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意思是:别人不请我吃饭,我也不请别人吃饭。谁要是请我吃饭,我必须请人家吃饭。人不会侵犯我,因为我不是犯人。人要是侵犯我,我一定是个犯人。俺明白了,那家伙肯定是个狱警。我怎么这么倒霉,别人欺负我,我还犯罪了。可我什么坏事也没干呀?到底还有没有王法?我真够冤的。这是谁出的馊主意?坑人,找老实人往死里坑。看来老天爷也放这个理,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要脸的,不要脸的怕连骂带喘的。俺就属于那种人见人爱之外,人见人踹的软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