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当过炊事员,退伍20多年一直在家务农的大纲,去年被派上“大”用场:被聘到乡政府食堂为机关领导服务。
很快,大纲发现地方与部队的不同:战士吃饭“量体裁衣”,餐餐吃得干干净净;领导吃饭“大招大揽”,顿顿剩得盆盆碗碗。
大纲看着心疼,就找领导建议:“剩菜、剩饭丢掉太可惜,不如养头猪,到年底可以改善一下大家的生活!”但过了好久,也没人表态同意。
无奈,大纲自己动手,从自家拉来边角废料,在一丛竹子后面,搭了一间养猪窝棚,又自费买来一头猪仔。每天服务好各位领导,大纲再饲养他的小猪。由于吃的油水大,小猪吹着气似地疯长,临近年终,已长到200来斤。
这会儿,有人眼红了,便找领导打小报告:说大纲是在单位养的猪,食物都是食堂的,大猪应属大家共有。大纲闻听,气得两眼一瞪:“我自费搭的猪棚、买的猪仔,是在工作之外饲养的,并义务处理食堂的垃圾,大猪凭啥不属于我?”
乡长苦思冥想了好几天,最后拿出一条折中方案:“猪是在乡政府大院长大的,理应收取暂住费。把猪杀了,用半个屁股低暂住费,给大家改善生活;余下的归大纲个人所有!”
关于那头猪的归属,一场争论终于平息。背地里,大家纷纷夸赞乡长:“领导的水平就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