲突的意义;或者,它们没让读者感到能否成功尚大可怀疑,从而使读者处于悬而未决的焦虑之中。冲突进行时,产生了故事趣味。在结构良好的小说里,冲突应当由主要故事情境派生出来。
在描述构成小说开端的聚合和交流时,你让读者意识到主要故事情境,并提出关于冲突的悬念,从而获得了小说趣味。在描述构成小说主体的聚合交流时,你则要在一系列的冲突中向读者展示矛盾。在构成小说主体的所有描述单元里,读者看到小说人物陷在一个或一系列冲突之中,这是由于他试图解决一个叙述问题,其结局却是莫测的。这样,包含有这种冲突或是敌对力量之间斗争,就是造成趣味的第八种手法;这又是保持兴趣的主要手法。然而,不管你在描述这些敌对力量之间的聚合和交流时文笔是多么的生动,如果你的情节很糟糕,以至于没能向读者指明,每次这种聚合和交流的结果,都是小说主角在解决故事情境抻出的问题时所遇到的一个危局(这样的危局造成新的情境,使故事最后结局仍属未知之列),那么,你照样会收到退稿单。
通过悬念,通过读者想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事,可以使每场冲突都趣味横生。这样,小说趣味就可以或是危局,或是由聚合造成;当然,最好两者都有;因为小说趣味来自悬念,它既可以和小说人物在聚合中的即刻目的的后果有关,也可以和整个小说主要情境的后果相联系。不过,一般来说,你希望在小说主体部分引来兴趣是持续注意的兴趣,或通过所说的“悬念”。
一旦离开小说主体,开始考虑被归为结尾的部分时,第三种类型的趣味就出现了。在小说开端,你通过暗示将有冲突出现来激起读者的兴趣;这种趣味主要是好奇心的趣味。在小说主体部分,你通过使读者对冲突的最后结局始终心里没数,来保持在开端部分引起好奇心;这种趣味是悬念的趣味。当好奇心得到满足,悬念结束时,剩下的任务就是使读者觉得,他读小说没有白费时间。你一定要使读者感到从最后发生的事情来看,他的好奇心是有道理的,把小说读完是值得的。你要让他对故事结局感到满意,觉得你描述的这种结果,同他想象中应加给人物和背景的冲突的最后结果不谋而合。结尾并非一定是要“皆大欢喜”;所需要的只是,它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小说结尾的趣味是满足的趣味。
在获得这类趣味时,主要使用两种手法。其中之一,有欧·亨利作为它在现代的最伟大的范例。在给情节以巧妙而突如其来的转折方面,他是身手不凡的。事实上,正因为做得太好了,今天人们能记得他,主要就是这一点。当然,他的杰出之处却并不仅在于这一方面。他对现代人中的典型有着了不起的观察力。而在他没有描绘他们之前,他们还称不上是典型。尽管如此,人们如今引他作为例证,却总是因为他精于运用使人出乎意料的手法。让主角面临的最初情境发生逆转,是为了使读者对小说结局感到满意所经常使用的最受欢迎的手法。通过使人感到意外,小说结尾获得了戏剧性。亨利·菲尔丁(一般他被认为是英国小说的创始人之一)曾十分简洁地解释了这条关于趣味的规律,原话如下:
“……我想,在这不多的限制之内,任何一位作家都可以如其所愿写一些奇妙的东西;不仅如此,只要不超出合理可信的范围,他越能使读者感到出乎意外,就越能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越能迷住读者。”
欧·亨利的小说《警察和赞美诗》就是这种出其不意的情境逆转的一个范例。那个想使自己被捕的流浪汉,只是在他改变主意后,才被抓起来;在一般能使人进监狱的原因都没能奏效以后,他却因聆听教堂里的音乐而横遭逮捕。
