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租住在公司附近一处民宅的二楼,房间的光线、朝向都不错,周围环境挺安静的。
后来,一楼的门面开了一个小早餐店,老板娘是一个年轻妹子,每天五点左右,就开始忙活,把我吵醒。
当时很气,后来想想,妹子一个人也不容易,干脆把她当闹钟,我也五点钟起来洗漱,然后去晨跑锻炼。
一个月后的一天,早餐店没有开门,没有吵闹声,我就一觉睡到了十点钟。到公司后,被老板狠狠的一顿批,把我炒鱿鱼了。
我心里那个郁闷啊,第二天五点钟,来到早餐店,对着妹子发了一顿火。
妹子听后,眼泪哗啦啦的流,很委屈的说道,她昨天重感冒,自己一个人去了医院,所以才没营业。
我这人啊,就是见不得女孩子流泪,于是连忙向她道歉,并帮她张罗起来。
妹子看在眼里,说我现在反正没找到工作,要不然暂时在她店里帮忙,她发工资给我。
我想了想答应了。
一年后,我一个人在店里累死累活,妹子则在家带孩子,我收的钱全部要交给她,而且特么的,她一分钱工资都不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