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一纸诉状告到县衙,要求准许与武大郎离婚,理由如下:
1,夫妻亲热不便,造成身心受到了摧残。每次想两个人亲吻一下,他就四处找楼梯,把梯子架到我的肩膀,要是没有梯子就猴子爬树一样手钩着我的脖子。我被弄得丑态百出,没有一点愉悦感了。
2,我每天帮他烤饼,身体健康受到损坏。烧火烤饼很容易让我上火,脸上长疔,舌上生疮,欲火中烧,每夜难以入眠。他不舍得花时间和精力为我泄火,又不允许我寻找外援。
3,夫妻内战受到他的弟弟武松干涉,武松支持武大郎的单边行为。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是,武松对我的外遇行为横加指责,把武大郎说成受害者,我就好象是受益者,这有失公平。
以上三点理由,我恳请判官准许我与武大郎解除婚姻关系。