另一种我尚未谈及的手法虽然极为有效,却没有得到适当的运用。你已经见到,没有内在趣味的事件,通过与其它事件结合,能够获得合成的趣味。通过使之富有意义,也可以给事件以合成的趣味。一件本身平淡无奇而毫无意义的事情,可以因其意味深长和富于象征性而变得有意义和引人注目。斯蒂尔在《地狱上冻的时候》这篇小说里,让一个女人把自己的手捅进碱水锅里,以此象征她承认了自己对丈夫的不忠。在《灯光信号》中,伯克让小说里的人物扯下了窗帘;这本是意义不大的行动,但由于它是向警察报告屋里藏有逃犯的信号,就变得事关紧要了。在《星期六晚班邮件》这篇小说开头,一位姑娘对继父开玩笑说,她能控制情感的骚动,如果她真的闹恋爱了,她就一定会给继父打电报了。小说结束时,她说:“我一定要给西里尔打电报了。”一般情况下,当一个人对要他喝一杯的邀请回答说“谢谢你,我不喝酒”时,没什么更多的含义;可是,如果它是同酗酒行为做斗争的成果,那就有意思了。在沃茨的小说《沉沦》里,对此有一个给人印象很深的例子。用来获得趣味的第十种手法,包括要具有象征性或有意义的行动这两个方面。
第十二种,也是最后一种保持兴趣的手法,一般是来自实践的结果。常常有这样的情形,你读一篇小说,发现它很有意思,而情节却并非有多么了不起的独创性;你会一遍又一遍地读某种类型的小说,其中出现的人物都是雷同的;你甚至渴望读这样的小说——其中的人物和事件都受到蓄意歪曲。你是因为作者的语言才华而欣赏这些小说的,在这种语言描述中,有独创性的东西,正如蒲柏所说,“这是一种人们时常想到,却从没有这样出色地表达出来的东西”。这种独创迷人的语言描述可以贯穿于整个小说。你在激起好奇心、提出悬念和带来满足时,都可以用它。这种获得的兴趣的手法不应同第三种(对平凡的现象给予不寻常的解释)相混淆,第二种手在语言表达之先,而且并不依靠它。阐释是构思的一部分,语言表达却属于描述。
在作品中运用这些关于趣味的规律时,你注意别把这些不同种类趣味的范围搞得过于泾渭分明。某一种类的趣味主要属于小说开端,或是结尾,或是主体,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不言而喻的是,它又不能仅仅局限在这一部分。比如:出人意外的结局一般用在小说结尾,表现小说开端提出的故事情境的令人啼笑皆非的逆转。然而,你也可以在场面结尾处利用这种出人意料。在这种情形下,它可以在故事情节中形成一个转折点,可以出现在小说的任何部分——开端或主体部分;它可以在小说里的任何一次聚合结束时出现,甚至可以在聚合过程中出现。
你会十分感到兴趣地发现,由于运用了上述种种手法,小说变得趣味横生。阅读别人的小说,通过确定在哪一点上你因感到乏味而跳过不看,你也可以学到很多东西。通常你会发现,你去读两个人物之间的一个场面,蛮有趣味;可是,如果场面结尾处没有预示情节里的一个危局,你的兴趣就会低落。照这个路子,你将亲眼看到,小说场面由于有所意味而变得趣味盎然。经过分析认识到这一点后,你的任务就是创造性地实现它,小说对你来说将不再是唾手可成的了。请点击—》517部国外优秀剧本选集(专业筛选,个个精品)
非同寻常的条件也许存在,但它自己不能构成故事情境。你的任务是选择或创造有重大意义的主要故事情境。你先要把它具体化为小说人物去完成的某件事,或是小说人物要去决定的某件事。如果这样提出的叙述问题本身是平淡无味的,那就设法使许多问题要由它而定,使它对于小说人物来说是重要的;最好使它既重要,又非同寻常,并以此使它富有趣味。一旦抓住这一要点,前进道路就会豁然开朗;在没抓住它之前,一切却只是混沌一团,这并非轻而易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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